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保險保障基金有限責任公司

中國保險保障基金有限責任公司

2008年9月16日保監會公告稱,根據保監會、財政部、央行2008年9月11日聯合發布實施的《保險保障基金管理辦法》,中國保險保障基金有限責任公司正式掛牌成立。依據上述辦法,保險保障基金的資金運用渠道得到拓寬,增加了中央銀行票據、中央企業債券、中央級金融機構發行的金融債券等。

基本信息

簡介

2008年9月16日保監會公告稱,根據保監會、財政部、央行2008年9月11日聯合發布實施的《保險保障基金管理法》,中國保險保障基金有限責任公司正式掛牌成立。依據上述辦法,保險保障基金的資金運用渠道得到拓寬,增加了中央銀行票據、中央企業債券、中央級金融機構發行的金融債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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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意義

業內人士表示,這意味著規模已超過100億的保險保障基金開始走上市場化運作道路。資金運用渠道的放寬,將有助於提高資金運用收益,增強保險保障基金的保障能力。

企業性質

《辦法》規定,中國保險保障基金有限責任公司是國有獨資公司,屬於非營利性企業法人,其註冊資本為1億元人民幣。公司經營範圍是籌集、管理和運作保險保障基金;監測、評估保險業風險;參與保險業風險處置;管理和處分受償資產;國務院批准的其他業務。公司將依法接收保險保障基金的全部資產。原保險保障基金所持有的新華人壽股權也由該公司承接。

人員構成

中國保險保障基金有限責任公司董事會9名成員分別來自保監會、財政部、央行、國家稅務總局、國務院法制辦及三家保險公司。經有關部門批准,保監會副主席魏迎寧兼任公司董事長。第一屆董事會第一次會議已於15日召開,董事會決定聘任原保監會財會部正局級巡視員曾於瑾為公司總裁。

與修訂前相比,《辦法》調整了基金繳納基數,突出保護保單持有人原則。新《辦法》以毛保費收入作為保險保障基金的繳納基數,分入業務不再繳納保險保障基金,專業再保險公司也不再繳納保險保障基金。這一調整更好地體現了保險保障基金救助的對象是保單持有人,而並非保險公司的基本原則。

此外,新《辦法》還調整了基金繳納範圍和比例,明確將由國務院確定的國家財政承擔最終風險的政策性業務、保險公司從事的企業年金受託人、賬戶管理人等企業年金管理業務排除在保險保障基金的救助範圍之外;將投資型財產保險、投資型意外傷害保險等投資型非壽險業務納入救助範圍;將非投資型財產保險、意外保險,以及短期健康險的繳納比例從1%下調至0.8%;壽險業務和長期健康險業務其繳納比例維持不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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