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內容
《規範》明確,數字校園建設的總體要求是堅持“深化套用,融合創新”的基本思想,採用雲服務模式統一規劃、分步實施,以促進區域教育的均衡發展和學校教育的質量提升。
《規範》明確,數字校園建設應達成如下目標:
一是實現校園環境數位化。利用雲計算、大數據、物聯網、移動通訊、人工智慧等信息技術,實現從基礎設施(網路、終端、教室等)、資源(教材、圖書、講義等)到套用(學習、教學、管理、生活等)的數位化。
二是實現信息系統互聯互通。拓展現實校園的時空維度,實現套用系統互聯互通;建設網路套用環境,實現校園寬頻網路全接入、全覆蓋;促進優質數字教育資源的建設、套用和共享,讓每個班級都享受到優質數字教育資源;打造網路學習空間,促進師師、師生、生生、家校之間的互動。
三是實現用戶信息素養提升。提升學生的信息化學習能力;提升教師的信息化教學能力;提升管理人員的信息化管理能力;提升技術人員的信息化服務能力。
四是實現學習方式和教育教學模式創新。促進信息技術與教育教學實踐的深度融合,實現信息化教學的常態化與創新發展;支持學校服務與管理流程的最佳化與再造,提升校園管理效能與決策水平。
《規範》提出,數字校園建設應採用“雲-網-端”架構模式:“雲”服務指基於雲計算技術提供的網際網路服務,包括IaaS(基礎設施服務)、PaaS(平台服務)、SaaS(軟體服務),由教育行政部門通過組織建設、租用、購買服務等方式建設和維護;“網”指固定寬頻、移動寬頻、有線電視網路等方式;“端”指學校信息化基礎設施,主要包括計算機和各種新媒體技術設備(含智慧型手機、平板電腦等)。
內容解讀
《規範》涵蓋了國小數字校園的建設目標、建設原則、建設模式、建設內容和建設流程等方面的內容,還明確了用戶信息素養、信息化套用、基礎設施、網路安全、保障機制等方面的具體要求。《規範》適用於普通中國小(國小、國中和高中,包括中心國小、村小和教學點)的數字校園建設,其他基礎教育學校可參照《規範》執行。
《規範》還對數字校園建設內容提出了具體要求。
用戶信息素養方面,學生、教師、管理人員與技術人員是數字校園服務的主要對象,提升用戶信息素養是數字校園建設與套用的核心目標之一;數字校園建設過程中要重點培養學生的信息化學習能力、教師的信息化教學能力、管理人員的信息化管理能力與技術人員的信息化服務能力。
信息化套用方面,學校的教學、管理、評價、生活服務等信息化套用是數字校園價值體現的根本;數字教育資源是開展信息化教學的基礎;套用服務是實現教育教學活動信息化的重要保障;套用服務體系採用“雲服務”建設模式,支持教育教學業務信息通暢、高速互訪和有效整合。
基礎設施方面,信息化基礎設施是數字校園建設的基礎和外顯形式,包括網路環境、數字終端、數位化教學空間、創新創造空間與文化生活空間,為校園信息化套用提供硬體和物理場所支持。
網路安全方面,網路安全是數字校園建設的必要條件,需要從組織管理、網路套用與校園環境三方面加強安全保障措施,以維護數字校園的安全、平穩運行。
保障機制方面,保障機制是數字校園建設重點內容順利完成的制度性保證,也為數字校園建設的可持續發展提供必要支撐,包括組織架構、全員培訓、制度建設、資金投入、多方協同等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