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實行時間(2011年-2015年)
中國民用航空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依據國家發展“十二五”規劃綱要和“十二五”綜合交通運輸體系發展規劃編制。本規劃圍繞建設民航強國戰略,闡明發展思路,明確主要目標,確定重點任務,引導市場主體,指導政府行為,是行業發展的綱領性檔案。編制和實施本規劃,對於促進民航長期平穩較快發展,更好地適應綜合交通運輸發展需要,服務小康社會建設,意義重大。
內容
第一章 “十一五”發展回顧“十一五”時期,在黨中央、國務院的正確領導下,全行業認真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勝利完成了“十一五”規劃確定的主要目標和任務。經過五年努力奮鬥,我國民航服務能力快速提高,具備了先進的安全理念和水平、較為雄厚的物質技術基礎和基本完善的管理體制機制,行業發展站在了新的起點,並為長遠可持續發展奠定了重要基礎。
--航空業務規模快速增長。2010年,完成運輸總周轉量538億噸公里、旅客運輸量2.68億人、貨郵運輸量563萬噸,五年年均分別增長15.6%、14.1%和12.9%。航空運輸旅客周轉量在綜合交通運輸體系中的比重提升2.7個百分點。運輸機隊總量達到1597架,是2005年的1.85倍。通用航空作業飛行14萬小時,教學飛行21.4萬小時,年均分別增長10.5%和15%。通用航空機隊規模翻番,達到1010架,新興業務領域不斷拓展。全行業完成北京奧運會、上海世博會、廣州亞運會等重大航空運輸保障任務,在汶川、玉樹地震救援和拉薩“3?14”、新疆“7?5”等突發事件緊急運輸中發揮了重要作用。
--整體發展質量穩步提升。全行業實現了連續安全運行69個月、2150萬飛行小時,創造了我國民航歷史上新的安全紀錄。運輸飛行百萬小時重大事故率為0.05,比“十五”期間降低0.14。2010年,航班客座率、載運率分別達到80.2%和71.6%,五年提高8.7和6.6個百分點,航班正常率81.5%,飛機日利用率9.4小時。全行業五年累計利稅超千億元,是“十五”期間的5倍。
--基礎設施能力大幅提高。基礎設施建設五年共投資2500億元,約為前25年民航建設資金之和。2010年運輸機場達到175個,五年新增33個,覆蓋全國91%的經濟總量、76%的人口和70%的縣級行政單元。旅客吞吐量超過1000萬人次的機場數量翻番,達到16個,首都機場客運和浦東機場貨運位列世界第二和第三名。空管設施建設加快,飛行高度層垂直間隔縮小,管制能力提高,2010年保障起降605萬架次,五年年均增長15.2%。航油儲備能力218萬立方米,年供油1600萬噸。
--科教興業戰略持續推進。科技投入加大,科研條件改善,創新能力不斷增強。新一代國家空中交通管理系統等重大科技成果得到套用。電子客票全面普及,簡化商務不斷擴展,電子政務系統基本建成。設立了上海、瀋陽航空器適航審定中心和成都航油航化適航審定中心。直屬院校建設取得較大進展,在校生規模達到5萬人,有力支持了行業快速發展。
--行業管理能力逐漸增強。先後提出“和諧民航建設”、“持續安全理念”和“民航強國戰略”,頂層設計和戰略引領作用明顯。修訂《中華人民共和國飛行基本規則》,出台《民用機場管理條例》,法規建設取得新進展。有效應對國際金融危機巨大衝擊,穩妥推進民航價格改革,行業財經政策為航空安全、支線航空和通用航空等提供了重要資金保障,巨觀調控能力增強。空管系統實施政事分開。兩岸實現全面直航。國際交流與合作日益增多,與我國簽署航空運輸協定的國家達到112個,五年增加13個。高票連任國際民航組織一類理事國,國際影響力逐步增強。
“十一五”時期,我國民航服務能力仍顯不足,發展中不平衡、不協調、不持續的問題依然突出。一是航班正常率下降,航班平均延誤時間增加。二是安全運行壓力增大,政府監管能力薄弱,飛行、機務、空管等方面超負荷運轉。三是國際競爭力不強,我國航空公司國際航空運輸市場份額偏低,三大機場的國際樞紐地位尚未形成。四是通用航空發展滯後,通用機場數量較少,設施條件簡陋,企業經營困難。
專欄1 “十一五”規劃主要指標實現情況 | |||||
類別 | 指 標 | 2005年 | 規劃目標 | 2010年 | 年均增長 |
業務 規模 | 航空運輸總周轉量(億噸公里) | 261 | 500 | 538 | 15.6% |
旅客運輸量(億人) | 1.38 | 2.7 | 2.68 | 14.1% | |
貨郵運輸量(萬噸) | 307 | 570 | 563 | 12.9% | |
通用航空生產作業(萬小時) | 8.5 | 14 | 14 | 10.5% | |
客運周轉量在綜合交通中的比重(%) | 11.8 | 17.8 | 14.5 | - | |
運輸機隊規模(架) | 863 | 1550 | 1597 | 13.1% | |
發展 質量 | 運輸飛行每百萬小時重大事故率 | [0.19] | <[0.29] | [0.05] | - |
空管原因飛行事故徵候萬架次率 | <[0.15] | <[0.1] | [0.003] | - | |
航班正常率(%) | 82.1 | 85 | 81.5 | - | |
航班平均延誤時間(分鐘) | 58 | <43 | 60 | - | |
載運率(%) | 65 | >70 | 71.6 | - | |
運輸飛機日利用率(小時/天) | 9.4 | ≥9.5 | 9.4 | - | |
噸公里燃油消耗(公斤) | 0.336 | 0.302 | 0.298 | - | |
保障 能力 | 全國民用運輸機場(個) | 142 | 190 | 175 | - |
飛行保障架次(萬) | 298 | >460 | 605 | 15.2% | |
航油供應(萬噸) | 921 | 1750 | 1600 | 11.7% | |
飛行員增加(人) | - | [9100] | [13381] | - | |
民航院校在校生(萬人) | 2.7 | 4.9 | 5.0 | 13.1% | |
