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徒縣城廂市自治議事會

宣統二年一月(1910年2月),進行市議員選舉。 二月(3月),市自治議事會成立,議長楊邦彥。 辛亥年(1911年)鎮江光復,市自治議事會解體。

丹徒縣城廂市自治議事會,是清朝末期江蘇省鎮江地區鄉紳組織的地方議事會。
議事會議決”實施地方自治,審核經費歲出入預決算及其籌集處理方法,公斷及和解市鄉爭執,對職員辦事過失之懲戒“等事項。
宣統元年六月(1909年8月)下旬,江蘇省地方自治籌辦處頒布《蘇省各屬籌備自治公所暫行簡章》、《蘇省各屬城廂自治籌備日期表》。八月(10月),丹徒縣知縣倪曾鎣(和甫)籌設城廂市自治公所,以城區為限,舉辦城廂自治。
宣統二年一月(1910年2月),進行市議員選舉。二月(3月),市自治議事會成立,議長楊邦彥。三月(4月),市自治議事會的執行機構市自治董事會成立,總董吳兆恩。市自治公所設在萬壽宮。
市自治議事會第一次會議於五月初四日(6月10日)舉行,開議20餘件議案。
宣統三年二月二十二日(1911年3月22日),總董吳兆恩邀請市議員開臨時會議,提請審議市民王某開山賣石應扣押辦罪案。會上有議員揭露吳兆恩未經議事會議議決而擅自上報,恐有賄賂隱情,眾議員喧鬧而散,不了了之。
辛亥年(1911年)鎮江光復,市自治議事會解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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