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行政登記法律制度研究

1.錯誤行政登記的界說 2.錯誤行政登記的特徵 1.錯誤行政登記的補救

圖書信息

出版社: 上海財經大學出版社; 第1版 (2010年1月1日)
叢書名: 中國行政登記法律制度研究
平裝: 209頁
正文語種: 簡體中文
開本: 16
ISBN: 9787564204914, 7564204915
條形碼: 9787564204914
尺寸: 22.6 x 16.8 x 1.4 cm
重量: 540 g

作者簡介

茅銘晨,男,1958年生,漢族,浙江杭州人,法學教授,法學博士。主要社會兼職:國務院學位委員會學位與研究生教育專家庫專家,浙江省地方立法專家庫成員,中共杭州市委、市人民政府專家諮詢委員,杭州市特邀監察員,杭州市江乾區法律顧問,杭州市西湖區人民法院專家諮詢委員,杭州仲裁委員會仲裁員,律師,中青年學科帶頭人。在《中國法學》、《管理世界》、《政法論壇》、《人大複印資料》、《現代法學》、《稅務研究》、《經濟體制改革》、《浙江大學學報》、《西南政法大學學報》、《財經論叢》等國家級重要刊物和其他刊物上發表論文數十篇。著有《政府管制法學原論》(獨著)、《政府管制法基本問題研究-兼對紡織業政府管制制度的法學考察》(主編)、《世界憲法法院制度研究》(副主編)、《和諧社會的法治環境研究》(合著)、《建言咨政》(合著)、《法治視野下的民營經濟》(合著)等理論專著。編著有《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概論》(主編)、《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副主編)等教材。主持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規劃基金項目、浙江省哲學社會科學規劃課題、浙江省社聯課題、浙江省教育廳課題、浙江省司法廳、浙江省法學會重點課題、杭州市委市政府重大課題等研究項目10餘項,參與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浙江省哲學社會科學規劃重點課題等研究項目多項。獲浙江省哲學社會科學優秀成果學術進步獎、浙江省高等學校科研成果三等獎、浙江省優秀法學論著二等獎、杭州市哲學社會科學優秀成果一、二等獎等學術獎勵。

內容簡介

《中國行政登記法律制度研究》專著研究的主要內容包括:1.中國行政登記的歷史、現狀、研究狀況及綜述。2.行政登記的功能、作用及效果。3.行政登記行為的性質及定性標準和分類定性方法。4.錯誤行政登記及法律責任。5.行政登記的法律救濟。包括:行政登記可訴性問題、司法審查標準問題以及行政登記下的民事權利救濟路徑問題的研究及解決方案。6.行政登記司法審查的其他若干重大、疑難問題——結合典型案例。包括:司法審查對行政登記機關許可權的考量、司法審查對行政登記可訴性問題的把握、行政登記司法審查的法治要求等。

目錄

前言
導論
第一章 中國行政登記的基本情況及研究狀況
一、中國行政登記制度的歷史與現狀
1.中國行政登記制度發展歷史的簡要回顧
2.中國目前行政登記制度的有關統計數據
二、中國行政登記制度的分類
1.按強制性程度分
2.按主動性情況分
3.按性質分
4.按行為模式分
5.按時間分
6.按涉及相對人權利、義務分
7.按具體內容分
三、中國行政登記制度的研究狀況
1.基本情況
2.研究綜述
第二章 行政登記的功能、作用及效果
一、行政登記的功能
1.記載備案
2.公示公信
3.確認證明
4.管理服務
二、行政登記的作用
1.介入私域
2.掌握信息
3.賦予效力
4.承載審批
三、行政登記的法律效果、事實效果
1.事實效果
2.法律效果
第三章 行政登記行為的性質
一、行政登記是公務行為
1.行政登記與民商事活動
2.行政登記的公務行為屬性分析
二、行政登記是“跨類別”的公務行為
1.行政行為的“類”及“模式化”
2.實證考察:行政登記是“跨類別”的公務行為
3.“跨類說”的學術意義
三、行政登記行為的定性標準和分類定性
1.大陸法系傳統行政行為理論概述及借鑑
2.行政登記行為的定性標準和分類定性
3.作為行政確認的登記、作為行政許可的登記和作為行政事實行為的登記
第四章 錯誤行政登記及法律責任
一、錯誤行政登記的界說及特徵
1.錯誤行政登記的界說
2.錯誤行政登記的特徵
二、錯誤行政登記的主要表現
1.故意違法登記
2.過失違法登記
3.客觀因素作用下的錯誤登記
三、錯誤行政登記的補救及法律、紀律責任
1.錯誤行政登記的補救
2.錯誤行政登記的法律和紀律責任
第五章 行政登記的法律救濟
一、行政登記可訴性問題及解決方案
1.我國學界的研究現狀和當前的制度安排
2.理論重構:行政登記可訴性的解決
二、理論與制度的改革:行政登記司法審查標準的確立
1.合法性審查標準:非必備過錯標準
2.問責性審查標準:過錯標準
3.行政賠償審查標準:違法標準
4.有效性審查標準:重大違法標準
三、制度安排:行政登記下的民事權利法律救濟路徑探索
1.實踐中的困惑
2.法律與研究現狀
3.出路
第六章 行政登記司法審查的其他若干重大、疑難問題——來自司法實踐的思考
一、司法審查對行政登記機關許可權的考量
1.管理性與服務性
2.羈束性與裁量性
3.形式審查權與實質審查權
4.獨享權與分享權
二、司法審查對行政登記可訴性問題的把握
1.對涉及特定權利的行政登記可訴性的把握
2.對具體法律並未明確規定可以起訴的行政登記可訴性的把握
3.對涉及第三人利益的行政登記可訴性的把握
三、行政登記司法審查的法治要求
1.司法審查應當嚴格尊重事實
2.司法審查應當嚴格依照法律
3.司法審查應當嚴格遵守法律
4.司法審查應當嚴格堅持公正
第七章 結語:本研究主要結論概括
一、關於行政登記行為的可訴性
1.不同行為模式下的行政登記之可訴性
2.作為行政確認的登記、作為行政許可的登記和作為行政事實行為的登記的可訴性
二、關於行政登記下的民事權利救濟路徑
三、關於行政登記司法審查標準和法律責任
參考文獻
後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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