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信息大學藍海獎學金章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鼓勵學生努力學習,營造良好的學習氛圍,提高人才培養質量,中國信息大學決定自2011學年起設立“藍海獎學金”,針對2011學年以後入學學生髮放。
第二條 藍海獎學金分為基礎獎學金、勤學獎學金、優學獎學金、求實獎學金四項,分別針對一年級、二年級、三年級和四年級在校學生髮放,各項獎學金數額均為每人每年5000元人民幣。
第三條 學校以各年級學生總數為基數,評定10%的學生作為獲獎者;與我校建立合作關係的中學(以下簡稱“合作校”)學生另行評定20%的學生作為獲獎者。
第四條 學校對獲得藍海獎學金的學生實行專門管理,獲獎學生應當對全校學生的學習起到模範帶頭作用。
第二章申請藍海獎學金的條件
第五條 申請藍海獎學金的基本條件
1、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
2、遵守國家憲法、法律和學校規章制度;
3、尊師愛友,道德品質優良;
4、努力學習,成績優秀;
5、積極參與社會實踐。
第六條 申請各項獎學金的條件
1、基礎獎學金
1)在規定時間入學;
2)參加學校組織的學習能力測試成績優秀(參加新生軍訓、獲得所在合作校推薦、 專項知識或技能突出、具有文體特長者可以獲得加分)。
2、勤學獎學金
1)學習刻苦努力;
2)課前預習認真、充分,效果明顯;
3)高質量完成課程作業;
4)課程成績優秀。
3、優學獎學金
1)學習自主性強,在預習時能夠自行領會學習內容;
2)勤于思考,有獨立見解,積極參與教學互動;
3)積極參與各類共同學習組織活動;
4)課程成績優秀。
4、求實獎學金
1)畢業作品選題針對性強,能夠嘗試分析或解決工作中的實際問題;
2)積極收集、有效積累畢業作品選題的素材;
3)專業課學習與畢業作品選題結合緊密,學習效果明顯。
第三章 藍海獎學金的評審與發放
第七條 中國信息大學“獎學金評審委員會”提出藍海獎學金獲獎資格學生名單,在校內進行不少於5個工作日的公示後,報學校董事會審批。
第八條 學校公布藍海獎學金獲獎名單,頒發榮譽證書。藍海獎學金用於繳納學生本人學費。
第九條 獲獎學生不能起到模範帶頭作用,學校可取消其獲獎資格。
第十條 本章程解釋權屬於中國信息大學。
中國信息大學
2011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