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主要任務是:維護黨的章程和其他黨內法規,檢查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的執行情況,協助自治區黨委推進全面從嚴治黨、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和組織協調反腐敗工作。主要職責是監督、執紀、問責,要經常對黨員進行遵守紀律的教育,作出關於維護黨紀的決定;對黨的組織和黨員領導幹部履行職責、行使權力進行監督,受理處置黨員民眾檢舉舉報,開展談話提醒、約談函詢;檢查和處理黨的組織和黨員違反黨的章程和其他黨內法規的比較重要或複雜的案件,決定或取消對這些案件中的黨員的處分;進行問責或提出責任追究的建議;受理黨員的控告和申訴;保障黨員的權利。領導機構
書記
許傳智副書記
常務委員會委員
許傳智、鄭震(回族)、殷學儒、張自軍、王秀春(女)、劉躍成、周剛、孫鋒彪、張曉明
委員(41名)
(按姓氏筆畫為序)
丁軍(回族)、於曉峰、馬堅(回族)馬波(回族)、馬麗君(女,回族)、馬和清(回族)、王中、王少林(回族)、王秀春(女)、王建軍(回族)、王振升、開永安、白德東、劉文斌、劉明生、劉躍成、許傳智、孫鋒彪、李帆(女)、李瑋、李輝(回族)、李雪芳(女)、吳漢寶(回族、余劍雄、汪珍霞(女)、宋志霖、張自軍、張曉明、陳棟橋、陳洪斌(滿族)、納冰(女,回族)周剛、周慶華、鄭震(回族)、胡仲秋(女)賀華(回族)、殷學儒、曹志斌、雍建華蔡偉(女)、戴向暉
寧夏回族自治區監察委員會
主任
許傳智
副主任
鄭震(回族)、殷學儒、張自軍
委員
路晉軍、王秀春、(女)周剛、孫鋒彪、張曉明
部門設定
寧夏回族自治區紀委監察廳機關內設15個職能部門,具體為:辦公廳、組織部、宣傳部、政策法規研究室、黨風政風監督室(自治區政府糾正部門和行業不正之風領導小組辦公室)、信訪室、案件監督管理室、第一紀檢監察室至第四紀檢監察室、案件審理室、紀檢監察幹部監督室、預防腐敗室、機關黨委。
此外,還設有自治區廉政警示教育和案件管理中心、自治區紀檢監察網路與信息管理中心2個直屬單位。自治區紀委監察廳派駐紀檢監察機構31個。
單位榮譽
2017年11月,獲評第五屆全國文明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