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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國籍證書
船舶國籍證書(Certificate of Nationality of Ship)指船舶登記機關簽發的用以證明船舶的國籍、船籍港、船舶所有權的一種證書...
簡介 核發依據 核發條件 申請辦法 -
中華人民共和國船舶登記辦法
交通運輸部起草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船舶登記辦法》(徵求意見稿),意見反饋截止時間為2016年6月18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船舶登記辦法》已於2016年12...
檔案發布 通知 檔案全文 相關報導 -
中華人民共和國船舶登記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船舶登記條例》是為了加強國家對船舶的監督管理,保障船舶登記有關各方的合法權益而制定。並由國務院辦公廳於1994年6月2日頒布。19950...
基本信息 條例內容 -
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國籍船舶管理規則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港口和沿海水域航行的外國籍船舶(以下簡稱船舶)應遵守本規則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一切有關法令、規章和規定。 為了維護港口和船舶的安全,需要在...
簡介 總則 停 泊 信號和通訊 危險貨物 -
臨時船舶國籍證書
臨時船舶國籍證書,是指船舶國籍和身份的臨時證明。與船舶國籍證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華人民共和國船舶登記條例》規定:臨時船舶國籍證書有效期一般不超過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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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船舶安全監督規則
《中華人民共和國船舶安全監督規則》是為保障水上人命、財產安全,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加強船舶安全監督管理而制定的法規。本規則共七章五十七條 ,自2017年7...
規則全文 內容解讀 徵求意見 -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際船舶保全規則》
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部令,2007年第2號,《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際船舶保全規則》已於2007年3月12日經第3次部務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07年7月1日起施行。
法律背景 適用機關 執行規則 具體要求 具體要求 -
國際船舶保全規則
《國際船舶保全規則》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部2007年第2號令,自2007年7月1日起施行。制定該規則為加強國際航行船舶保全管理。本規則適用於下列從事國際...
檔案通知 檔案全文 -
船舶海上保全規則
美國“9·11”恐怖事件發生後,恐怖分子利用船舶進行恐怖活動的威脅存在,為此,國際海事組織於2002年12月通過了《1974年國際海上人命安全公約》(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