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令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令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部長簽發的行政法令。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令序號名稱序號內容第1號機動車駕駛員培訓學校(班)管理辦法第2號機動車輛安全技術檢測站管理辦法第3號港口治安管理規定第4號臨時入境機動車輛與駕駛員管理辦法第5號高速公路交通管理暫行規則第6號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規則第7號消防監督程式規定第8號中華人民共和國集會遊行示威法實施條例第9號關於運輸煙花爆竹的規定(廢止)第10號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廢止)第11號高層居民住宅樓防火管理規則第12號農用運輸車安全基準第13號機動車號牌生產管理辦法第14號公安機關和公安幹警十不準的規定第15號機車安全基準第16號廢舊金屬收購業治安管理辦法第17號城市人民警察巡邏規定第18號易燃易爆化學物品消防安全監督管理辦法(廢止)第19號集貿市場消防安全管理辦法第20號高速公路交通管理辦法第21號公安機關受理控告申訴暫行規定第22號公共娛樂場所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廢止)第23號公安機關對被管制、剝奪政治權利、緩刑、假釋、保外就醫罪犯的監督管理規定第24號租賃房屋治安管理規定第25號暫住證申領辦法第26號典當業治安管理辦法第27號警車管理規定第28號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駕駛證管理辦法第29號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駕駛員考試辦法第30號建築工程消防監督審核管理規定第31號公安機關警務督察隊工作規定第32號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專用產品檢測和銷售許可證管理辦法第33號計算機信息網路國際聯網安全保護管理辦法第34號公安機關警戒帶使用管理辦法第35號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式規定(廢止)第36號消防監督檢查規定第37號火災事故調查規定第38號機動車修理業、報廢機動車回收業治安管理辦法第39號公共娛樂場所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第40號公安機關內部執法監督工作規定第41號公安機關人民警察執法過錯責任追究規定第42號中華人民共和國邊境管理區通行證管理辦法第43號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條例實施細則第44號民眾性文化體育活動治安管理辦法第45號機動車駕駛員交通違章記分辦法第46號交通違章處理程式規定第47號沿海船舶邊防治安管理規定第48號人民警察警徽使用管理規定第49號強制戒毒所管理辦法第50號收容教育所管理辦法第51號計算機病毒防治管理辦法第52號麻黃素運輸許可證管理規定第53號公安機關人民警察內務條令第54號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著裝管理規定(廢止)第55號公安機關督察條例實施辦法第56號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登記辦法第57號人民警察制式服裝及其標誌管理規定第58號公路巡邏民警中隊警務規範第59號因私出入境中介活動管理辦法第60號公安機關執法質量考核評議規定第61號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第62號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訓練條令第63號台灣漁船停泊點邊防治安管理辦法第64號易燃易爆化學物品消防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65號公安機關辦理行政複議案件程式規定第66號公安機關人民警察獎勵條令第67號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駕駛證管理辦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駕駛員考試辦法〉部分條款的決定第68號公安機關辦理行政案件程式規定(廢止)第69號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程式規定(廢止)第70號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第71號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廢止)第72號機動車登記規定第73號消防監督檢查規定第74號外國人在中國永久居留審批管理辦法第75號公安機關適用繼續盤問規定第77號劇毒化學品購買和公路運輸許可證件管理辦法第76號關於廢止部分部門規章的決定第78號中華人民共和國臨時居民身份證管理辦法第79號公安機關信訪工作規

基本內容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令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部長簽發的行政法令。

歷年公安部令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令
序號 名稱
序號 內容
第1號 機動車駕駛員培訓學校(班)管理辦法
第2號 機動車輛安全技術檢測站管理辦法
第3號 港口治安管理規定
第4號 臨時入境機動車輛與駕駛員管理辦法
第5號 高速公路交通管理暫行規則
第6號 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規則
第7號 消防監督程式規定
第8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集會遊行示威法實施條例
第9號 關於運輸煙花爆竹的規定(廢止)
第10號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廢止)
第11號 高層居民住宅樓防火管理規則
第12號 農用運輸車安全基準
第13號 機動車號牌生產管理辦法
第14號 公安機關和公安幹警十不準的規定
第15號 機車安全基準
第16號 廢舊金屬收購業治安管理辦法
第17號 城市人民警察巡邏規定
第18號 易燃易爆化學物品消防安全監督管理辦法(廢止)
第19號 集貿市場消防安全管理辦法
第20號 高速公路交通管理辦法
第21號 公安機關受理控告申訴暫行規定
第22號 公共娛樂場所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廢止)
第23號 公安機關對被管制、剝奪政治權利、緩刑、假釋、保外就醫罪犯的監督管理規定
第24號 租賃房屋治安管理規定
第25號 暫住證申領辦法
第26號 典當業治安管理辦法
第27號 警車管理規定
