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歷史背景 從1949年10月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到1952年底,是中國國民經濟的恢復時期。這一時期,國家採取了一系列方針、政策和措施,一方面,制止了中華民國時期國民黨政府遺留下來的惡性通貨膨脹,穩定了市場物價,恢復了被戰爭嚴重破壞的國民經濟。另一方面,基本上完成對封建土地制度的改革,解放農村生產力,發展社會主義國營經濟,確立了國營經濟對資本主義經濟和個體經濟的領導地位,為有計畫地進行經濟建設創造了條件。
計畫內容 在國民經濟迅速恢復和發展的基礎上,1953年開始執行發展國民經濟的第一個五年計畫。根據中國共產黨在過渡時期總路線的要求,國家規定計畫的基本任務是:集中主要力量進行以蘇聯幫助中國設計的156個建設單位為中心的、由限額以上694個建設單位組成的工業建設,建立中國社會主義工業化的初步基礎;發展部分集體所有制的農業生產合作社,發展手工業生產合作社,建立對農業和手工業的社會主義改造的初步基礎;基本上把資本主義工商業分別納入各種形式的國家資本主義軌道,建立對私營工商業的社會主義改造的基礎。並以此為中心,進行財政、信貸、市場三大平衡和安排人民生活。
按照這個基本任務,第一個五年計畫從1951年開始編制,1954年基本定案,到1955年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正式通過,前後共修改五次。計畫規定工業總產值每年平均增長速度為14.7%,農業總產值每年平均增長速度為4.3%,基本建設投資總額427.4億元,1957年農村入社戶數達到總戶數的1/3左右,鋼產量412萬噸,糧食產量1.9億噸等。這些指標既符合實際,積極可靠,又留有餘地。制訂計畫的方法是重視各部門各主要產品比例關係的協調,以及人力、物力、財力的綜合平衡。
執行結果1956年宣布提前完成了計畫規定的任務。1957年生產鋼 535萬噸,原煤 1.3億噸,糧食1.95億噸。社會總產值平均每年增長11.3%,工農業產值平均每年增長11.1%,農業為4.5%,工業為 18%(其中輕工業12.9%,重工業25.4%)。在工農業總產值中,工業總產值的比重由1949年的30%上升到1957年的56.7%,經濟結構發生很大變化,為中國工業化奠定了初步基礎。五年中,工業全員勞動生產率增長52.1%,農業勞動生產率增長11.9%,工業物質消耗降低2.3%,每百元產值提供利潤17.1元;國民收入平均每年增長8.9%。全國城鄉居民消費水平平均每年增長4.2%,其中,農民3.2%,職工4.9%。同時,完成了對農業、手工業和資本主義工商業的社會主義改造,為生產力發展創造了更有利的條件。
主要經驗①注意從國情、國力出發,在發展速度上,把需要與可能結合起來;②注意在發展生產的基礎上改善人民生活;③注意做好綜合平衡,留有一定後備力量,併兼顧重點與一般的關係;④為適應多種經濟成份的存在和發展,採取了一些靈活政策。但是,由於某些方面要求過急,農、輕、重比例不協調的苗頭已經出現,造成市場供應緊張,在這個時期內實行了對糧、棉、油的統購統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