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

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於1995年3月5日至18日在北京人民大會堂舉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於1995年3月5日至18日在北京人民大會堂舉行。

會議議程

1. 聽取和審議政府工作報告,
2. 關於1994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執行情況與1995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草案)的報告。
3. 審查和批准1994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執行情況的報告與1995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
4. 聽取和審議關於1994年國家預算執行情況和1995年中央及地方預算(草案)的報告。
5. 審查和批准1994年國家預算執行情況的報告和1995年中央預算。
6. 審議《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草案)》,
7. 審議《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銀行法(草案)》。
8. 聽取和審議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工作報告,
9. 聽取和審議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
10. 聽取和審議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

會議決議

1. 通過了關於政府工作報告的決議,
2. 通過了關於1994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執行情況與1995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的決議,
3. 通過了關於1994年國家預算執行情況和1995年中央及地方預算的決議。
4. 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
5. 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法》,
6. 通過了關於全國人大常委會工作報告的決議,
7. 通過了關於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的決議,
8. 通過了關於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的決議。
會議決定任命吳邦國、姜春云為國務院副總理。補選張毓茂、普朝柱為第八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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