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清償能力是指一國直接掌握的在必要時可以用於調節國際收支、清償國際債務的國際流通資產,包括黃金、外匯儲備以及按規定限額可從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獲得的儲備資產和特別提款權。有廣義與狹義之分。
廣義的定義不僅包括了狹義所規定的範圍,還包括一國國際交易所能利用的其他外匯資源的總和。
如一國政府通過與國際金融機構或政府間達成的臨時性籌款協定而借入的外匯儲備,該國商業銀行的短期外匯資產和該國官方或私人擁有的中、長期外匯資產(主要指對外中長期投資)。表現在國際收支平衡表上,為官方結算項目的全部內容。廣義的國際儲備綜合地反映了一國對外清償能力。
廣義的國際清償能力又可分為以下層次:(1)政府比較方便迅速地借入的儲備和本國商業銀行的短期外匯資產,是衡量一國短期清償能力的重要指標;
(2)一國官方擁有的中長期外匯資產和私人或其他非金融機構持有的短期外匯資產,但需要經過較長時間才能取得這些資產;
(3)狹義及以上層次以外的其它外匯資產。和一級儲備相比,區別主要在於流動性不同。
一級儲備是官方直接掌握的國際儲備資產,使用起來方便快速。二級儲備資產受所有權和時間的限制,流動性不如第一種。官方如要調用私人商業銀行的短期外匯資產,還須經過一定的程式和手續。
一級儲備與二級儲備的構成和運用是國際儲備管理的一項重要內容。各種不同形態的儲備資產具有不同的流動性。活期存款、現鈔、匯票等資產的流動性較高,可以作為第一線儲備。金銀、債券等資產的流動性相對較差,可以作為第二線儲備。
保持較多的第一線儲備有利於日常的國際支付,但也不宜將全部儲備都保持為第一線儲備,因為還要考慮其他因素。
在對外匯儲備資產的運用上,應當在遵循安全、流動、收益三條原則的前提下,系統地積累資料和分析長、中、短期各種金融資產及投資方式的風險和收益,將全部外匯儲備,按照投資分散原則,結合本國不同期限不同貨幣的進口支付和外債償還的需要,除將短期支付部分投資於短期金融資產外,其餘部分可以聯繫實際需要,劃分為“一線儲備”,作短、中期投資,“二線儲備”作中期投資,以爭取較高的收益。
二級儲備世界各國的水平差距很大,到20世紀50年代初,第二線儲備力量較強的仍為美國、西歐各國和日本等發達資本主義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