第28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駕駛證管理辦法
第29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駕駛員考試辦法
第30號 建築工程消防監督審核管理規定
第31號 公安機關警務督察隊工作規定
第32號 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專用產品檢測和銷售許可證管理辦法
第33號 計算機信息網路國際聯網安全保護管理辦法
第34號 公安機關警戒帶使用管理辦法
第35號 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式規定(廢止)
第36號 消防監督檢查規定
第37號 火災事故調查規定
第38號 機動車修理業、報廢機動車回收業治安管理辦法
第39號 公共娛樂場所消防安全管理規定
第40號 公安機關內部執法監督工作規定
第41號 公安機關人民警察執法過錯責任追究規定
第42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邊境管理區通行證管理辦法
第43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條例實施細則
第44號 民眾性文化體育活動治安管理辦法
第45號 機動車駕駛員交通違章記分辦法
第46號 交通違章處理程式規定
第47號 沿海船舶邊防治安管理規定
第48號 人民警察警徽使用管理規定
第49號 強制戒毒所管理辦法
第50號 收容教育所管理辦法
第51號 計算機病毒防治管理辦法
第52號 麻黃素運輸許可證管理規定
第53號 公安機關人民警察內務條令
第54號 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著裝管理規定(廢止)
第55號 公安機關督察條例實施辦法
第56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登記辦法
第57號 人民警察制式服裝及其標誌管理規定
第58號 公路巡邏民警中隊警務規範
第59號 因私出入境中介活動管理辦法
第60號 公安機關執法質量考核評議規定
第61號 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
第62號 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訓練條令
第63號 台灣漁船停泊點邊防治安管理辦法
第64號 易燃易爆化學物品消防安全監督管理辦法
第65號 公安機關辦理行政複議案件程式規定
第66號 公安機關人民警察獎勵條令
第67號 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駕駛證管理辦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駕駛員考試辦法〉部分條款的決定
第68號 公安機關辦理行政案件程式規定(廢止)
第69號 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程式規定(廢止)
第70號 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
第71號 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廢止)
第72號 機動車登記規定
第73號 消防監督檢查規定
第74號 外國人在中國永久居留審批管理辦法
第75號 公安機關適用繼續盤問規定
第77號 劇毒化學品購買和公路運輸許可證件管理辦法
第76號 關於廢止部分部門規章的決定
第78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臨時居民身份證管理辦法
第79號 公安機關信訪工作規定
第80號 公安機關行政許可工作規定
第81號 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證使用管理規定(廢止)
第82號 網際網路安全保護技術措施規定
第83號 公安機關鑑定機構登記管理辦法
第84號 公安機關鑑定人登記管理辦法
第85號 保全培訓機構管理辦法
第86號 金融機構營業場所和金庫安全防範設施建設許可實施辦法
第87號 易製毒化學品購銷和運輸管理辦法
第88號 公安機關辦理行政案件程式規定
第89號 警車管理規定
第90號 臨時入境機動車和駕駛人管理規定
第91號 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修訂)
第92號 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著裝管理規定
第93號 公安機關監督檢查企業事業單位內部治安保衛工作規定
第94號 公安機關海上執法工作規定
第95號 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式規定修正案
第96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普通護照和出入境通行證簽發管理辦法
第97號 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證使用管理規定
第98號 看守所留所執行刑罰罪犯管理辦法
第99號 國際航班載運人員信息預報實施辦法
第100號 火災事故調查規定修正案
第101號 關於運輸煙花爆竹的規定
第102號 機動車登記規定
第103號 娛樂場所治安管理辦法
第104號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
第105號 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程式規定
第106號 建設工程消防監督管理規定
第107號 消防監督檢查規定
第108號 火災調查規定
第109號 社會消防安全教育培訓規定
第110號 吸毒檢測程式規定
第111號 公安部關於修改《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的決定
第112號 公安機關實施保全服務管理條例辦法
第113號 公安機關辦理行政案件程式規定修正案
第114號 《民眾性文化體育活動治安管理辦法》廢止令
第115號 吸毒成癮認定辦法
第116號 公路巡邏民警隊警務工作規範
第117號 公安機關強制隔離戒毒所管理辦法
第118號 公安部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普通護照和出入境通行證簽發管理辦法>的決定
第119號 公安部關於修改<建設工程消防監督管理規定>的決定
第120號 公安部關於修改<消防監督檢查規定>的決定
第121號 公安部關於修改<火災事故調查規定>的決定
第122號 消防產品監督管理規定
第123號 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
第124號 公安部關於修改<機動車登記規定>的決定
第125號 公安機關辦理行政案件程式規定(修訂)
第126號
第127號 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式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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