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1938年,美國註冊會計師協會(American Institute of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簡稱AICPA)為了在建立統一的會計制度問題上發表自己的見解,專門設定了會計程式委員會(Committee on Accounting Procedures,簡稱CAP)。該委員會在1939-1959年間,共發表了51份《會計研究公報》(Accounting Research Bulletins,簡稱ARB)。在這51份公報中,其中前面公布的42份公報於1953年經CAP重新整理,作為第43號公報予以發表,因此目前適用的實際上僅存第43號公報至第51號公報共9份公報。但是這些公報並不是對協會會員的指令性檔案,而只是在被會計界所公認時才具有權威性。1959年會計程式委員會撤銷,而代之以會計原則委員會(Accounting Principles Board,簡稱APB),另設會計研究分會(Accounting Research Division,簡稱ARD),二者都是美國註冊會計師協會屬下的組織。設定會計研究分會旨在撥出專門的研究經費,謀求制定權威性的原則,以加強工作的進程。會計原則委員會的成員基本上來自會計師事務所、全國各地區以及產業界和學術界,因而具有較廣泛的代表性。在APB和ARD中,真正負責研究會計準則的機構還是APB。APB所發布的會計準則檔案稱為“會計原則委員會意見書”(APB Opinions)。從1960年到1972年間,APB共發表了31號“意見書”;此外,APB還發表另一種研究性檔案,稱為“會計原則委員會公告”(APB Statements),並且先後發表了4份這樣的“公告”,但是這些“公告”只是作為“意見書”的理論依據,它們本身並不屬於會計準則,因此也就不具備行為約束力。ARD的成員主要由會計學者組成,其研究成果稱為“會計研究論文集”(Accounting Research Studies),該“論文集”是為APB制定會計準則提供理論基礎的,它們本身也不屬於會計準則。
1973年,財務會計準則委員會正式成立,自此它完全取代了APB的地位,由它來全面負責美國會計準則的制定工作。與APB不同的是,財務會計準則委員會不屬於美國註冊會計師協會的下屬機構,其成員亦不全部來自於會計職業界,而是由多方面的代表組成,它大致包括了會計職業界、工商界、會計學術界和政府部門等多方面的代表,因此它對於會計職業界來說,具有了相對獨立的地位。此外,財務會計準則委員會的委員也不再只提供兼職的無償服務,而是全日制地為該委員會工作並領取相應報酬。這也使得它能吸引一批全國一流的專業人士。該委員會一共由7名委員組成,其中3名是註冊會計師,1名來自經濟分析界,1名來自教育界,2名來自工商界。該委員會下設一個由20多名專家組成的財務會計準則諮詢委員會(Financial Accounting Standards Advisory Council, 簡稱FASAC)直接向其提供諮詢服務。此外,它還聘請了45名專家從事各方面的研究。
使命
是制定和完善財務會計和報告的準則,以指引並教育公眾(包括發行人、審計師及財務信息的使用者等)。內容
財務會計準則委員會是一個為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urities Exchange Commission,簡稱SEC)和會計職業界所承認的組織,是一個民間專業機構,它的建立及其委員會的任命由 “財務會計基金會”(Financial Accounting Foundation,簡稱FAF)負責,該基金會向財務會計準則委員會每年提供約1500萬美元的活動經費,並對委員會的活動進行一般性的監督,但技術性事務不在監督之列。根據相關章程的規定,財務會計準則委員會的委員必須切斷他們和可能與之有利害衝突的組織的一切聯繫,每屆任期為5年,也可以連任,但初始的任期除外,以便讓較多人員輪流擔任,避免委員會成員固定不變。
財務會計準則委員會不僅有權發布準則,並且可以對它前任機構的正式檔案,即對財務會計準則委員會的《會計研究公報》和APB的《意見書》發表解釋。FASB自成立以來,工作卓有成效,從成立至今,其碩果纍纍,它主要發表了以下幾種檔案:
(1)“財務會計準則公告”(Statements of Financial Accounting Standards)。至2006年5月為止總共發表了156份公告,其中有相當大的一部分是為了修訂或補充以前發布的APB意見書、會計研究公告和FASB公告做出的。
(2)“財務會計準則委員會解釋”(FASB Interpretations)。截止1993年,總共發表了40號,主要是對已發布的FASB公告、APB意見書以及會計研究公報等做出的解釋。
(3)“財務會計準則委員會技術公報”(FASB Technical Bulletins),截止1993年,共發布了49份,主要是FASB工作人員對財務會計和財務報告問題所發行的指導性材料。
(4)“財務會計概念公告”(Statements of Financial Accounting Concepts,簡稱SFAC),截止2000年,共發布了7號。
財務會計準則委員會成立伊始便宣布,它將從事財務會計概念體系(Conceptual Framework)的研究。它認為,為了制定各種財務會計和報告準則,首先應先把財務會計的各種目的和概念確定下來。為此,FASB自1978年發布第1號SFAC“企業編制財務報告的目的”起,到2000年發布第7號SFAC“在會計計量中使用現金流量信息和現值”為止,22年間共發布了7號SFAC,但第6號SFAC是用來取代第3號SFAC的,同時,由於第6號SFAC曾明確指出其論述的內容,不僅適用於企業,同樣適用於非營利組織,因此第4號SFAC實際上已被撤銷。
金融工具項目
(一)金融工具項目的目標美國財務會計準則委員會所確定的金融工具項目的最終目標是:對所有金融資產和負債都按公允價值計價。在第133號準則的第334段,FASB做了如下陳述:“委員會將努力工作,及時地解決金融工具及其組合的公允價值確定的理論和實務問題。隨著所有金融工具的公允價值的計量技術持續高速發展完善,委員會相信,當理論和計量問題解決以後,所有金融工具應當以公允價值列入財務狀況表。”正因為如此,美國財務會計準則委員會的金融工具項目又稱為公允價值項目。
將目標確定為以公允價值為基礎的金融資產和負債財務報告制度,有兩個重要原因:
1.公允價值提供的關於金融資產和負債的信息比它們的歷史成本更具有相關性。
2.當前的混合計量模式,有些金融資產以公允價值計量,另一些資產和多數金融負債卻以歷史成本基礎的金額計量,不能適應當前複雜金融工具和風險管理戰略。
(二)金融工具項目的背景
自從委員會開始其公允價值項目,已發布的關於金融工具的準則主要有:FASNo.107,“金融工具的公允價值的披露”;No.115,“某些債務和權益工具投資的會計”;No.133,“衍生工具和套期活動的會計”。這些準則對金融工具的確認、計量和披露做出了較詳細的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