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總理遺囑](/img/3/eea/nBnauM3X1UDM0IDM3ITM4IDN0QTM3kTM2cDNzQTNwAzMxAzLyEzLxMzLt92YucmbvRWdo5Cd0FmLzE2LvoDc0RHa.jpg)
1940年4月1日,孫中山正式被尊為民國的國父,因此《總理遺囑》又稱為《國父遺囑》。
在國民黨專政期間,“恭讀《總理遺囑》”或“恭讀《國父遺囑》”成為許多集會、會議與典禮開始時的制式程式之一。隨著時代變遷,黨國體制崩解,此項程式也逐漸被廢止,但除了國民黨自身的集會之外,至今仍偶爾可見。現今許多人朗朗上口的“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須努力”一語的典故雖然出自此遺囑第一部分中的“現在革命尚未成功,凡我同志,務須…(中略)…繼續努力”,但實際上將其濃縮成此兩句的作品是《國父紀念歌》,作者即戴季陶。
原文
(一)
余致力國民革命,凡四十年,其目的在求中國之自由平等。積四十年之經驗,深知欲達到此目的,必須喚起民眾,及聯合世界上以平等待我之民族,共同奮闘。
現在革命尚未成功。凡我同志,務須依照余所著《建國方略》、《建國大綱》、《三民主義》及《第一次全國代表大會宣言》,繼續努力,以求貫徹。最近主張開國民會議及廢除不平等條約,尤須於最短期間,促其實現。是所至囑!
孫文 三月十一日補簽
中華民國十四年二月二十四日
筆記者 汪精衛
證明者 宋子文 孫科 孔祥熙 戴恩賽 何香凝 鄒魯
邵元沖 吳敬恆 戴季陶
(二)
余因盡瘁國事,不治家產。其所遺之書籍、衣物、住宅等,一切均付吾妻宋慶齡,以為紀念。余之兒女已長成,能自立,望各自愛,以繼余志。此囑。
孫文 三月十一日補簽
中華民國十四年二月二十四日
筆記者 汪精衛
證明者 宋子文 鄒魯 邵元沖 孔祥熙 吳敬恆 何香凝 孫科 戴季陶 戴恩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