註:帶[ ]的數據為5年累計數。 |
“十二五”時期,是我國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關鍵時期,是深化改革開放、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攻堅時期,國內外形勢呈現新變化新特點。我國民航大眾化、多樣化趨勢明顯,快速增長仍是階段性基本特徵,民航發展迎來新的歷史機遇期。
和平、發展、合作仍是時代潮流。世界多極化、經濟全球化深入發展,世界經濟政治格局出現新變化。歐美經濟逐步恢復,新興經濟體保持較好的起飛發展態勢,東協等地區經濟一體化步伐加快。伴隨著經濟全球化進一步加深,“天空開放”進程將深入推進,航空自由化進入新的發展階段。我國國際地位不斷提升,國際航空運輸市場發展空間廣闊。
全面建設小康社會進入重要時期。我國經濟總體上將保持平穩較快發展,人均GDP實現從4000美元向6000美元的飛躍,居民收入穩步增加。經濟發展方式加快轉變,經濟結構進行戰略性調整,城鄉居民消費潛力進一步釋放,形成消費、投資、出口協調拉動經濟成長的新局面。工業化、信息化、城鎮化、市場化、國際化深入發展。民航市場需求更加旺盛。區域發展總體戰略深入實施。
國家把深入實施西部大開發戰略放在優先位置,發揮資源優勢,加強基礎設施建設和生態環境保護。全面振興東北地區等老工業基地,發揮產業和科技基礎較強優勢,促進資源枯竭地區轉型發展。大力促進中部地區崛起,發揮承東啟西區位優勢。積極支持東部地區率先發展,發揮對全國經濟發展的重要引領和支撐作用。加大對革命老區、民族地區、邊疆地區和貧困地區的扶持力度,推動西藏、新疆等地區的跨越式發展。充分發揮不同地區比較優勢,促進生產要素合理流動,深化區域合作,逐步實現不同區域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縮小區域發展差距。推進實施主體功能區戰略,形成可持續國土空間開發格局。區域協調發展將進一步促進民航資源配置最佳化。
城市化布局和形態更趨完善。“十二五”末我國城鎮化率過半,初步形成以大城市為依託、以中小城市為重點的城市群,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鎮協調發展,促進經濟成長和市場空間由東向西、由南向北拓展。人口分布由分散到集中,將促使經濟社會結構和生產生活方式發生深刻轉變,城鄉社會結構呈現新格局。機場輻射人口增加,潛在市場擴大,有利於航空運輸大通道的形成。
民航關聯產業繼續保持快速增長。旅遊市場規模進一步擴大,國內旅遊年均增長10%,出入境旅遊年均分別增長9%和8%,2015年城鄉居民人均出遊將超過2次。對外貿易由出口為主轉向進出口並重,進出口總額快速增長。我國產業自主創新能力提高,“中國製造”的高技術、高附加值產品增加,出口結構轉型升級。快遞業務年均增幅達20%以上。民航與旅遊、貿易、物流相互促進,航空運輸潛力巨大。
綜合交通運輸體系建設進入關鍵期。國家將按照適度超前原則,統籌各種運輸方式發展,逐步實現由各種運輸方式獨立發展向綜合協調發展轉變,由交通建設為主向交通建設與運輸服務並重轉變,由通道建設為主向通道與樞紐建設並舉轉變,初步形成網路設施配套銜接、技術裝備先進適用、運輸服務安全高效的綜合交通運輸體系。民航在國際、長距離和地面交通不便地區以及應急救援運輸中優勢明顯,機場綜合樞紐的地位和作用凸顯。
同時,我國民航發展也面臨嚴峻挑戰。國際政治環境複雜多變,恐怖主義威脅依然存在。國際金融危機影響深遠,世界經濟成長速度減緩。全球需求結構出現明顯變化,市場、資源、人才、技術、標準等方面的競爭更加激烈。國際碳排放限制、石油價格波動等全球性問題更加突出,國際航空運輸市場競爭日益激烈,我國民航全球化戰略的實施存在較大壓力。國內經濟成長的資源環境約束強化,自然災害、公共安全事件等影響民航持續穩定增長的不確定因素增加。高鐵的快速發展將對運輸市場結構產生重大影響。
長期以來,民航發展的基本矛盾是供給能力難以滿足快速增長的市場需求。在“十二五”新的形勢下,供給能力不足深層次的原因:一是可用空域資源不足,主要航路和大型機場尤為嚴重。二是基礎設施保障能力不強,特別是大型機場容量亟待擴充,空管設施設備規模和水平需要提升。三是管理水平不高,行業管理體制機制、企業經營管理等需要完善和加強。四是人力資源短缺,飛行、空管和機務等專業技術人員結構不合理,缺乏高級技術、管理和安全監管人才。解決上述問題,是制定民航發展“十二五”規劃的根本出發點。
綜合判斷國際國內形勢,民航發展既面臨難得的歷史機遇,也面對前所未有的困難和挑戰。全行業必須服從服務於國家發展大局,實施持續安全、大眾化和全球化戰略,增強機遇意識和憂患意識,科學把握髮展規律,主動適應環境變化,有效化解各種矛盾,更加奮發有為地將我國民航事業繼續推向前進。
第一節 指導思想
“十二五”期間,民航發展的指導思想是: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以科學發展為主題,以加快轉變發展方式為主線,以保障持續安全為前提,以增強基礎保障能力為著力點,以提升發展質量為主攻方向,促進民航長期平穩較快發展,為全面建設民航強國打下堅實基礎,基本適應全面建設小康社會需要。
第二節 基本原則
“十二五”期間民航發展要遵循以下基本原則:
堅持安全第一。正確處理安全與發展的關係,貫徹落實持續安全理念,適度增大安全裕度,在保證航空、空防和地面安全的前提下,推進民航發展。
堅持積極主動。堅持發展是硬道理的本質要求,科學規劃,適度超前,加快基礎設施建設。積極擴大業務規模,主動滿足快速增長的航空需求。
堅持統籌協調。更加注重統籌兼顧,整體推進與重點突破並舉,速度與質量並重。統籌行業協調發展,最佳化航空業務結構。積極營造有利於民航發展的環境。
堅持創新驅動。全面提升民航創新能力,將技術、管理等方面的創新轉化為民航發展的強大動力,努力加快民航現代化進程。
堅持節能環保。貫徹落實國家可持續發展戰略,節約集約利用土地等資源,提高資源和能源利用效率,建設資源節約型和環境友好型民航。
第三節 主要目標
