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一、申請人向黨支部遞交入黨申請書
團支部向黨支部擇優推薦入黨對象。
二、黨支部確定培養人
黨支部對申請人和團支部擇優推薦的對象,要經常找其談話,及時確定1—2名黨員負責培養。
三、黨支部召開支委會,確定入黨積極分子
由黨小組提名,支委會討論通過上報,黨委組織部門匯總備案。
四、黨支部、黨小組、培養人教育、培養、考察
方法:
(1)黨的基本知識、基本路線教育;
(2)分配一定的工作任務;
(3)經常談心了解思想情況;
(4)參加黨內有關活動;
(5)政審。
五、黨支部、黨小組、培養人定期填寫《積極分子考察登寫實簿》
每季度由培養人填寫,黨小組、黨支部簽署意見。黨支部每半年作一次寫實性考察鑑定。
推薦發展
一、黨小組向黨支部推薦發展對象
黨小組長以口頭或書面形式向黨支部提名推薦發展對象。
二、黨支部制定並上報發展計畫
列入發展計畫的對象必須是培養考察一年以上的,政歷清楚,基本符合黨員條件的入黨積極分子,並須經支委會討論通過。
三、黨委審定發展計畫
計畫審定後,下發至各黨支部。
四、黨委集中培訓發展對象
培訓時間為5—7天(或不少於40個學時)。主要學習《黨章》、《關於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入黨培訓教材》等。未經過培訓的,原則上不予發展。
五、黨小組提出發展意見並向支部推薦
對入黨積極分子進行定期考察後,將本小組的考察意見形成文字材料上交黨支部。
六、黨支部徵求黨內外民眾意見
黨支部將積極分子情況公示,並召開座談會或個別徵求意見,形成書面材料。
七、黨支部召開支委會確定發展對象
對經過一年以上培養考察的對象,通過基層座談了解,民主測評,徵求黨小組意見後,召開擬定重點培養方案,訂出發展計畫,報送上級黨委。
八、黨支部向黨委報告
黨支部將積極分子政審材料、公示情況、黨內外民眾意見、《積極分子考察登寫實簿》、支委會討論意見,報上級黨委。如果是團員,還應附團組織推薦意見等材料。
九、黨委分管書記、組織部門初步審查
初步審查合乎要求的,下發《入黨志願書》。
發展預備
一、申請人、介紹人填寫《入黨志願書》
黨支部應向申請人解釋志願書中的各項內容。填好後,由支部審閱。
二、黨支部召開接收預備黨員的黨員大會
(一)申請人讀《入黨志願書》;
(二)介紹人發表意見;
(三)支委會發表意見;
(四)大會討論;
(五)黨員表決;
(六)作出決議。
三、黨支部填寫“黨支部決議”並報黨委
填寫支部決議應註明應到和實到正式黨員、預備黨員數,同意和不同意的人數,通過決議的日期,並由支部書記簽名蓋章,報黨委。
四、黨委指派專人與發展對象談話
談話前要認真審閱《入黨志願書》及有關資料,談話中要著重了解申請人對黨的認識、入黨動機和現實表現;談話後認真負責地填寫談話情況和談話人的意見。
五、黨委召開黨委會審批
黨委對黨支部上報的接收預備黨員的決議,應在三個月內審批,如遇特殊情況可以適當延長審批時間,但不得超過六個月。
六、黨委組織部門填寫審批意見
對接收為預備黨員的,應註明預備期起止的具體時間,(從支部大會通過之日算起),並交黨委書記簽名加蓋黨委印章。
七、黨支部負責人與預備黨員談話
(一)向預備黨員介紹支部情況,提出要求;
(二)編入黨小組參加組織生活。
八、黨組織主持預備黨員入黨宣誓儀式
根據實際情況,選擇時機和範圍舉行。
轉正程式
一、黨支部、黨小組、介紹人繼續對預備黨員培養教育、考察
方法:
(1)、黨的基本知識教育;
(2)、分配一定的工作任務;
(3)、聽取黨內外民眾反映;
(4)、預備黨員定期匯報思想;
(5)、介紹人定期向支部報告考察意見。
二、預備黨員到期提出轉正申請
三、黨小組討論並提出可否轉正的意見
四、黨支部召開支委會審查並提出意見
五、黨支部召開黨員大會討論預備黨員轉正
(1)、預備黨員提出轉正申請,匯報預備期內的思想和工作情況;
(2)、黨小組發表意見;
(3)、支委會發表意見;
(4)、大會討論;
(5)、黨員表決,黨支部作出決議。上報黨委。
六、黨委召開黨委會審批
七、黨委組織部門填寫審批意見
(1)、對延長預備期的黨員,在填寫時應註明延長預備期的期限(從預備期期滿之日算起),交黨委書記簽名加蓋黨委印章;
(2)、將材料及時歸檔。
八、黨委組織部門通知黨支部
九、黨支部負責人與申請轉正的預備黨員談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