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

九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

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於2002年3月5日至15日在北京舉行。本次會議應出席代表2987人。

基本信息

議案

到3月10日18時,第九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共收到議案1194件,其中:代表團提出的議案27件,30名以上代表聯名提出的議案1167件。

聽取報告

九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九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

會議聽取了朱鎔基總理代表國務院向大會作的政府工作報告。朱鎔基的報告分八個部分:一、擴大和培育內需,促進經濟較快增長;二、加快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努力增加農民收入;三、積極推進經濟結構調整和經濟體制改革;四、適應加入世貿組織新形勢,全面提高對外開放水平;五、繼續大力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六、實施科教興國戰略和可持續發展戰略,加強精神文明建設;七、進一步轉變政府職能,加強政風建設;八、進一步做好外交工作。

會議分別聽取了國家發展計畫委員會主任曾培炎作的2001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執行情況與2002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草案的報告、財政部部長項懷誠作的2001年中央和地方預算執行情況及2002年中央和地方預算草案的報告、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李鵬作的全國人大常委會工作報告、全國人大常委會秘書長何椿霖作的關於香港特別行政區選舉第十屆全國人大代表的辦法草案和澳門特別行政區選舉第十屆全國人大代表的辦法草案的說明、最高人民法院院長肖揚作的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韓杼濱作的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

通過決議

九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會場九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會場
會議通過關於政府工作報告的決議、關於2001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執行情況與2002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的決議、關於2001年中央和地方預算執行情況及2002年中央和地方預算的決議、關於全國人大常委會工作報告的決議、關於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的決議、關於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的決議。會議通過了關於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名額和選舉問題的決定,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選舉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的辦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選舉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的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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