到2015年,航空運輸持續安全,基礎保障能力全面增強,服務能力基本滿足需求,轉變發展方式取得成效,競爭能力和國際影響力顯著提高,在國家綜合交通運輸體系中的作用更加突出,對國家經濟社會的貢獻明顯增大。
--安全水平穩步提升。初步建成具有中國特色的行業安全管理體系和運行機制,運輸航空每百萬小時重大事故率低於0.20。
--保障能力整體提高。運輸機場數量達到230個以上,初步建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善、層次分明、安全高效的機場體系。空域不足的瓶頸有所緩解,空管保障能力穩步提高,保障起降架次達到1040萬架次。
--運輸能力顯著增強。運輸總周轉量達到990億噸公里,旅客運輸量4.5億人,貨郵運輸量900萬噸,年均分別增長13%、11%和10%。航班正常率高於80%,公眾對民航服務基本滿意。
--通用航空規模快速擴大。基礎設施大幅增加,作業領域不斷擴展,運營環境持續改善,標準體系初步建立,作業量和飛機數量翻番。
--節能減排全面推進。能源節約和污染排放控制取得明顯成效,噸公里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量五年平均比“十一五”下降3%以上,新建機場垃圾無害化及污水處理率均達到85%。
專欄2 “十二五”時期民航發展主要指標 | ||||
類別 | 指 標 | 2010年 | 2015年 | 年均增長 |
業務規模 | 航空運輸總周轉量(億噸公里) | 538 | 990 | 13% |
旅客運輸量(億人) | 2.68 | 4.5 | 11% | |
貨郵運輸量(萬噸) | 563 | 900 | 10% | |
通用航空生產作業(萬小時) | 14 | 30 | 16% | |
客運周轉量在綜合交通中的比重(%) | 14.5 | 16 | - | |
發展質量 | 運輸飛行百萬小時重大事故率 | [0.05] | <[0.20] | - |
航班正常率(%) | 81.5 | >80 | - | |
載運率(%) | 71.6 | >70 | - | |
運輸飛機日利用率(小時/天) | 9.4 | ≥9.6 | - | |
噸公里燃油消耗(公斤) | [0.306] | <[0.294] | - | |
保障能力 | 保障起降架次(萬) | 605 | 1040 | 11% |
全國民用運輸機場(個) | 175 | ≥230 | - | |
運輸機隊規模(架) | 1597 | 2750 | 11% | |
通用機隊規模(架) | 1010 | >2000 | - | |
航油供應(萬噸) | 1600 | 2850 | 12% | |
飛行員數量(萬人) | 2.4 | 4 | 11% | |
民航院校在校生(萬人) | 5.0 | 6.3 | 5% | |
註:帶[ ]的數據為5年累計數。 |
安全是民航永恆的主題和發展的前提,要努力提高行業安全監督管理、安全保衛、應急救援和適航維修能力,確保民航持續安全。
第一節 完善安全監管體系
創新安全監管手段。建立健全覆蓋全行業、跨專業跨地區的網狀監管運行模式。加強重點領域監管,持續改進監管方式和手段,實現閉環監管。促進事故調查體制機制轉變,提高調查能力。
夯實安全監管基礎。加強監管局(辦)基礎設施建設,完善配套設施。合理配備監察員數量,發揮事業單位和社會中介機構的作用,協助增強監管能力。加大監察員培訓力度,提高監察執法能力。建設安全監管信息系統,推進安全信息分析中心建設。完善航空安全規章標準。
實施航空安全績效管理和航空安全方案。加強對各單位安全管理體系的監督審核,推動各單位主動和嚴格落實安全管理責任。細化、規範安全績效考核標準,建立並落實安全績效管理體系。引導鼓勵民航企業加大安全投入。建立相對獨立的評審機構,制定評審標準,搭建評審系統平台,形成科學合理的評審方法和程式,逐步完善航空安全方案。
推進安全信息分析中心建設。以民航各部門、單位有關安全系統和國際航空安全信息交換共享系統為基礎,建立民航安全信息綜合分析系統。
提高飛行校驗能力。積極開展飛行校驗前沿科技研發和創新,通過合作方式研發具有自主智慧財產權的國產飛行校驗技術和設備。拓展國際飛行校驗市場,建設京外分基地,打造一支具有國際先進水平的飛行校驗力量。校驗飛機達到18架。
第二節 加強安保系統建設
強化航空安保管理。建立與國際接軌的航空安保法規和標準體系,完善空防安全監管制度,逐步開展航空安保審計。指導機場和航空公司建立航空安保質量控制系統。最佳化安全保衛流程,推行一站式安保。研究實施航空貨運管制代理人制度。
建設威脅評估和預判系統。建立並完善民航與其他情報信息部門交流的渠道和機制。依託公安專網建設聯通全國民航公安機關的安全保衛信息系統。健全以情報信息為導向的安保工作機制。
提高設施設備保障能力。規範安保技術標準,引導民航安保技術和設施設備研發,努力掌握安保核心技術,提高安保設備國產化率。加快民航安保實驗室建設。
加強空中安保力量建設。適度擴大安全員隊伍,提升機組和安全員處置反恐和突發事件的能力。建立空警執行“急難險重”任務的勤務運行機制,實現空警隊伍勤務派遣機動化,管理教育正規化,後勤保障規範化。
第三節 強化應急處置能力
建立民航應急工作體系。進一步完善民航應急工作的體制機制,健全法規和預案體系。充分利用民航現有資源,整合航空器搜尋援救協調、防劫機炸機和其他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指揮等功能,建設民航局、地區管理局和省(區、市)監管局應急指揮平台,實現三級應急指揮平台與國務院及相關部門、地方政府、航空公司、機場、空管等運行管理部門的互聯互通。進一步完善軍地應急協調機制。提高空管、航信等重要服務保障設施防範、抵禦突發事件和快速恢復的能力。
增強民航應急服務能力。依託現有貨運和快遞航空公司,建立具有高高原應急救援能力的貨運機隊。充分發揮通用航空在突發事件中靈活機動的優勢,重點支持大型通用航空企事業單位,根據區域特點定期演練,提高特種航空服務能力。依託飛龍通用航空公司、民航飛行學院等單位,在東北和西部地區建立直升機救援基地。民航飛行校驗中心選擇合適機型,配備機載醫療救護與搜尋定位設備。建設航油機動供應、低空飛行指揮和通信導航等應急保障設施。
