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信訪局

中華人民共和國信訪局

中華人民共和國信訪局的職責是處理國內民眾和境外人士的來信來訪事項,保證信訪渠道暢通;反映來信來訪中提出的重要建議、意見和問題;綜合分析信訪信息,開展調查研究,提出制定有關方針、政策的建議。

主要領導

局長:舒曉琴

副局長:張恩璽

副局長:李皋

黨組成員:胡冰

副局長:趙曉光

副局長:范小毛

機構設定

辦公室

職能: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應急管理、信息、財務、資產管理、保密、安全保衛、政務公開等工作。

內設機構:秘書一處、秘書二處、綜合一處、綜合二處、財務處、保衛處。

綜合指導司

1.職能:負責承辦對全國信訪工作的綜合協調指導;綜合分析研判信訪形勢,提出指導意見;綜合協調全局信訪業務工作;研究有關信訪工作的方針政策,提出改進和加強信訪工作的建議;擬訂信訪問題排查化解制度並組織實施;承辦中央聯席會議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2.內設機構:指導一處、指導二處、指導三處。

辦信一司

1.工作職責:負責民眾來信的分揀、拆訂和有關文稿的核文、印製、傳送工作;受理辦理中央部委、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內蒙古、福建、廣東、廣西、海南和港澳台外地區以及反映部分幹部問題來信;重要來信信息的匯總、分析、反映和情況通報;轉送、交辦、督辦重要來信事項,指導檢查地方和部門辦信工作。

2.內設機構:辦信一處、辦信二處、辦信三處、辦信四處。

辦信二司

1.工作職責:負責受理辦理遼寧、吉林、黑龍江、上海、江蘇、浙江、安徽、江西、山東、河南、湖北、湖南、重慶、四川、貴州、雲南、西藏、陝西、甘肅、青海、寧夏、新疆地區的來信;重要來信信息分析、反映和情況通報;轉送、交辦、督辦重要來信事項,指導檢查地方和部門辦信工作。

2.內設機構:辦信五處、辦信六處、辦信七處、辦信八處

來訪接待司

(對外稱“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人民來訪接待室”)

1.職能:負責接待國內民眾和境外人士等來訪工作;反映民眾來訪中的重要信息;轉送、交辦、督辦重要來訪事項;指導協調處理地方、部門接待來訪中遇到的複雜疑難問題;協調處理民眾來京集體訪,參與非正常上訪處置,維護接待室秩序;指導檢查地方和部門民眾來訪接待工作。

2.內設機構:接待一處、接待二處、接待三處、接待四處、接待五處、接待六處、接待七處、接待八處

研究室

1.職能:負責信訪工作的調查研究;起草信訪法律法規草案;開展信訪理論研究和新聞宣傳工作;承辦相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及接受信訪政策法規諮詢、答覆等工作;負責業務司(室)信訪研究成果的綜合;協調指導信訪部門的調研工作;負責編輯、出版、發行《人民信訪》。

2.內設機構:調研處、法規處、理論宣傳處、《人民信訪》編輯部。

督查室

1.職能:負責地方和部門信訪工作機構督查督辦的協調檢查指導;承擔督促檢查中央黨、政、軍各部門和地方貫徹落實中央關於信訪工作決策部署情況的職責;督查督辦領導同志交辦的信訪事項以及其他重要信訪事項;提出對地方和部門改進工作、完善政策、給予處分和違反信訪工作紀律實施責任追究的建議;協調指導全局業務司(室)的督辦工作;承辦信訪督查專員的日常管理和服務工作;承擔中央聯席會議辦公室督查組的工作。

2.內設機構:督查一處、督查二處、督查三處。

人事司

1.職能: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及隊伍建設等工作;承擔對外交流和局外事工作;組織、指導信訪部門幹部學習培訓和人才隊伍建設。

2.內設機構:人事一處、人事二處(外事辦公室)。

機關黨委

1、職能:負責機關及直屬單位黨群、紀檢工作。

2。內設機構:黨群工作處(機關黨委辦公室)、機關工會。

國家投訴受理辦公室

1.職能:受理國內民眾、境外人士、法人署真實姓名通過國家信訪局網站、手機APP、微信公眾號提出的投訴事項;轉送、交辦、督辦重要投訴事項;綜合分析和反映重要投訴事項信息;向相關省(區、市)黨委、政府和中央有關部門通報投訴受理工作情況;指導檢查地方和部門的投訴受理工作;負責“網上信訪”工作的指導及“網上建議”的徵集工作。

2.內設機構:投訴一處、投訴二處、投訴三處、投訴四處、投訴五處、投訴六處。

離退休幹部辦公室

1.職能:負責機關離退休幹部工作,指導直屬單位離退休幹部工作。

2.內設機構:離退一處、離退二處。

機關服務中心

1.職能:承擔機關後勤事務;負責機關固定資產實物管理;負責機關辦公用房、職工住房的管理;負責機關節能減排工作;負責機關日常辦公用品的採購;負責機關膳食服務工作;負責機關交通服務、交通安全和車輛管理;負責管理國信賓館;負責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2.內設機構:總務處、服務處、國信賓館。

信息中心

1.職能:負責局機關信息化工作;負責局機關計算機等電子類產品的採購、維修與管理;負責全國信訪信息系統建設和套用工作;指導全國信訪系統信息化建設。

2.內設機構:套用處、技術處。

職責

(一) 負責處理國內民眾、境外人士、法人及其他組織通過信訪渠道給黨中央、國務院及領導同志的來信來電,接待來訪。

(二) 負責向黨中央、國務院及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反映來信來電來訪中提出的重要建議、意見和問題,綜合研判信訪信息,開展調查研究,提出制定修改完善有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的建議。

(三) 承擔督促檢查領導同志有關批示件落實情況的責任,擬訂信訪督查制度並組織實施,承辦中央領導同志交辦信訪事項的落實,向地方和部門轉辦、交辦信訪事項,督促檢查重要信訪事項的處理和落實。

(四) 綜合協調處理跨地區、跨部門的重要信訪問題。

(五) 綜合協調指導全國信訪工作,起草有關信訪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草案,推動中央關於信訪工作決策部署的貫徹落實,總結推廣各地區、各部門信訪工作經驗,提出改進和加強信訪工作的意見和建議,檢查、指導中央黨、政、軍各部門的信訪工作和地方黨、政機關的信訪工作。

(六) 制定信訪問題排查化解制度並組織實施,建立和完善信訪信息匯集分析機制,指導信訪信息系統建設和套用。

(七) 承擔中央信訪工作聯席會議的日常工作,督促落實聯席會議決定的事項。

(八) 協調信訪工作的宣傳和信息發布,協調信訪工作外事活動和對外交流。

(九) 承擔黨中央、國務院及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交辦的其他事項。

地址

北京市月壇南街8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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