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古代價值、價格思想
正文
先秦至鴉片戰爭以前中國歷代思想家及史籍中對於形成商品貴賤原因的認識及調節物價的主張。中國古代思想家大多從商品數量或貨幣數量來解釋物價的高低。《管子·國蓄》的“夫物多則賤,寡則貴”是商品數量決定物價的典型說法。他們大多還認為貨幣數量如同商品數量一樣,會影響物價。但隨著時代的發展,也有個別思想家提出比較深入的分析。關於調節物價的主張,一般都重視調節糧價,也有思想家主張全面地調節物價。調節的目的一是為了抑制兼併,安定人民生活;二是為了增加財政收入。有些人只強調前一個目的,有些人則兩個目的並提。調節的方法也有兩種:一是官府經營商業,一是控制貨幣流通。
范蠡(或計然)和李悝 春秋末年,范蠡的“積著之理”中,已經包含有對形成商品貴賤原因的認識。他說“論其有餘不足,則知貴賤”(《史記·貨殖列傳》),認為商品的貴賤決定於市場上這種商品的有餘或不足。他主張糧價波動應該有一個限度,不能過高或過低,國家實行平糶政策,使糧價波動不致超過這個限度,是“治國之道”。戰國初年的李悝也主張穩定糧價,他指出糧價“甚貴傷民(非農業人口),甚賤傷農”,國家應實行平糴政策,根據年成好壞決定糧食收購或銷售數量,做到“使民適足,賈(價)平則止”(《漢書·食貨志上》)。
許行和孟軻 戰國中期,許行針對商人的欺詐活動,主張做到“市賈不貳,國中無偽”,商品的數量相同,價格也相同,他沒有看到商品還有質量的差別;孟軻對此進行了反駁,他指出:“夫物之不齊,物之情也”,強調商品價格的千差萬別,認為照許行的主張去做就會“亂天下”(《孟子·滕文公上》)。
《墨子·墨經》 戰國晚期的後期墨家分析了商品交換中貨幣和商品的相對關係以及商品的適宜價格。他們說:“買,刀糴相為賈。刀輕則糴不貴,刀重則糴不易(賤)。王刀無變,糴有變。歲變糴,則歲變刀”(《墨子·經下》)。意思是說:用刀幣購買糧食,兩者互為對方的價格。刀幣購買力低時,能夠買到的糧食雖少,也不能算貴。刀幣購買力高時,能夠買到的糧食雖多,也不能算賤。君王鑄造的刀幣並沒有變化,購買到的糧食卻有變化。刀幣的購買力年年在變,就好象刀幣年年在變一樣。據此,後期墨家得出了“買無貴”(《經下》),即買東西無所謂貴,因為反過來也可以說是貨幣賤的結論。
上述價格理論說明後期墨家已認識到貨幣、商品雙方的交換能力成反比,一方的交換價值提高或降低,就是另一方交換價值的降低或提高。他們可能已模糊地認識到商品的貴賤不完全是商品方面的原因,同時也有貨幣方面的原因。不過他們只強調了商品價格的相對性,沒有進一步探討貨幣購買力形成及其變動的原因。
後期墨家還說“賈宜,則讐(售)”(《經下》),認為能使商品全部出售的價格是適宜的價格,也就是"正賈"。他們又把商品價格的“宜不宜”歸結為“欲不欲”(《經說下》),用買賣雙方的主觀意願來解釋適宜價格的形成。
《管子·輕重》 《管子》非一人一時之書,《輕重》十九篇(佚三篇)有戰國說及西漢說,迄無定論。《輕重》諸篇詳細討論了國家控制商品流通的理論和政策。它提出了數量價值論:“夫物多則賤,寡則貴”,並指出決定市場上商品數量多寡的因素有年成、季節、政令和商品是否被囤積等。《輕重》作者已認識到商品價格的變動可能是由於商品方面的原因,也可能是由於貨幣方面的原因。這一點比後期墨家更為明確。貨幣和商品成反方向運動:“彼幣重而萬物輕,幣輕而萬物重”(《山至數》)。基於這種認識,《輕重》主張國家控制物價的方法,有時從控制商品流通下手,有時從控制貨幣流通下手,或者雙管齊下。《輕重》的控制物價思想,穩定物價的目的只占次要地位,主要目的則是通過物價的大幅度波動來為國家攫取巨額的商業利潤。
貨幣數量和物價 中國古代在相當長的歷史時期內以銅錢為主要貨幣。銅錢的價值比較低,不是好的貯藏手段。又由於錢幣一般由國家壟斷鑄造,鑄造數量不能根據流通需要而隨時調節。因此銅錢數量的多少容易影響物價,特別在惡錢流通的情況下更為明顯。秦漢以後關於錢幣數量影響物價的論點很多。