提高民用航空活動危機應對能力。深入貫徹《突發事件應對法》和《民用機場管理條例》,理順機場應急救援的體制機制。加強機場消防能力建設,完善機場應急救護隊伍和專家庫,建立健全機場應急醫療救護物資和設備儲備系統。強化民航空管局和地區空管局兩級航空器搜尋救援協調中心功能。加強與現有搜尋救援機構的配合,擴大國際搜尋救援協作。
第四節 提高適航系統水平
加快適航審定能力建設。制定適航審定能力建設方案,優先考慮滿足國產大型客機項目,形成與國際接軌的適航審定能力和證後監管能力。進一步推進上海、瀋陽適航審定中心和航油航化適航審定中心建設,新建適航審定技術與管理研究中心、發動機適航審定中心和適航驗證技術研究中心。
加強維修能力布局和建設。增強維修核心技術能力和工程能力,提高行業維修質量。制定國產大型客機維修方案。系統規划行業布局,培育形成北京、上海、廣州等3至4個規模較大的維修產業集群。引導實施聯合重組,重點培育3至4 家具有國際競爭力的飛機維修企業。加強維修企業與生產製造企業、科研院所的橫向合作,開發維修項目和工裝設備,提高發動機和部(附)件維修能力。進一步推進維修法規建設,完善工程技術審批體系。細化實施標準,增強工程技術審定和監管能力。
提高航材綜合保障能力。加強航材供應監管,打造航材共享平台,最佳化航空器材的資源配置,增強航材保障的可靠性。
專欄3 “十二五”時期民航安全重點工程 | |
工程名稱 | 主 要 內 容 |
航空安全工程 | 實施中國民航安全項目(SPC),建設安全管理系統(SMS)、航空運行監察系統、安全信息分析中心、事故調查分析能力,完善監察員培訓體系。 |
航空安保工程 | 建設空防安全動態監管系統、情報信息預警平台、音視頻指揮和綜合業務管理系統。 |
應急救援工程 | 建設東北和西南直升機救援基地,組建高高原貨運機隊。 |
適航審定工程 | 新建適航驗證技術研究中心、發動機適航審定中心。加快適航審定技術研究和驗證技術研究。 |
運輸機場是國家綜合交通基礎設施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民航最重要的基礎設施。要以需求為導向,最佳化機場布局,加快機場建設,完善和提高機場保障能力。重點是緩解大型機場容量飽和問題和積極發展支線機場。
第一節 最佳化運輸機場布局
全面落實《全國民用機場布局規劃》。實施樞紐戰略,滿足綜合交通一體化需求。加強珠三角、長三角、京津冀等區域機場的功能互補,促進多機場體系的形成。到2015年,全國運輸機場總數達到230個以上,覆蓋全國94%的經濟總量、83%的人口和81%的縣級行政單元。
北方機場群:將北京首都機場建設成為具有較強競爭力的國際樞紐機場,新建北京新機場。加快發展區域樞紐機場,發揮哈爾濱、瀋陽、大連、天津機場分別在東北振興和天津濱海新區發展中的重要作用。培育哈爾濱機場面向遠東地區、東北亞地區的門戶功能。發揮石家莊、太原、呼和浩特、長春等機場的骨幹作用。發展漠河、大慶、二連浩特等支線機場,新增撫遠等支線機場。
華東機場群:培育上海浦東機場成為具有較強競爭力的國際樞紐機場。加快發展上海虹橋、杭州、南京、廈門、青島等區域樞紐機場,滿足長三角、上海浦東新區、海西和山東半島藍色經濟區等國家區域發展戰略需要。培育青島機場面向日韓地區的門戶功能。發揮濟南、福州、南昌、合肥等機場的骨幹作用。發展淮安等支線機場,新增九華山等支線機場。
中南機場群:培育廣州機場成為具有較強競爭力的國際樞紐機場。完善深圳、武漢、鄭州、長沙、南寧、海口等機場區域樞紐功能,滿足珠三角地區、中部崛起、北部灣地區、海南國際旅遊島等國家發展戰略和國際區域合作戰略需要。增強三亞、桂林等旅遊機場功能。發展百色等支線機場,新增衡陽等支線機場。
西南機場群:強化成都、重慶、昆明機場的區域樞紐功能,加快培育昆明機場面向東南亞、南亞地區的門戶功能,服務於雲南橋頭堡發展需要。提升拉薩、貴陽等機場的骨幹功能,滿足國家加快發展藏區和偏遠地區發展需要。發展騰衝等支線機場,新增稻城等支線機場。
西北機場群:強化西安、烏魯木齊機場區域樞紐功能,滿足關中-天水經濟區和新疆地區快速發展需要。培育烏魯木齊機場面向西亞、中亞地區的門戶功能。提升蘭州、銀川、西寧等機場的骨幹功能。加快將庫爾勒、喀什機場發展成為南疆主要機場,發展玉樹等支線機場,新增石河子等支線機場。
第二節 加快運輸機場建設
加快提升既有機場容量。積極推進機場改擴建工程,提高機場保障能力。繼續強化北京、上海、廣州樞紐機場的建設,完善國際樞紐功能。加強哈爾濱、瀋陽、杭州、鄭州、武漢、長沙、深圳、重慶、成都、昆明、西安等大型機場建設,滿足區域樞紐發展需要。
大力推進容量受限機場建設。遷建秦皇島、錦州、瀘州、延安等機場,研究建設成都、青島、廈門、大連新機場。
合理新建支線機場。積極推進非運輸機場改建或遷建為運輸機場,鼓勵利用現有軍用機場。實施復航機場建設和通用機場升級工程。加快建設通化、五台山、三明、黃平、夏河等支線機場,擴大民航服務覆蓋面。
加強中小機場空管設施建設。加快推進中小機場空管設施設備更新改造,逐步實現標準化配置,全面改善和提升機場空管保障能力。
規劃實施集疏運體系建設。建設以樞紐機場為核心,多種交通方式匯集的“零換乘”、“一體化”的綜合交通樞紐。吞吐量較大的樞紐機場建設機場軌道交通,省會及部分經濟發達城市的機場建設機場快速通道。
第三節 提高運營管理效率
深化機場管理改革。研究制定實施細則,貫徹落實《民用機場管理條例》,打造公平、優質、高效的機場公共服務平台。推動和督促機場管理機構履行規劃與建設職能,提高機場安全保障水平,承擔安全運營與社會責任,規範機場利益相關者的關係,不斷開發新的機場業務,推進業務經營模式轉型,提高資源配置效率。
最佳化機場服務流程。整合機場信息資源,健全信息交換服務平台。完善服務設施和流程設計,不斷縮短旅客進出港等待時間,提高機場貨物處理效率。努力實現旅客無縫中轉和中轉航班行李直掛,降低行李分揀差錯率。
整合機場容量資源。實施能夠充分發揮機場基礎設施能力的運行方案,提升多機場體系和多跑道機場運行效率。
第四節 保障航空油料供應
