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信息大學基礎獎學金

3、參加學校組織的學習能力測試; 2、參加軍訓的學生,學習能力測試總成績加20分; 3、合作校推薦的獲獎人選,學習能力測試總成績加60分;

中國信息大學藍海獎學金(基礎獎學金)評定細則
第一條 本細則根據《中國信息大學藍海獎學金章程》制定。
第二條 申請基礎獎學金的條件
1、在規定時間報到註冊;
2、符合申請藍海獎學金的基本條件;
3、參加學校組織的學習能力測試
4、本人提出申請。
第三條 與我校建立合作關係的中學(以下簡稱“合作校”)可以推薦該校30%的新生作為基礎獎學金獲獎人選。推薦截止時間為新生報到起始時間。
第四條 學習能力測試內容
1、信息技術能力:考核學生計算機基礎知識;
2、閱讀理解能力:考核學生對文章的理解能力;
3、邏輯思維能力:考核學生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
第五條 學習能力測試成績評定
1、每項測試成績滿分為100分;
2、參加軍訓的學生,學習能力測試總成績加20分;
3、合作校推薦的獲獎人選,學習能力測試總成績加60分;
4、高中期間德育或智育表現優秀,獲得地市級以上政府嘉獎的學生,學習能力測試總成績加60分;
5、具有文藝或體育特長並有相關證書的學生,學習能力測試總成績加60分;
6、以上2、3、4、5項加分可以同時獲得。
第六條 基礎獎學金評定辦法
1、基礎獎學金的評定工作由“獎學金評審委員會”負責;
2、學校規定時間以前報到註冊新生總人數為評定獎學金的學生基數;
3、根據學習能力測試成績全校新生統一排列名次,排名前10%的學生取得獲獎資格。來自合作校的未獲獎新生,以合作校為單位,根據學習能力測試成績排列名次,排名前20%的取得獲獎資格;
4、“獎學金評審委員會”審查獲得基礎獎學金資格的學生名單,公示五個工作日後,報董事會審批。
第七條 基礎獎學金髮放
1、經董事會批准後,學校公布基礎獎學金獲獎名單,並於本學年第一學期末和第二學期末(選下學期課之前)分兩次發放,每次發放2500元;
2、基礎獎學金用於繳納本學期學費;
3、獲獎學生在學習中不能起到模範帶頭作用,學校可取消其獲獎資格;
4、獲獎學生受到學校“警告”以上處分者,學校可取消其獲獎資格。
第八條 本細則解釋權屬於中國信息大學。
中國信息大學
2011年3月 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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