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名中國國際經濟發展促進會
外文名CHINAORGANIZATIONFORTHEPROMOTIONOFINTERNATIONALECONOMICDEVELOPMENT
英文縮寫CNOPIED
成立時間2001年
組織性質全國性非營利專業社會團體
協會簡介
中國國際經濟發展促進會(ChinaOrganizationforThePromotionofInternationalEconomicDevelopment)成立於2001年,是依照國家相關法律成立的,具有獨立法人的全國性、非營利專業社會團體。中國國際經濟發展促進會的宗旨是:堅持實事求是的思想路線,貫徹執行國家經濟發展的方針政策,充分發揮社團組織的作用,,整合國際的經濟促進資源和力量,建立國際性的經貿往來交流平台;促進我國參與區域經濟一體化戰略的實施,實施我國政府制定的經濟發展戰略;協助各級政府改善經濟建設環境、擴大對外宣傳,提高交流合作的質量;推廣多元化經濟促進產品,為促進外商來我國發展和我國企業到海外發展、參與國際經濟貿易合作提供有效服務;實現資源共享,協調發展,為繁榮經濟、促進社會進步服務。
促進會成立以來,積極貫徹中國政府“引進來,走出去”的戰略,與國內多個行業主管部門進行合作,策劃組織了多場國內大型展覽交易會和行業高層論壇,充分為國內企事業單位、團體組織提供行業互動、展覽展示、交流學習、合資合作的平台。並加強國際交流與合作,與全球多個國家的團體組織建立了良好的合作關係。同時,與開展了多方面合作,成功組織全國多個地方的企業、政府及其他團體組織赴美洲、歐洲、亞洲等地考察,為行業團體、個人提供合作、交流、學習的機會。我們一貫秉承“誠信為本,嚴謹高效"的宗旨,致力於促進中國與世界各國間經濟文化領域的交流與合作。
建設宗旨
堅持實事求是的思想路線,貫徹執行國家經濟發展的方針政策,充分發揮社團組織的作用,,整合國際的經濟促進資源和力量,建立國際性的經貿往來交流平台;促進我國參與區域經濟一體化戰略的實施,實施我國政府制定的經濟發展戰略;協助各級政府改善經濟建設環境、擴大對外宣傳,提高交流合作的質量;推廣多元化經濟促進產品,為促進外商來我國發展和我國企業到海外發展、參與國際經濟貿易合作提供有效服務;實現資源共享,協調發展,為繁榮經濟、促進社會進步服務。促進會成立以來,積極貫徹中國政府“引進來,走出去”的戰略,與國內多個行業主管部門進行合作,策劃組織了多場國內大型展覽交易會和行業高層論壇,充分為國內企事業單位、團體組織提供行業互動、展覽展示、交流學習、合資合作的平台。並加強國際交流與合作,與全球多個國家的團體組織建立了良好的合作關係。同時,與開展了多方面合作,成功組織全國多個地方的企業、政府及其他團體組織赴美洲、歐洲、亞洲等地考察,為行業團體、個人提供合作、交流、學習的機會。我們一貫秉承“誠信為本,嚴謹高效"的宗旨,致力於促進中國與世界各國間經濟文化領域的交流與合作。
主要業務
1、積極貫徹黨和國家的發展方針政策,傳播和交流行業企事業單位深化改革、提高經濟效益的經驗;
activelyimplementthepartyandthecountry'sdevelopmentstrategiesandpolicies,disseminationandexchangeoftradeenterprises,deepenreform,improvetheexperienceofeconomicbenefits.
2、對行業經濟產業政策、市場運營等進行調查研究,為相關主管部門提出政策建議;
Economy,tradeandindustryontradepolicy,marketoperatorstocarryoutinvestigationsandstudies,forthedepartmentsinchargeofpolicyrecommendations.
3、策劃組織有關經濟學術論壇和展覽的相關活動,並且積極開展技術諮詢、交流、培訓和出國考察等工作;
Planningorganizationsoneconomicacademicforumsandexhibitionsrelatedactivities,andactivelycarryouttechnicaladvice,exchange.
4、與地方政府開展多方面合作(項目、資金引進,重大項目論證,政府對外宣傳等),促進地方經濟發展;
Multifacetedcooperationwithlocalgovernmentsto(item,thecapitalto:majordemonstrationprojects,thegovernment'sexternalpublicity,etc.)topromoteeconomicdevelopment.
5、協助地方政府邀請駐華機構、國際組織、國際友人及專家學者出席當地重大活動,開展經濟文化交流;
InvitedtoassistthelocalgovernmentagenciesinChina,internationalorganizations,internationalfriendsandlocalexpertsandscholarsattendingmajoreventsandconducteconomicandculturalexchanges.
6、承辦政府部門和企事業單位委託交辦的工作及項目;
Contractorsofgovernmentdepartmentsandenterprisesentrustedbythecommissionedworkandprojects.