合理布局和建設長三角、珠三角、環渤海及西南地區的成品油儲運配送基地,建設南疆航油戰略儲備庫。提高航油獲取能力,發展航油物流,穩定、拓展和最佳化航油供應渠道。結合機場重點建設項目,加強廣州、廈門、杭州、西安等機場航空油料的存儲、加注和長輸管線等專用基礎設施建設。探索實施適合通用和支線機場的航空油料供應保障模式。加強航油安全管理。
專欄4 “十二五”時期運輸機場建設項目 | |
性質 | 機場名稱 |
改擴建 | 哈爾濱、長春、延吉、瀋陽、丹東、長海、大連、天津、石家莊、邯鄲、唐山、大同、長治、運城、呼和浩特、海拉爾、烏蘭浩特、通遼、赤峰、包頭、鄂爾多斯、濟南、威海、東營、上海浦東、上海虹橋、南京、徐州、常州、南通、淮安、鹽城、無錫、阜陽、安慶、寧波、舟山、杭州、義烏、溫州、黃山、福州、武夷山、廈門、泉州、連城、南昌、景德鎮、贛州、井岡山、鄭州、洛陽、南陽、武漢、襄樊、宜昌、恩施、長沙、常德、張家界、懷化、永州、廣州、梅州、深圳、佛山、湛江、南寧、桂林、柳州、百色、海口、三亞、重慶、萬州、成都、達州、南充、九寨、西昌、攀枝花、貴陽、銅仁、安順、麗江、騰衝、西雙版納、拉薩、昌都、林芝、西安、榆林、銀川、蘭州、慶陽、敦煌、西寧、烏魯木齊、哈密、庫爾勒、和田等。 |
遷建 | 秦皇島、錦州、台州、梧州、瀘州、宜賓、延安、安康、天水、且末等。研究建設大連、青島、廈門、成都新機場。 |
新建 | 加格達奇、撫遠、五大連池、建三江、綏芬河、通化、白城、松原、營口、北京新、承德、張家口、邢台、呂梁、五台山、臨汾、朔州、阿爾山、巴彥淖爾、霍林河、扎蘭屯、烏蘭察布、日照、蘇中、麗水、嘉興、三明、莆田、上饒、宜春、蕪湖、九華山、商丘、信陽、豫東北、平頂山、神農架、十堰、衡陽、武岡、韶關、惠州、岳陽、河池、儋州、瓊海、巫山、武隆、樂山、稻城、紅原、遵義、黃平、畢節、六盤水、瀘沽湖、紅河、滄源、瀾滄、那曲、府谷、隴南、金昌、張掖、夏河、德令哈、果洛、石河子、富蘊、莎車等。 |
開展 前期研究 | 饒河、寶清、吉林、鞍山、阜新、本溪、滄州、曹妃甸、承德圍場、晉城、圖木舒克、林西、聊城、濱州、亳州、漳州、撫州、荊門、婁底、郴州、賀州、德欽、定邊、平涼、石嘴山、吳忠、樓蘭、塔中等。 |
註:所有項目以國家批覆意見為準。 |
空中交通管理系統是民航安全飛行的核心保障。要努力推進民航空中交通網路建設,增加空域容量,提升運行效率和服務能力。重點是提高空域資源使用效率和加大新技術套用力度。
第一節 完善空中交通網路
規劃調整航路網。研究規劃航路航線網路布局,形成國家樞紐航路網、區域航路航線網和支線航線網有機結合的航路航線網路構架。
建設國內大能力空中通道。在北京至廣州、北京至上海、北京至大連、北京至昆明、上海至大連、上海至成都、上海至西安、上海至廣州、廣州至成都等繁忙地區,增加幹線航路數量或劃設平行航路,構建大能力國家骨幹航路和區域航路航線。
擴大空中交通網覆蓋範圍。完成新建機場進離場航線的開闢和加入航路航線網運行工作。在西部非雷達管制區,新辟區域導航航路。在海洋地區增設航路數量,增闢飛越國際航路。增加區域支線航路和航線數量。
最佳化繁忙地區航路航線結構。調整北京、上海、廣州地區航路航線,最佳化瀋陽、成都、西安、烏魯木齊、青島等地區航路航線結構。增加繁忙機場進離場航線,日流量超過200架次的機場實施進離場航線分流。完善繁忙國際航路結構,增設極地航路進出境點,增強國際航班飛行中選擇航路航線和飛行高度層的靈活性。
第二節 提高空管運行效率
最佳化整合空域管理區劃。深化區域管制區重組,將現有區域管制區調整為北京、上海、廣州、西安、成都、瀋陽、烏魯木齊、三亞等8個高空管制區和27箇中低空管制區,實現空域相對集中管理。調整飛行情報區劃,實現與高空管制區相一致。日飛行量達到100架次的機場,劃設進近管制區。研究劃設終端管制區,適時增設管制扇區。
加強管制中心建設。建設高空管制中心,在8個高空管制區推行大區域管制運行。全面評估高空管制區過渡後的管制能力,升級中低空管制中心,建設終端管制中心。根據機場流量增長需求,加強進近管制中心建設。
施行縮小飛行間隔。東部地區全部施行雷達管制最小飛行間隔,區域管制區最小飛行間隔10公里,終端(進近)管制區最小飛行間隔6公里。中部地區施行縮小的飛行間隔,區域管制區最小飛行間隔20公里,終端(進近)管制區最小飛行間隔10公里,經過批准的特殊地區可以施行雷達管制最小飛行間隔。西部主要航路和進近管制區施行縮小的飛行間隔。
建設空管運行管理系統。構建全國集中處理預先飛行計畫系統平台,實現領航計畫分散受理和集中處理。建立民航局空管局、地區空管局和空管分局(主要機場塔台)三級流量管理運行系統。實施民航運行管理中心一期工程,啟動二期項目。建設地區運行管理中心,加強空中繁忙地區空域評估,實現空域流量、容量情況的監控和有效管理。
完善空管運行協調機制。創新空域管理和使用機制,加強軍民航空管協調配合,完善互派聯絡員制度,推進軍民航空管聯合運行和終端管制區內統一管制。建立完善空域靈活使用機制。加強空管系統與航空公司、機場之間的運行決策協調和信息共享。完善空管系統內部運行信息通報和協同決策機制。做好空域管理體制改革的配套工作。
加強氣象和情報服務能力建設。完善機場氣象探測設施,增強氣象信息分析處理能力,提高天氣預報的準確性和及時性。完善氣象運行服務體系,開發製作多樣化服務產品,開展專業化和個性化氣象服務。建立航空情報運行三級管理體制,加強航空數據信息管理,建設航空情報資料庫,開發數位化航行通告系統,推進目視航圖製作工程,加強通用航空情報服務。
第三節 加強空管技術保障
提高空管自動化水平。更新老舊空管自動化系統,升級和擴容空管自動化系統。推進高空管制中心之間,及其與中低空管制中心、終端(進近)管制中心之間的系統互聯,提高自動化系統的容災能力。以高空管制中心為核心,建立全國一體化空管自動化系統構架。
提高空管通信能力。擴大地空甚高頻和高頻通信的覆蓋,增強航空公司航務管理通信能力,加大高原地區衛星通信建設力度。推進空管核心業務通信網路和地區空管數據通訊網建設,提高通信傳輸能力。增強自動轉報網路功能,促進自動轉報網向航空電信網(ATN)過渡。發展地空數據通信。建設集群通信系統和管制中心內話系統。
