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黨員工作程式

發展黨員工作程式

發展黨員是黨的基層組織建設中的一項重要工作。根據《中國共產黨發展黨員工作細則》要求,一般從向黨組織遞交入黨申請書到成為中共正式黨員,最低要歷時2年,經過5個階段38個工作步驟。

基本信息

第一階段

申請入黨(共3工作步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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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入黨申請人符合條件。(年齡在十八歲以上的中國公民;承認黨的綱領和章程;願意參加黨的一個組織並在其中積極工作;願意執行黨的決議和按期交納黨費的,可以申請加入中國共產黨。)
2.自願遞交入黨申請書。(要求入黨的同志應由本人自願向所在單位黨組織提出書面申請,申請書內容主要包括:為什麼要入黨,主要寫對黨的認識和入黨動機;自己的政治信念、成長經歷和思想、工作、學習、作風等方面的情況;對待入黨的態度和決心,主要寫自己應該如何積極爭取加入黨組織,表明自己要求入黨的決心和今後工作、學習、生活等方面的打算。)
3.黨支部派人談話了解情況。(收到入黨申請書30天內)

第二階段

入黨積極分子的確定和培養教育階段(共6工作步驟)
4.黨員推薦和群團組織推優。(申請人遞交入黨申請書6個月以上,可被推薦為入黨積極分子人選。)
5.支委會或支部大會研究確定入黨積極分子。(推薦人選經支部大會討論確定為入黨積極分子。)
6.上級黨委備案。
7.確定培養聯繫人和發放《入黨積極分子考察登記表》。
8.加強教育培養。(入黨積極分子一般每季度向黨組織匯報一次思想及工作情況)
9.對入黨積極分子定期考察。(考察期一年以上,自黨支部確定其為入黨積極分子之日算起。支部每半年進行一次考察)

