機構簡介
五峰土家族自治縣地方稅務局成立於1994年7月1日,負責全縣五鎮三鄉納稅人的稅費征管工作。全局內設辦公室、監察考評科、稅費服務科、稅費管理一科、稅費管理二科,下設直屬機構稽查局。主要工作
職責貫徹執行國家各項稅收法律、法規、方針和政策,結合本地區的實際制定實施辦法,並組織實施;運用稅收槓桿,強化稅收的巨觀調控功能和稅收執法職能;負責全縣地方各稅、教育費附加和國務院、省人民政府指定的社會保險費以及其他規費的徵收管理工作;負責地方稅務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工作;編制全縣地方稅收長遠規劃和年度稅收規費計畫,組織地方各項稅收、規費收入;負責全縣地方稅收執法檢查;監督檢查全縣地稅系統各單位及其工作人員執行稅收法律、行政法規及黨紀政紀的情況;組織稅收政策宣傳和理論研究。[1]內設機構
五峰土家族自治縣地方稅務局內設機構5個,即:辦公室、監察考評科、稅費服務科、稅費管理一科、稅費管理二科,下設直屬機構1個,即稽查局。辦公室
辦公室為行政管理體系的龍頭,對全系統的綜合行政管理負總責。
具體負責處理日常政務;負責公文制發、秘書事務、信息綜合、電文處理、稅收調研、文書檔案、信訪保密、稅收宣傳、扶貧幫困工作;負責機構人員、公務員年度考核、勞動工資、職稱評定、學歷教育、培訓、離退休幹部管理、文化建設、文明創建、黨務、工青婦群團工作,負責幹部職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及日常管理;負責經費、財產及車輛管理;負責內部行政管理制度的制定;負責全局性會議的組織、協調及後勤服務和保障工作;負責完成與其職責相關的其他工作。
監察考評科
監察考評科為行政監控體系的龍頭,對全系統的行政監控工作負總責。
具體負責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負責財務審計、幹部離任審計、效能監察、行風建設、監察網路建設、“兩權”監督、廉政教育、廉政文化建設工作;負責重大決策、財務執行、大宗物品採購、重大違法案件審理、減免稅審理的監督;負責執法責任制及各項管理制度的監督執行;負責重要工作的監督、檢查、督辦、考核評價及過錯責任追究;負責與當地紀委、檢察機關的工作聯繫和協調;負責完成與其職責相關的其他工作。
稅費服務科
稅費服務科為業務運作體系的龍頭,對全系統稅收業務運作的規劃、組織、指導、督導、監管工作負總責。
具體負責地方稅費政策法規管理;負責納稅服務工作;負責稅費源管理與分析及與其職責相關的納稅評估;負責地方稅費徵收管理具體實施辦法的制定;負責根據稅源分析和納稅評估下達稅務稽查計畫;負責組織實施對徵收、管理、稽查質量的評估工作;負責減免稅的審核;負責重大稅務違法案件審理及稅務行政複議、行政訴訟、行政處罰;負責稅收計畫編制、分解及會統報表的編制上報;負責稅費的申請受理、開票徵收、解繳、入庫;負責計算機運用、推廣、普及和網路維護管理;負責稅收票證、發票的領用和日常管理及相關制度、辦法的制定;負責受理稅收政策諮詢;負責稅務登記以及納稅資料的收集、錄入、傳遞、整理和歸檔;負責稅費管理與相關職能部門的聯繫和協調;負責組織辦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關於地稅方面的建議和提案;負責完成12366轉辦事宜;完成與其職責相關的其他工作。
稅費管理一科
稅費管理一科為具體實施稅務日常管理的部門,對五峰鎮、灣潭鎮、採花鄉、付家堰鄉、牛莊鄉範圍內的稅費收入組織負總責。
具體負責稅源日常管理;負責與其職責相關的納稅評估;負責減免稅的調查;負責日常稅務管理;負責稅收政策宣傳送達、納稅諮詢輔導、納稅申報方式的核准、稅款核定、催報催繳、停復歇業;負責稅務登記、基本信息採集、納稅資料的收集、錄入、整理、傳遞以及涉稅檔案的送達;負責調查核實納稅人的生產經營、財務核算及申報納稅情況;負責發票管理檢查工作;負責一般性稅務違法行為的調查與執行;負責稅控裝置的使用管理工作;負責完成12366轉辦事宜;負責完成與其職責相關的其他工作。
稅費管理二科
稅費管理二科為具體實施稅務日常管理的部門,對漁洋關鎮、長樂坪鎮、仁和坪鎮範圍內的稅費收入組織負總責。具體職責同稅費管理一科。
稽查局
稽查局為具體實施稅務檢查權的單位,以“內促征管廉,外反偷抗騙”為主要職責,對全縣地方稅(費)的稽查工作負總責。
具體負責地稅稽查工作;負責日常稽查、專項稽查、專案稽查的落實;負責稅務違法案件的查處與執行;負責監管征管環節稅務管理、政策執行和廉政辦稅的情況並向相關科室反饋;負責稽查約談工作;負責稽查資料的收集、整理、歸檔;負責完成與其職責相關的其他工作。[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