提高空中導航能力。最佳化導航台站的網路布局,建設全國範圍測距儀(DME)網路,支持基於性能導航(PBN)運行方式。建設終端區導航設施,支持所需導航性能和區域導航(RNP/RNAV)運行。建設具備多種進近能力和多樣進近方式的導航設施。研究提高特殊機場和高高原機場的導航能力。加快地基區域完好性監視系統(GRIMS)設施建設,完成接收機自主完好性監測系統(RAIM)的升級改造和評估。
提高空管監視能力。在西部地區,加快主要航路及進近管制區雷達布設,推進廣播式自動相關監視系統(ADS-B)建設。在東部地區,航路航線實現無雷達覆蓋盲區,繁忙幹線航路以及樞紐機場終端區實現雷達三重覆蓋。在飛行流量前20位的機場建設場面監視雷達,在雙跑道和多跑道運行的機場建設場面監視雷達和多點定位系統(MLAT),在特殊區域配置移動二次雷達。
提高空管設備運行管理水平。加快值班和運行管理系統建設,完善空管設備運行監控系統,健全空管設備維護維修體系。
推廣套用空管新技術。完善空管新技術的推廣套用機制,加強技術服務平台建設。重點推廣套用自動化系統融合處理、航空電信網/空管服務信息處理系統(ATN/AMHS)、地空數據鏈系統、地基增強系統(GBAS)、航路對流天氣預報系統、高原機場氣象預報系統等新技術。開展L5頻段、伽利略(Galileo)、北斗系統完好性服務研究。
提高運輸服務能力是民航發展的核心任務,是建設民航強國的根本要求。要建立通達、通暢的國內、國際航線網路,擴大航空規模,提高服務質量。重點是提高航班正常率和國際競爭力。
第一節 大力發展旅客運輸
完善國內幹線網路。發展快線化旅客運輸,構建骨幹航空運輸通道,在旅客吞吐量超過1000萬人次機場間的幹線上,全面開展航空快線運輸服務。提高樞紐機場與省會城市、沿海開放城市、重點旅遊城市的航班密度。引導航空公司提供多層次、差異化的航空服務。通過航線航班時刻等資源的支持,鼓勵低成本航空公司逐步進入主要的幹線運輸市場。充分發揮航空運輸的比較優勢,積極推進空鐵聯運,發展多式聯運。不斷擴大兩岸通航規模,加強內地與港澳地區的航空運輸合作。
促進支線航空發展。鼓勵支線航班開展代碼共享、聯營聯運等合作,構建“乾支銜接、協調發展”的航線網路結構,提升支線航空的通達、通暢能力。重點支持西藏、新疆等區域支線發展。完善支線航線的準入制度。選擇西北、西南等“老少邊窮”和地面交通極為不便地區作為試點,實施基本航空服務計畫。
擴大國際航空運輸。大力發展以樞紐化運作為支撐的國際旅客運輸。健全公開、公正、公平的國際航權管理機制,最佳化國家航權資源的配置和利用。最佳化國際航線網路,增加歐美航線航班密度,開闢連線南美、非洲的國際航線,積極推進周邊區域航空一體化進程。培育中國國際航空公司等成為具有國際競爭力的大型網路型航空公司。加強國際航空通道建設,增加樞紐的網路輻射範圍和強度。增強門戶樞紐集散功能,提高國際中轉旅客比重。
第二節 積極發展貨郵運輸
提高國際貨運能力。鼓勵貨運公司間的併購、重組和業務合作,打造具有較強國際競爭力的全貨運航空公司。積極穩妥、有序漸進地開放貨運市場,引導我國航空貨運企業開闢國際航線,加入國際航空貨運聯盟,擴展國際貨運網路。加強與海關等聯檢部門的協作,實行便利通關、異地清關,提高貨物通關效率。
推動航空貨運物流化。鼓勵貨運航空公司與鐵路、公路、水運和物流企業開展各種形式的合作,完善地面物流網路,開展多式聯運,促進航空貨運企業由單一貨運向現代物流轉型。鼓勵口岸機場建設航空保稅物流園區。引導建立航空物流公共信息平台,支持航空公司建立貨運信息系統和電子商務平台,促進航空企業與其他物流企業實現信息對接。支持郵政航空、順豐航空等企業拓展航空快遞業務,推進重點城市航空快件綠色通道建設。
加強貨運樞紐建設。支持和鼓勵航空貨運企業建設航空貨運樞紐、貨運集散地和快件處理中心,在航線經營權、航班時刻等方面給予支持。引導形成3個國際航空貨運樞紐群:環渤海地區以北京、天津為主,大連、青島、濟南、石家莊為輔;長三角地區以上海為主,杭州、南京為輔;珠三角地區以廣州為主,深圳為輔。加強瀋陽、廈門、鄭州、武漢、成都、重慶、昆明、西安和烏魯木齊等機場航空貨運樞紐的建設。
第三節 合理配置運輸裝備
以航空運輸需求為基礎,最佳化機隊結構。支持增加寬體機、支線機和貨機,鼓勵使用國產飛機。引導退出老舊飛機。發揮規模採購優勢,降低行業機隊採購成本。到2015年,機隊規模達到約2750架,運力年均增長11%。
第四節 全面保障航班正常
努力提高航班正常率。完善航班正常率統計辦法,細化落實行業運輸服務最低標準承諾的措施,建立主要機場航班正常率、平均延誤時間的公眾信息通報機制。明確航空公司、機場、空管等單位保障航班正常的責任,建立和完善獎懲機制。將航班正常率作為航空公司申請航線、航班的先決條件之一,最大限度降低公司原因造成的航班延誤。最佳化大型機場航班時刻安排,避免航班聚集擁堵。建立空管系統航班正常的激勵和約束機制,提高管制水平。
建立大面積航班延誤預警和應急機制。大型機場、航空公司和空管等單位必須建立和完善大面積航班延誤應急信息中心和指揮中心。制定航班延誤後的應急工作程式,加強各相關部門的協調與溝通。拓展信息渠道,及時有效地將航班延誤信息和應對方案向公眾通報。建立航班延誤及應急處理後評估機制。
通用航空是民航事業的兩翼之一,在國家經濟社會建設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要加快基礎設施建設,擴大服務領域和規模,促進通用航空快速發展。重點是改善通用航空發展環境。
第一節 推進基礎設施建設
加快基礎設施和機隊建設。全面布局和建設通用航空機場、起降點,運輸機場建設規劃要兼顧通用航空服務需要。鼓勵通用航空企業和社會力量參與通用航空機場以及運行保障設施建設。建設和完善空管、維修、航油配送等保障設施,形成一批航空服務站,引入固定基地運營商,新建哈爾濱、呼和浩特、烏魯木齊、珠海等航空汽油配送中心。支持在東部沿海、東北和西部地區構建農林防護、海洋維權、應急救援等公益性航空服務網路。加快通勤機場布局和建設。擴大通用航空機隊規模,規劃新增通用航空飛機1000架以上。
第二節 擴大通用航空規模
鞏固工業、農林業、飛行培訓等通用航空傳統服務領域,拓展通勤飛行、公務飛行、航空遊覽和私人飛行等新興業務範圍,滿足市場多樣化需求。改善市場運營環境,支持和引導通用航空企業發展。形成以市場為主導、有利於通用航空企業發展的收費管理模式。進一步降低通用航空市場準入門檻,支持社會力量興辦通用航空企業,增加通用航空企業數量,擴大經營規模,重點培育3至5家骨幹通用航空企業。加快完成內蒙古阿拉善盟通勤航空試點工作,選擇條件適宜的地區擴大試點。