第三階段

發展對象的確定和考察階段(共9工作步驟)
10.經過黨組織一年以上培養教育和考察。(入黨積極分子確定為發展對象的基本條件之一)
11.廣泛聽取意見。(在支委會研究討論入黨積極分子能否被確定為發展對象前,黨支部應當採取談話、測評等適當的方式廣泛聽取黨小組、培養聯繫人、黨員和民眾的意見,根據徵求意見情況提出擬確定為發展對象人選。(黨支部派一至兩名正式黨員召開座談會,聽取黨內外民眾對入黨積極分子的反映。座談會黨外民眾一般不少於8人,不夠8人的,支部應加以說明。座談會應在考察期近一年,支部準備列為發展對象之前召開。)
12.對擬確定為發展對象人選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於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後,經支部大會討論確定。)
13.支委會或支部大會討論確定發展對象人選。(大會程式:(1)黨小組對入黨積極分子的表現情況進行討論研究,提出能否確定為發展對象的意見;(2)黨支部認真聽取黨小組、培養聯繫人、黨員和民眾的意見;(3)對擬確定為發展對象的入黨積極分子公示。(4)支部委員會將黨小組、培養聯繫人、黨員和民眾的意見進行綜合,經過討論研究決定,確定發展對象人選。(5)黨支部確定發展對象後,應及時報上級黨委備案,並附送入黨積極分子的政審材料、黨內外民眾意見的原始記錄、考察材料、《入黨積極分子培養考察登記表》等。(6)基層黨委和組織部門進行審查,對符合要求的,同意確定為發展對象(上級黨委備案同意的時間即為確定發展對象的時間)。(7)確定入黨介紹人。入黨介紹人由兩名正式黨員擔任,一般由培養聯繫人擔任,也可由發展對象約請,或由黨組織指定。
14.報上級黨委備案。(發展對象人選的基本情況、徵求意見情況、公示情況等)
15.列為發展對象。(通過上級黨委審核的,列為發展對象,並通知本人和全體黨員。《細則》規定入黨積極分子是由支委會研究決定後報上級黨委備案,而發展對象是由支委會討論同意並報上級黨委備案後確定)
16.確定入黨介紹人。(黨組織應為發展對象確定2名正式黨員作為入黨介紹人)
17.政治審查。(《細則》規定,黨組織必須對發展對象進行政治審查,凡是未經過政治審查或政治審查不合格的,不能發展入黨。政治審查結束後,應當形成結論性材料)
18.短期集中培訓。(一般由基層黨委或縣級黨委組織部門負責組織,培訓時間一般不少於3天或不少於24學時,培訓結業證書要存入個人黨員檔案,未經過培訓的,除個別特殊情況外,不能發展入黨。)
第四階段,預備黨員的接收階段(共9工作步驟)
19.支委會審查。(召開支委會進行集體討論。審查的材料:入黨申請書、思想匯報材料、《積極分子考察登記表》、政治審查報告、外調或函調材料、集中培訓材料等。審查主要是看各項材料是否齊全、各項工作程式是否到位等,根據需要聽取執紀執法等相關部門意見。審查同意後,報基層黨委預審。)
20.基層黨委預審。(預審材料:入黨申請書、個人思想匯報;入黨積極分子培養教育和考察情況;政治審查結論性材料;參加短期集中培訓情況;發展對象綜合審查情況;其他需要審查的材料)
21.書面通知預審結果和發放《中國共產黨入黨志願書》。(基層黨委一般應在一個月內完成預審,審查結果以書面形式通知黨支部,合格的發放《中國共產黨入黨志願書》並正確填寫。)
22.支部大會討論接收預備黨員。(大會程式:(1)會議主持人一般由支部書記擔任,宣布開會,報告出席會議的黨員人數,提出會議的議題及開好會議的具體要求,指定會議記錄人員;(2)發展對象匯報對黨的認識、入黨動機、本人履歷、家庭和主要社會關係情況,以及需要向黨組織說明的問題;(3)入黨介紹人介紹發展對象有關情況,並對其能否入黨表明意見;(4)支部委員會報告對發展對象的審查情況;(5)與會黨員發表意見,對發展對象能否入党進行充分討論;(6)發展對象對支部大會討論的情況表明自己的態度;(7)與會黨員採取無記名投票方式進行表決(發展對象不需迴避)。贊成人數超過應到會有表決權的正式黨員的半數,即可同意接收被介紹人為預備黨員的決議。因故不能到會的有表決權的正式黨員,在支部大會召開前正式向黨支部提出書面意見的,應當統計在票數內。(8)支部書記對支部大會情況作簡要總結。)
23.支部大會決議。(決議內容包括發展對象的主要表現(優缺點);應到會和實際到會有表決權的正式黨員人數;表決結果(贊成、不贊成和棄權的票數各有多少);通過決議的日期;支部書記簽名等,及時寫入《中國共產黨入黨志願書》並報上級黨委審批)
24.報上級黨委審批。(審批材料:《中國共產黨入黨志願書》、入黨申請書、政審材料、培養教育和考察材料等)
25.審批前上級黨委派人談話。(支部大會討論通過發展對象為預備黨員之後,黨委審批之前進行。談話人應當將談話情況和自己對發展對象能否入黨的意見,如實填寫在《中國共產黨入黨志願書》上,並向黨委匯報。)
26.黨委會審議和表決,宣布接收為預備黨員。(應在三個月內完成審批,結果通知報批的黨支部。審批意見寫入《中國共產黨入黨志願書》,註明預備期的起止時間(預備黨員的預備期為一年,從支部大會討論通過接收預備黨員的日期開始計算),並報上一級黨委組織部門備案。黨支部接到上級黨委入黨審批通知後,應及時通知本人並在黨員大會上宣布。)
27、上一級黨委組織部門備案。
第五階段,預備黨員的教育、考察和轉正階段(共11工作步驟)
28.編入黨組織。
29.入黨宣誓。(程式:奏(唱)《國際歌》;黨組織負責同志致辭;預備黨員宣誓;預備黨員代表講話;自由發言;黨組織負責同志講話。宣誓一般在上級黨組織批准預備黨員後由基層黨委或黨支部及時組織進行)。
30.預備黨員教育和考察。(預備期為一年,從支部大會通過預備黨員之日算起。對預備黨員的教育和考察,黨組織通過聽取本人匯報、個別談心、集中培訓、介紹人幫助等方式,每季度要討論一次,發現問題及時同本人談話。預備黨員要自覺地接受黨組織的教育和考察,經常向黨組織匯報思想和工作情況,每半年要向黨支部書面匯報思想和工作一次。)
31.預備期滿提出轉正申請。(一般應在預備期滿前一周內遞交。)
32.黨支部徵求意見和審查。(黨支部徵求黨小組、黨員和民眾的意見,審查通過的進行公示。)
33.預備黨員轉正前公示。(公示期不少於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後,再經支部大會討論其轉正問題。)
34.支部大會討論預備黨員轉正。(黨支部一般應在收到預備黨員轉正申請一個月內召開黨員大會討論其轉正問題。程式:①預備黨員匯報自己在預備期間的表現,肯定成績和進步,找出缺點和不足,表明自己的態度和決心,向黨組織說明有關問題(宣讀《轉正申請》);②黨小組介紹預備黨員在預備期間的表現情況和小組意見;③支部委員會介紹對預備黨員在預備期的教育和考察情況,提出能否轉為正式黨員的意見;④支部大會進行討論,與會黨員充分發表意見,並採取無記名投票的方式進行表決,作出決議。)
35.支部大會決議。(決議主要包括預備黨員在預備期的表現,支部大會討論的情況,黨員應到、實到會議人數,表決結果,通過決議的日期,支部書記簽名等。)
36.上級黨委審批。(黨委對黨支部上報的接收預備黨員的決議,必須在三個月內審批,並通知報批的黨支部。)
37.宣布預備黨員轉正。(黨齡,從預備期轉為正式黨員之日算起。)
38.建立黨員檔案。(存入本人人事檔案:中國共產黨入黨志願書、入黨申請書、政治審查材料、轉正申請書、培養教育考察材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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