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職責
中國共產黨吉林省第十屆紀律檢查委員會
書 記:陳倫
副書記:尹政、楊亞傑、王紹儉、王長久
常務委員會委員:孟文琪(女) 邱大明 孫恆山 孫繼光 李成林 董天波
委員(共44名,按姓氏筆畫排序):馬延峰 王力 王松 王長久 王成勝 王延吉 王紹儉 王涌慧 王德勝
車光鐵(朝鮮族) 尹政 史繼山 劉力群 劉海洋 劉培柱 孫恆山 孫繼光 孫景發 蘇衡 李成林 楊亞傑 邱成
邱大明 邱連文 張義 張沛霖 張茗朝(滿族) 張清華(女) 陳倫 陳鳳超 羅亦非 金基浩(朝鮮族) 鄭國君
孟文琪(女) 趙洪奇 趙曉君 胡冬梅(女) 柏廣新 賀永強 高鵬飛 席岫峰 唐永軍(滿族) 董天波
綦遠方(女)
吉林省監察廳
廳 長:楊亞傑
副廳長:邱大明 賈曉東 李成林
組織機構
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中共吉林省紀委由中共吉林省代表大會選舉產生,在中共吉林省委和中央紀委雙重領導下進行工作。中共吉林省紀委的任期與中共吉林省委相同,每一屆為五年。中共吉林省紀委全體會議,選舉常務委員會和書記、副書記,並由中共吉林省委通過,報中央紀委批准。本屆省紀委由省第十次黨員代表大會選舉產生,省委常委陳倫任中共吉林省紀委書記。
吉林省紀委、省監察廳合署辦公,內設20個職能部門。其中,紀檢監察室6個,綜合部門14個。包括辦公廳、監察綜合室、調查研究室、宣傳教育室、黨風政風監督室、執法和效能監督室、政策法規室、信訪室、案件管理室、案件審理室、幹部管理室、機關事務管理室、老幹部處、機關黨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