第三節 完善規章標準體系
健全通用航空規範標準。加快制定通勤及其他通用機場的建設標準,規範建設程式。構建完善適合我國通用航空發展特點的空中交通管理運行機制和技術規範。修訂通用航空市場準入等規章,規範通用航空作業項目分類方式。簡化非經營性通用航空登記手續,支持單位或個人以自用、私用或專業飛機租賃等形式開展非經營性通用航空活動。推動改進通用航空運行審批程式。建立通用航空安全監察體系,加強通用航空安全體系建設。健全通用航空行業統計指標體系,規劃建設通用航空信息體系。
做好低空空域管理改革配套工作。在瀋陽、廣州飛行管制區進行深化試點,修訂《通用航空飛行管制條例》,構建低空空域法規標準體系,研究運行管理機制。2015年前,在北京、蘭州、濟南、南京、成都飛行管制區推廣改革試點,最佳化管理模式,合理布局和建設服務保障網點,建設低空空域運行管理和服務保障體系。在中南、東北地區進行通用航空綜合改革試點工作。
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是國家的重大戰略部署。要把改革開放作為轉變方式的強大動力,把科技進步和創新作為轉變方式的重要支撐,把人才戰略作為轉變方式的保障,把節能減排作為轉變方式的切入點,堅持在發展中促轉變、在轉變中謀發展。重點是提高政府決策管理水平和最佳化人才資源結構。
第一節 繼續深化改革開放
深化行業管理體制改革。確立航空公司的核心地位,建立航空公司、機場、空管協調發展的機制。深入推進機場管理體制改革,強化機場公益性質,發揮機場在地方經濟社會發展中的作用,引導地方政府建設和運營機場的積極性。深化空管系統體制改革,加快中小機場空管體制改革步伐,創新空管運行管理機制。堅持市場化改革方向,增強民航服務保障企業的發展活力。完善市場準入和退出機制,鼓勵和引導民間資本進入。深化民航價格改革,完善民航價格政策。完成公安體制改革,明確空警的職責定位,解決當前管理模式中存在的矛盾。深化事業單位體制機制改革,通過聘用制和崗位制改革激發事業單位的活力。
提高政府決策管理能力。繼續推進政企分開、政事分開和政資分開,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減少政府對微觀經濟活動的干預,加快建設服務型政府。健全科學決策、民主決策、依法決策機制,推進政務公開。推行和加強行政問責制,完善政府績效評估制度,提高政府公信力。繼續完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制機制,建立民航行政電子監察系統。加強決策支持力量建設,提高行業發展戰略、規劃和政策的研究水平,增強行業經濟運行監測、預警和調控能力。對航權、航班時刻實行簡政放權、公開透明、分級管理。加強對繁忙機場航班時刻的調控。
進一步擴大對外開放。堅持“引進來”和“走出去”相結合,提高安全有效利用兩個市場、兩種資源的能力。以開放的姿態引進人才、資金、技術和管理。鼓勵民航企業拓展國際市場,創建國際化行銷網路和品牌。積極參與國際民航事務,參加國際規則和標準的修訂製定,將我國民航自主創立的先進理念和標準推向國際,持續提升中國民航的國際地位和影響力。
第二節 優先推動科技進步
完善科技創新體制機制。堅持科技創新、重點突破、保障安全、支撐發展的方針,增強科技創新能力,鼓勵和支持科技成果向現實生產力轉化,提高民航設施設備和技術的國產化率。加快建立以企業為主體、市場為導向、產學研相結合的技術創新體系。加大政府投入力度,建設開放型科技創新平台,重點引導和支持創新要素向企業集聚,力爭科技投入增加一倍。
健全民航科技計畫體系。加強重點領域、核心關鍵技術、前瞻性戰略技術、基礎技術和薄弱環節的研究,力爭將民航科技創新內容納入國家科技計畫體系。重點推進10個有關新一代航空運輸系統的重大科技項目研究。繼續加強科研基地建設,最佳化民航行業重點實驗室總體布局,建設5個民航行業重點實驗室(工程技術中心),其中1至2個力爭成為國家重點實驗室。鼓勵企業建立科研基地,支持行業內外科技力量參與行業科技項目。培養一支創新能力強、優勢互補、梯隊合理的民航科技團隊。
科學定位民航科研機構。民航科學技術研究院要以“科學研究創新基地、實驗驗證權威機構和一流的發展智庫”為發展目標,完善民航安全和管理決策研究體系。完成航空安全實驗基地一期工程,啟動二期工程,提升民航安全實驗驗證能力。加大民航發展戰略和規劃基礎性研究力度,加強民航統計分析,提高政府經濟管理決策支持能力。民航二所要以“民航領先的工程技術研究院和高新技術企業集團”為發展目標,積極開展航空安全、節能減排、空管、信息、測試等技術和航空物流、航空化學、通用航空等領域的研發,加快科技成果產業化進程。民航各院校要發揮自身學科優勢,積極爭取國家科技計畫項目,開展民航基礎和套用研究,著力構建支撐民航強國的高水平學科群。民航醫學中心要以“建成具有國際水平的航空醫學研究機構”為發展目標,建立健全航空醫學研究體系。
全面提升民航信息化水平。積極發展電子商務,全面推進航空運輸企業信息化,優先提升企業信息支持系統。建設以旅客為中心的開放式運輸信息系統,加快核心信息平台的換代升級。套用物聯網技術。繼續完善電子政務建設,提升政府公共服務和管理能力。強化基礎信息網路和重要信息系統安全。加強企業信息資源的整合與共享,健全信息化標準和規範。建立民航信息產品的準入和監控機制。
第三節 深入實施人才戰略
統籌推進人才隊伍建設。組織實施《民航業人才隊伍建設中長期規劃(2010-2020年)》。培養造就規模適度、結構最佳化、布局合理、素質優良的民航業人才隊伍。加大人力資源開發力度,不斷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創新人才工作體制機制,營造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制度環境,促進優秀人才脫穎而出,增強人才隊伍生機和活力。
