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
①嚴禁拉幫結派。對搞團團伙伙、結黨營私的,一律給予紀律處分。②嚴禁拉票賄選。對在民主推薦和選舉中搞拉票、助選等非組織活動的,一律排除出人選名單或者取消候選人資格,並視情節給予處分。
③嚴禁買官賣官。對以謀取職務調整、晉升等為目的賄賂他人或者收受賄賂的,一律先停職或者免職,並依紀依法處理。
④嚴禁跑官要官。對採取拉關係或者要挾等手段謀取職務或者職級待遇的,一律不得提拔使用。
⑤嚴禁造假騙官。對篡改、偽造幹部檔案材料的,一律對相關人員給予組織處理或者紀律處分。
⑥嚴禁說情打招呼。對搞封官許願或者為他人提拔重用說情打招呼的,對私自干預下級幹部選拔任用的,一律記錄在案,情節嚴重的嚴肅追究責任。
⑦嚴禁違規用人。對突擊提拔調整幹部、超職數配備幹部和違反規定程式選拔任用幹部的,一律宣布無效,並視情節對相關人員給予紀律處分。
⑧嚴禁跑風漏氣。對泄露、擴散涉及換屆人事安排等保密內容的,一律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⑨嚴禁干擾換屆。對造謠、誣告他人或者妨害他人自由行使選舉權的,一律嚴厲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