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人民政府新聞總署

中央人民政府新聞總署

中央人民政府新聞總署成立於1949年,受政務院文化教育委員會領導,任務是領導全國新聞事業,管理國家的新聞機構。

中央人民政府新聞總署

正文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初期中央人民政府主管新聞機構的部門。成立於1949年11月 1日。受政務院文化教育委員會領導。任務是領導全國新聞事業,管理國家的新聞機構。下屬單位有新華通訊社中央廣播事業局、國際新聞局、新聞攝影局、北京新聞學校等。新聞總署成立後,曾進行下列工作:與郵電部聯合公布《關於郵電局發行報紙暫行辦法》(1950年 2月);公布《關於建立廣播收音網的決定》(1950年 4月14日);通過《關於統一新華通訊社組織和工作的決定》 (1950年 4月25日);與出版總署共同擬訂《關於各級新聞出版機關的任務與組織暫行規定 (草案)》(1950年5月30日)。曾於1949年12月召開全國報紙經理會議,1950年3月29日至4月16日召開全國新聞工作會議。 署長胡喬木, 副署長范長江薩空了。1952 年 2月 12日經政務院決定撤銷新聞總署。撤銷後,新華通訊社改由政務院文化教育委員會直接領導,國際新聞局改為外文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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