業務範圍
1、積極貫徹黨和國家的發展方針政策,傳播和交流行業企事業單位深化改革、提高經濟效益的經驗;2、對行業經濟產業政策、市場運營等進行調查研究,為相關主管部門提出政策建議;
3、策劃組織有關經濟學術論壇和展覽的相關活動,並且積極開展技術諮詢、交流、培訓和出國考察等工作;
4、與地方政府開展多方面合作(項目、資金引進,重大項目論證,政府對外宣傳等),促進地方經濟發展;
5、協助地方政府邀請駐華機構、國際組織、國際友人及專家學者出席當地重大活動,開展經濟文化交流;
6、承辦政府部門和企事業單位委託交辦的工作及項目;
組織機構
協會地址
地址:中國北京市宣武區廣安門南街36號天緣公寓A座2304室
協會章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本學會中文名稱為中國國際經濟發展促進會,英文譯名為CHINAORGANIZATIONFORTHEPROMOTIONOFINTERNATIONALECONOMICDEVELOPMENT,縮寫為CNOPIED。
第二條:中國國際經濟發展促進會是由從事研促國際經貿與合作的機構、專業工作者和理論工作者自願組成並依法登記的、聯合性、公益性法人社會團體,是促進我國對外經貿合作的重要社會力量。
第三條:中國國際經濟發展促進會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遵守社會道德風尚,堅持民主辦會原則,高舉愛國主義旗幟,維護祖國統一和各國人民之間的友誼,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宏揚科教興國戰略,倡導“獻身、創新、求實、協作”的精神,積極促成國際金融界、科技界、企業界來華投資合作,以加速我國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
第二章業務範圍
第四條:中國國際經濟發展促進會圍繞國際經貿交流與合作,面向全國,開展以下業務活動:
(一)組織與提供國際經濟技術合作信息與諮詢服務;
(二)組織與支持會員開展國際經貿合作理論研討與投資項目洽談;
(三)組織與支持會員開展國際經濟技術學術交流與合作研究;
(四)通過舉辦洽談會、研討會及相關展會,推動區域經濟合作與發展;
(五)宣傳與普及國際經貿合作的經濟、技術、法律與業務知識;
(六)組織編輯出版相關刊物;
(七)促進與開展對會員的繼續教育與技術培訓;
(八)維護國際經貿合作的單位和工作者的合法權益;
(九)表彰優秀國際經貿合作的單位和工作者,評審優秀論著和成果;
(十)組織國內外企事業單位開展商務考察、經貿交流等活動;
(十一)組織與開展其它與國際經貿合作有關的各項社會活動。
第三章會員
第五條:中國國際經濟發展促進會會員分為個人會員和團體會員。
第六條:申請加入中國國際經濟發展促進會成為團體會員或個人會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1、團體會員: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畫單列市和全國性部門與行業,從事國際經濟技術交流與合作的企業、事業單位、工作機構和學術團體,擁護本會章程,有加入本會的意願,履行入會程式,即可成為本會團體會員。
2、個人會員:
具有中級職稱(或相當水平)以上的從事國際經濟技術交流與合作的專家、學者和實際工作者,擁護本會章程,有加入本會的意願,履行入會程式,即可成為本會個人會員。
第七條:會員入會的程式是:
1、提交入會申請書;
2、經本會會員二人介紹;
3、經本會常務理事會授權的本會組織委員會討論通過,並向常務理事會報告批准;由常務理事會的授權機構發給會員證。
第八條:會員享有下列權利:
1、在本會內的選舉權、被選舉和表決權;
2、參加本會的活動;
3、獲得本會服務的優先權;
4、對本會工作的批評建議權和監督權;
5、入會自願、退會自由。
第九條:會員履行下列義務:
1、執行本會的決議;
2、維護本會的合法權益;
3、完成本會交辦的工作;
4、按規定交納會費;
5、向本會反映情況,提供有關資料。
第十條:會員退會應書面通知本會,交回會員證。一年不交納會費或不參加本會活動的會員,視為自動退會。
第十一條:會員如有嚴重違反本會章程的行為,經常務理事會表決通過,予以除名。
第四章組織機構和負責人的產生、罷免
第十二條:本會最高權利機構為全國會員代表大會。全國會員代表大會的職權是:
1、制定和修改章程;
2、選舉和罷免理事;
3、審議理事會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
4、決定並提出本會終止事宜;
5、決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三條:本會全國會員代表大會每屆五年。因特殊情況需提前或延期召開全國會員代表大會時,需由常務理事會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部門審查並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同意,但延期召開全國會員代表大會的時間最長不得超過一年。
第十四條:全國會員代表大會原則上需有2/3以上的會員代表出席方能召開。全國會員代表大會的決議,需經到會會員代表半數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十五條:理事會是全國會員代表大會的執行機構,在全國會員代表大會閉會期間領導本會開展日常工作,對全國會員代表大會負責。
第十六條:理事會原則上需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開。理事會的決議需經到會理事2/3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十七條:理事會的職權:
1、執行全國會員代表大會的決議;
2、選舉和罷免理事長、副理長、秘書長;
3、籌備召開全國會員代表大會;
4、在全國會員代表大會報告工作和財務狀況;
5、決定會員的吸收或除名;
6、決定設立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
7、決定副秘書長、各機構主要負責人的聘任;
8、領導本會各機構開展工作;
9、制定本會內部管理制度;
10、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第十八條:理事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會議,情況特殊時,可採取通訊形式召開。
第十九條:本會設立常務理事會。常務理事會由理事會選舉產生,常務理事的人數不超過理事人數的1/3。在理事會閉會期間,常務理事會行使第十九條1、3、5、6、7、8、9項理事會的職權,對理事會負責。
第二十條:常務理事會須有2/3以上常務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常務理事會的決議須經到會2/3常務理事表決通過方能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