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衛市信訪督辦局

(六)負責全市信訪工作目標管理考核事宜。 負責信訪大廳民眾來訪的受理、辦理工作。 (三)信訪督辦室。

根據自治區編辦《關於中衛市信訪局更名的通知》(寧編辦發〔2012〕121號),中衛市信訪局更名為中衛市信訪督辦局,為市人民政府辦公室管理的副處級行政機構。
一、主要職責
(一)負責制定加強和推進全市信訪工作的制度、規定等,提出加強和改進全市信訪工作的意見、建議。
(二)負責承辦上級機關轉辦、交辦的信訪事項;處理市委、政府領導交辦、批辦的信訪事項;受理民眾涉及信訪工作的來信、來訪、來電;及時、準確地向市委、政府領導反映來信來訪重點問題,確保信訪渠道暢通。
(三)負責協調辦理重要信訪事項;組織開展市級領導、部門領導接訪工作;協調處理跨區域、跨部門的重要信訪事項和民眾集體訪,妥善處理進京、赴自治區、來市上訪及異常、突發信訪事件;維護信訪工作秩序。
(四)負責指導、檢查、督辦縣(區)和市直各部門(單位)的信訪業務工作;指導、協調市五聯動綜合信訪大廳各接訪視窗部門(單位)依法開展接訪工作,及時化解信訪問題;審核下級信訪部門處理的信訪事項;對上級機關交辦的信訪事項和領導有關批示件落實情況進行跟蹤督辦、督促檢查。
(五)負責信訪信息綜合分析,提出合理化意見建議,及時為市委、政府領導決策提供依據。
(六)負責全市信訪工作目標管理考核事宜。
(七)承辦市人民政府辦公室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信訪督辦局設6個內設機構。
(一)信訪處理室。負責信訪大廳民眾來訪的受理、辦理工作。做好市級領導、部門領導接待民眾來訪的服務、協調工作;做好赴自治區、進京上訪民眾的協調勸返等工作;做好信訪事項日報、快報工作和大廳信訪事項統計工作;做好信訪預警工作。
(二)信訪覆核考核室。負責民眾來信受理、辦理和積案化解工作。做好疑難複雜信訪事項的複查覆核、重點信訪問題的調處穩控包保“五定”責任分解落實工作;做好轉辦信件的辦結審核工作;根據信訪督辦結果,對縣(區)發生的集體訪、越級訪情況和市直各部門信訪處理情況進行考核,做好信訪事項複查覆核、重點信訪問題辦理、日常考核統計工作。
(三)信訪督辦室。負責信訪事項的督查督辦和責任追究工作。做好重點信訪問題的跟蹤督辦工作,督促承辦部門(單位)及時調處解決;按照“五定”責任書要求,跟蹤督辦領導接訪、轉辦信訪問題和領導交辦的信訪案件;對本市信訪維穩工作進行督查;做好督查督辦文書檔案建立、督查通報編印及責任追究工作。
(四)信訪維序(警務)室。負責信訪大廳日常工作秩序的維護工作。做好妥善處置突發事件、維護集體上訪秩序、纏鬧訪人員的處置工作。
(五)綜合管理室。負責局機關政務、文秘、內務管理、後勤保障等工作。做好信訪制度、規定的制定工作;做好局機關的學習、培訓、總結等綜合事務工作;做好市直相關部門各項活動的組織實施工作;做好全市信訪情況的統計工作;做好各類對外提供信訪數據資料的審核把關工作;做好全市信訪工作目標管理考核事宜。
(六)信息室。負責信訪信息分析等綜合性工作。做好信訪工作的調研和信訪形勢研判分析工作;做好區域網路管理、維護工作,確保信訪大廳信息網路系統正常運轉;做好向自治區報送信訪信息的數據傳輸工作。
三、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
(一)市信訪督辦局核定行政編制 10 名、後勤服務事業編制 1名。
(二)市信訪督辦局核定副處級領導職數1名(局長1名)、正科級領導職數2名(副局長2名)、副科級領導職數6名(信訪處理室、信訪覆核考核室、信訪督辦室、信訪維序(警務)室、綜合管理室、信息室主任各1名)。
四、附則
(一)本規定由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二)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對市信訪督辦局職責履行情況進行評估和監督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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