推動實施重大人才工程。加強公務員隊伍能力建設,全面提升公務員隊伍的專業知識水平、執法能力和綜合素養。實施“重點專業人才培養計畫”,加強飛行、機務、空管、機場等急需緊缺專門人才培養。推動機場管理、安全保衛等職業資格準入制度建設。實施“重點區域人才支持計畫”,支持西部中小機場,特別是新疆、西藏地區民航人才隊伍建設。實施“高層次專家隊伍建設計畫”,培養造就一批優秀年輕人才、中青年專家和行業拔尖人才。實施“國際化人才培養計畫”,培養一批熟悉國際民航規則、能夠參與國際競爭的複合型人才。依託重大項目促進產學研一體化平台建設,依託民航企業推進實習實訓基地建設,依託信息化技術啟動民航遠程教育平台建設。
推進民航院校教育改革和發展。全面貫徹落實《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按照高等教育、職業教育和繼續教育的不同要求,民航院校要合理確定發展定位,集中力量辦好民航特色專業,培養符合行業標準的不同層次的高素質人才。積極推動教育教學改革,創新人才培養模式,加強飛行、機務、空管、簽派、機場管理等專業學生實踐能力培養。組織實施“藍天學子培養計畫”、“卓越工程師教育培養計畫”等。選派民航教師出國進修、到民航企業實踐鍛鍊,培養一批高素質教師隊伍。
突出各民航院校辦學特色。民航大學要積極培養民航中高層、創新型的工程技術和管理人才,努力推進博士點建設,全面提升民航特色人才培養水平。飛行學院要堅持“以飛為主,協調發展”的方針,形成年培訓飛行員1600人的能力。管理幹部學院要積極發揮“民航中高級管理人才培養基地、民航改革與發展的思想庫”的作用。廣州民航職業技術學院和民航上海中等專業學校要大力提高職業技能教學水平,加快新校區建設。
第四節 積極建設綠色民航
加強環保和節能減排工作體系建設。提高全行業對環保、節能減排和應對氣候變化工作的認識和參與的積極性,完善行業節能減排組織架構和法規標準,推進節能減排管理環境、制度環境和人文環境建設。建設政府引導協調、企業發揮主體作用、科研院所提供技術支撐的“政、產、學、研、用”相結合的工作體系。建立民航節能減排推進中心。
全面推進節能減排工作。逐步建立節能減排目標責任考核體系,實施重點節能減排工程,積極推動節能減排關鍵技術等基礎研究和套用,提高國產化水平。航空公司要利用先進節油技術,最佳化管理模式,降低各環節能源消耗。機場和空管要切實提高運行管理效率,減少地面和空中燃油消耗和污染物排放。機場建設和運營要積極採用新材料、新能源和節能新技術,減少能源消耗和噪音等環境污染。配合推進生物航油研究和套用。
積極應對氣候變化。積極參與“國際航空與氣候變化”談判和磋商,加強航空碳排放交易機制等問題的研究,爭取發展空間。加強與國內相關部門的協調,務實開展國際交流合作,努力爭取資金、技術等國際援助,不斷提高我國民航應對全球氣候變化的能力。
一、國家戰略保障
積極推進將民航業發展納入國家戰略。研究調整《全國民用機場布局規劃》。促進國家空域管理法規的制定和實施,加快推動現行空域管理和使用方式的轉變。加強軍民航協調機制建設,提高空域資源的利用效率。增進與有關部門的溝通聯繫,建立與航空工業、旅遊、貿易、郵政及聯檢單位等關聯產業和部門的合作機制。努力爭取國家相關部門的優惠政策,創造支持民航發展的良好氛圍。
二、法律規章保障
修改和完善《民用航空法》,加強空中交通管理、適航審定、運輸市場管理、通用航空管理等方面的立法工作,及時修訂製定民航法規,建立比較完備的民航法規體系。建立健全權責明確、行為規範、工作有力、監督有效的行政許可、行政檢查和行政處罰體系。健全並落實執法責任制、執法過錯追究制等監督制度,完善並實施社會公眾參與民航立法的制度。全面加強執法隊伍建設,完善執法評價標準體系,強化執法監督。加強民航法規宣傳。
三、政策資金保障
建立民航政府性基金徵收管理的長效機制,積極爭取中央和地方政府的資金支持。探索運用股權投資基金等方式,支持民航事業發展。通過吸收社會資本、拓寬市場渠道和主動尋求銀行信貸支持等多種方式,完善行業融資體制。協調國家有關部門,積極爭取更加優惠的稅收政策。擴大民航政府性基金使用範圍,加大安全監管能力建設的投入,增加對通用航空、國際航空、科技教育等重點領域的政策支持和資金扶持。協調、完善應急救援運輸企業補償辦法。綜合運用好補貼、貼息、投資、融資等各項財經政策手段,加強投資成本和效益綜合評估,充分發揮政府資金的使用效率和引導作用。
四、行業文化保障
建立健全行業文化推進機制,緊緊圍繞實施建設民航強國戰略,研究民航行業文化建設規律,提煉民航精神和核心價值觀,逐步形成行業文化體系。進一步強化持續安全理念,開展安全文化建設。繼續加強反腐倡廉建設,樹立良好正派的行業風尚。廣泛開展民眾性精神文明創建活動,構建和諧的勞動關係,營造文明健康、積極向上的工作和生活方式,提高員工思想文化素質和職業道德修養。加強行業文化的傳播,凝聚各方面新聞宣傳力量,提高民航新聞發布水平和危機應對能力。扶持和引導行業文化載體健康發展,加強民航專業知識的宣傳普及,使社會公眾更多地理解和支持民航強國建設,樹立中國民航的良好社會形象。
五、組織實施保障
本規劃所提出的航空運輸和通用航空發展目標和任務,主要依靠市場主體實施,政府將著力維護市場公平競爭,營造良好的發展環境。機場和空管系統屬公共服務類基礎設施,由政府推動發展。促進發展方式轉變的任務是政府的主要職責,要加強對行業發展的總體指導和統籌協調,促進行業集約發展。本規劃確定的任務要分解落實到有關部門和單位,要定期跟蹤重點任務和重大項目的落實情況。做好各專項規劃與本規劃的銜接,專項規劃要細化落實本規劃提出的重要任務。年度計畫要與本規劃相銜接,充分體現本規劃提出的發展目標和重點任務。加強對外部環境和行業發展的監測和統計分析工作。對規劃實施定期評估,必要時按法定程式調整。
民航發展“十二五”規劃是實施民航強國戰略的第一個五年規劃,全行業要在黨中央、國務院的正確領導下,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齊心協力,紮實工作,勵精圖治,開拓創新,為實現“十二五”規劃和民航強國建設的宏偉目標而努力奮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