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國民黨總理

中國國民黨總理

中央政府首腦。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規定,總理領導最高國家行政機關國務院的工作。總理的產生各國規定不一。德國總理由總統提名並經聯邦議院全體大會選舉產生,法國總理由總統任命。各國總理的權力也不同。在實行內閣制的德國,聯邦總理權力廣泛,主要有:①可不經議會批准或同意改組政府,設定部級機構,規定內閣工作程式,劃定各部職權範圍。②提名各部部長。③制定總的政策指導方針。④如果聯邦議院不支持對總理表示信任的提案,則總理可請求聯邦總統在21天內解散聯邦議院。但聯邦議院如選出新的總理,則解散權立即終止。德國總統是虛位元首,總理處於國家政治生活的中心地位。在實行半總統制的法國,總理則居於第二位地位,法國總統享有廣泛的權力。在法國,總理由總統任命,領導政府的活動,對國防負責,並確保法律的執行。總理有權提請總統任命政府成員。總理實際上須聽命於總統,起輔佐總統的作用。有的政黨、社團的領導人也稱總理。孫中山是中國國民黨的總理。

簡介

中國國民黨總理中國國民黨總理
總理是中國國民黨最高領導人的職務稱謂,相當於現在的國民黨的主席職務。在中國國民黨的歷史上,孫中山先生是第一個並且是唯一一個擔任此職位的領導人,為了表達對孫中山的尊敬和愛戴,在孫中山逝世後,中國國民黨把“總理”的稱謂永遠留給了孫中山先生。在國民黨內以及在國民黨執政時期,人們所稱的“總理”即是指孫中山,“總理”一詞和“國父”一樣,在當時的中國已經成為孫中山的代稱

歷史

孫中山於1893年11月創立興中會,並於1904年8月同盟會成立以後,被推舉為總理。1919年10月,同盟會改組為中國國民黨,孫中山繼續任總理,並直至1925年3月逝世。孫中山逝世以後,“總理”這個稱呼就永遠留給了孫中山,從此,國民黨內沒有總理這個職位,1938年3月份蔣介石擔任國民黨的總裁直至1975年4月病故,同樣道理,國民黨也把“總裁”這個稱號永遠留給了蔣介石。所以蔣介石以後,中國國民黨領導人就稱為主席了,直至現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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