西漢的賈誼主張國家調節貨幣流通數量以平衡物價。他說:“銅畢歸於上,上挾銅積以御輕重,錢輕則以術斂之,重則以術散之,貨物必平”(《漢書·食貨志下》)。司馬遷指出漢武帝初年由於國家多鑄錢和民間濫鑄盛行,“錢益多而輕,物益少而貴”(《史記·平準書》)。東漢張林主張"封錢勿出",認為這樣可收“錢少物皆賤”(《晉書·食貨志》)之效。南朝劉宋時,何尚之則認為錢幣“數少則幣重,數多則物重”(《宋書·何尚之傳》)。
唐朝的劉秩(?~756)和陸贄進一步發展了貨幣數量影響物價的觀點。劉秩說:“夫物重則錢輕,錢輕由乎錢(原作‘物’)多,多則作法收之使少,少則重;重則作法布之使輕。輕重之本,必由乎是”(《舊唐書·食貨志上》),他把形成物價貴賤的原因歸之於錢幣數量的多少。陸贄說得更明確:“物賤由乎錢少,少則重,重則加鑄而散之使輕。物貴由乎錢多,多則輕,輕則作法而斂之使重。是乃物之貴賤,繫於錢之多少;錢之多少,在於官之盈縮”(《陸宣公集·均節賦稅恤百姓第二條》)。這可以說是中國封建社會中典型的貨幣數量論。
付諸實施的調節物價主張 除平糴政策歷代常有局部實行外,中國古代將全面調節物價的主張付諸實施的主要有桑弘羊、王莽和劉晏。
漢武帝時期,桑弘羊實行平準政策,在京師和一些城市進行商品買賣,“貴即賣之,賤則買之”(《史記·平準書》)。
王莽建立新朝後,實行五均賒貸。在長安(分東西市)和洛陽、邯鄲、臨淄、宛(今河南南陽)、成都設五均司市師,管理經濟。司市在每季的中月評定一次物價。當市場上某種商品超過“平賈(價)”一錢時,司市就要按平價出售這種商品以平物價。如果市場上五穀、布帛、絲棉等生活必需品滯銷,就由司市“本賈(價)”收買。由於當時的貨幣制度十分混亂,政權又不鞏固,穩定物價的活動陷於失敗。
唐人劉晏負責財經工作時,實行了常平法。常平法包括常平倉、常平鹽和平衡其他商品的價格。他建立了一個高效率的物價情報網,能很快知道各地的物價動態,從而採取相應的措施,做到“使天下無甚貴賤而物常平”(《新唐書·劉晏傳》)。
周行己的價值觀點 北宋末年的周行己 (1067~?)認識到商品交換中商品和貨幣之間存在著某種相等的關係,他認為貨幣是無重輕(價值高低)的,同商品相交換後才使它具有重輕:“錢本無重輕,而物為之重輕”,“本無輕重,而相形乃為輕重”。因此,交換比例起初是偶然的,後來則成了一種慣性的相等。在一種錢幣和商品建立了慣性的相等後,如再換一種價值較低的錢幣同商品交換,就會引起物價的上漲,“故錢與物本無重輕,始以小錢等之,物(價)既定矣,而更以大錢,則大錢輕而物重矣。始以銅錢等之,物既定矣,而更以鐵錢,則鐵錢輕而物重矣。物非加重,本以小錢、銅錢為等,而大錢、鐵錢輕於其所等故也”(《浮沚集·上皇帝書》)。既然承認小錢和大錢、銅錢和鐵錢有價值高低之分,則不應該說“錢本無重輕”,這是周行己價值思想的不徹底處。
丘濬的勞動價值觀點 丘濬認為商品和貨幣都具有價值,商品買賣是等價交換:“必物與幣兩相當值,而無輕重懸絕之偏,然後可以久行而無弊”(《大學衍義補·銅楮之幣上》)。大錢是不足值鑄幣,紙幣本身沒有價值,它們的流通都不符合等價交換原則。他批評紙幣流通的不合理說:“所謂鈔者,所費之直(值)不過三五錢,而以售人千錢之物。嗚呼,世間之物雖生於天地,然皆必資以人力,而後能成其用。其體有大小精粗,其功力有淺深,其價有多少。直而至於千錢,其體非大則精,必非一日之功所成也。乃以方尺之楮(紙幣),直三五錢者而售之,可不可乎?”(《銅楮之幣下》)他說的“功”即勞動耗費。在丘濬以前,已有不少人講到“功”,但都沒有和商品的價值聯繫在一起。丘濬則指出了花功多的商品價值也大。這是一種樸素的勞動價值觀點,非常難得。但用這種觀點來否定紙幣流通,則並不正確。丘濬的勞動價值觀點並沒有引起人們的注意,人們信奉的仍是《管子·輕重》的數量價值論。直到進入近代,中國才有了新的價值理論產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