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基礎教育

1949年以前,中國的基礎教育十分薄弱,教育發展最高年的1946年,全國只有幼稚園1300所,國小28.9萬所,中學4266所。 1986年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頒布《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使中國的基礎教育走上了法制的軌道。 1993年中共中央、國務院發布《中國教育改革和發展綱要》,明確了到本世紀末中國基礎教育的發展方向和基本方針。


一、基礎教育發展概況
我國基礎教育包括幼兒教育、國小教育、普通中等教育。
1991年6月1日,全國勞動模範、著名國小教師斯霞在為江蘇南京師範大學附屬國小優秀學生髮獎。斯霞1956年加入中國共產黨。1922年就讀於杭州女子師範學校。1927年畢業後,先後在浙江紹興、嘉興、蕭山、杭州及江蘇南京等地國小任教。上世紀五十年代,她創造出“字不離詞、詞不離句,句不離文”的國小語文隨課文分散識字教學法,大面積、高效率地提高了識字教學的質量。她教的學生在兩年內就認識了2000多個漢字,讀了174篇課文,在當時國內國小教育界首屈一指。六十年代,經專家學者總結、論證,斯霞的“以語文教學為中心,把識字、閱讀、寫話三者結合起來”的國小語文教學法,在全國產生廣泛影響。2004年1月12日,斯霞在南京逝世,享年94歲。
1949年以前,中國的基礎教育十分薄弱,教育發展最高年的1946年,全國只有幼稚園1300所,國小28.9萬所,中學4266所。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中央和地方各級政府非常重視發展基礎教育,投入大量的人力和財力普及教育。特別是1978年改革開放以來,中國的基礎教育事業進入了一個新的發展時期。1985年中共中央發布的《關於教育體制改革的決定》中提出了“實行基礎教育由地方負責,分級管理的原則”,從而極大地調動了地方各級政府,尤其是縣、鄉兩級政府辦學的積極性。1986年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頒布《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使中國的基礎教育走上了法制的軌道。1993年中共中央、國務院發布《中國教育改革和發展綱要》,明確了到本世紀末中國基礎教育的發展方向和基本方針。1999年初國務院批轉了教育部制定的《面向21世紀教育振興行動計畫》,這一計畫是教育戰線落實“科教興國”偉大戰略的具體舉措,是在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及《中國教育改革和發展綱要》基礎上提出的跨世紀教育改革和發展的施工藍圖。6月,中共中央、國務院發布了《關於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進素質教育的決定》,為構建21世紀充滿生機活力的具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教育體系指明了方向。
新中國成立50年來,中國的基礎教育事業取得了巨大成績。截止到1998年底,全國已有幼稚園18.14萬所,在園幼兒2403.03萬人;有國小60.96萬所,在校學生13953.80萬人;普通初級中學63940所,在校生5363.03萬人;普通高級中學1.39萬所,在校生938萬人;有特殊教育學校1535所,在校生35.84萬人(其中在普通學校附設特殊教育班及隨班就讀學生22.55萬人)。
二、基礎教育的管理體制
基礎教育實行在國家巨觀指導下主要由地方負責、分級管理的體制。國家教育部負責制定有關基礎教育的法規、方針、政策及總體發展規劃和基本學制;設立用於補助貧困地區、民族地區、師範教育的專項基金;對地方教育部門工作進行監督指導等。
省級政府負責本地區基礎教育的實施工作,包括制定本地區基礎教育發展規劃和中國小教學計畫,組織對本地區義務教育的評估和驗收;建立用於補助貧困地區、少數民族地區的專項基金,對縣級財政教育事業費有困難的地區給予補助等。
縣(市、區)級政府在組織義務教育的實施方面負有主要責任,包括統籌管理教育經費,調配和管理中國小校長、教師,指導中國小教育教學工作等。
鄉級政府負責本轄區義務教育的落實工作。
國家鼓勵社會各界共同參與中國小(幼稚園)的辦學及管理,逐步形成以政府辦學為主體、社會各界共同參與、公辦學校和民辦學校共同發展的辦學體制。倡導中國小校(幼稚園)同附近的企事業單位、街道或村民委員會建立社區教育組織,吸引社會各界關心,支持學校建設。
三、幼兒教育
中國幼兒教育是中國教育事業的重要組成部分,其形式在城市以幼稚園為主,有三年制的,也有一年或兩年制的;有全日制的,也有半日制、寄宿制、計時制的。在農村則以學前幼兒班為主要形式,另外還有季節性幼稚園。在老、少、邊、窮地區,除正規教育外,還有幼兒活動站、遊戲小組、巡迴輔導站、“大篷車”服務等靈活多樣的非正規教育形式。中國幼兒教育按照國家、集體、公民、個人一起辦,多渠道、多形式發展的方針,極大地促進了幼兒教育事業的發展。到1998年底,全國有幼稚園18萬多所,在園幼兒2400多萬人,學前一年入園(班)率已達到70%,大中城市已基本普及了學前教育。近些年,我國廣大農村地區特別是邊遠、貧困、少數民族地區的幼兒教育得到了迅速發展,1998年西南、西北11個省的22個國家級貧困縣的學前三年平均受教育率達到了39.9%,學前一年平均受教育率達到66.7%。
幼稚園實行保育與教育相結合的原則,對幼兒實施體、智、德、美全面發展的教育,保證幼兒身心和諧發展並作好入學前的準備。幼稚園的教育活動是有目的、有計畫的、引導幼兒主動發展的多種形式的過程。幼稚園以遊戲為基本活動內容,創設與教育相適應的良好環境,為幼兒提供生活和表現的能力的機會與條件。
為加強對幼稚園的領導和管理,國家先後頒發了《幼稚園管理條例》和《幼稚園工作規程》等一系列法規檔案,使幼稚園的管理工作逐步走上科學化、制度化的軌道。
國家還規定了幼兒教師的任職資格和考核制度。目前全國的幼兒師範學校、職業高中的幼教專業也得到很大發展,已形成了一定規模的幼兒師資的培養培訓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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