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單位應繳款項

事業單位應繳款項(agent funds and tax paybale non-profit organization) 事業單位按財政部門規定應繳預算的資金、應繳財政專戶的預算外資金、應繳稅金以及其他按上級單位規定應上繳的款項,事業單位的一種負債。

事業單位應繳款項的性質

屬於事業單位受託代收或所承擔的需以貨幣支付的款項或負債。

事業單位應繳款項的構成

事業單位應繳款項包括應繳預算款、應繳財政專戶款、應繳稅金等。

應繳預算款指事業單位按規定應繳國家預算的收入,主要包括代收納入預算管理的基金、行政性規費收入、罰沒收入、無主財物變價收入。應繳財政專戶款指事業單位按規定代收各種應上繳財政專戶的預算外收入。應繳稅金指事業單位依法應繳納的各項稅金,主要包括:屬於一般納稅人的事業單位應繳的增值稅;事業單位提供勞務或銷售產品應繳納的營業稅;有所得稅業務的事業單位應繳納的所得稅等。

事業單位應繳款項的確認與計量

按制度規定設定“應繳預算款”、“應繳財政專戶款”、“應交稅金”科目,分別核算各項應繳款項。根據權責發生制原則分項確認,以實際發生數額計量。

事業單位應繳款項的報表列示

在資產負債表中“負債類”下按“應繳預算款”、“應繳財政專戶款”、“應交稅金”項目順序,以賬面餘額列示。必要時需在報表附註中加以說明。

行政事業單位應繳預算款核算

應繳預算款是行政事業單位在業務活動中按規定取得的應繳財政預算的各種款項,主要包括納入預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行政性收費、罰款、沒收財物變價款、無主財物變價款、贓款和贓物變價款、其他應繳預算的資金等。

行政事業單位對於應繳預算的收入,應及時足額上繳,不得挪用,不得隱瞞,不得以任何藉口截留開支或轉作預算外資金。

各項應繳預算收入,應在每月月底按月結清,年終必須將全年的應繳預算收入全部結算清繳,不留餘額。

應繳預算款的核算,通過設定“應繳預算款”賬戶進行。“應繳預算款”總賬下應按其類別設定明細賬。

收到應繳預算款時: 借:銀行存款或現金

貸:應繳預算款

上繳時: 借:應繳預算款

貸:銀行存款

“應繳預算款”科目貸方餘額,反映應繳未繳數。年終,本科目應無餘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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