糧庫資金案
介紹
河南省檢察院不斷收到有關中儲糧河南分公司的舉報材料,越查線索越多。已立案查辦110人。其中涉及中儲糧河南分公司幹部員工81人,包括中儲糧河南分公司原總經理李長軒、原副總經理楊宏傑,以及26名直屬糧庫主任等處級幹部。系列案件中,有一部分已經法院審理判決,例如中儲糧河南分公司原總經理李長軒以受賄1407.9萬元,巨額財產來源不明893.6萬餘元,被判處無期徒刑。還有多起案件正在偵辦過程中。
據河南省檢察院反貪局介紹,查辦的中儲糧河南分公司系列案件有五個顯著特徵。一是犯罪主體集中,81人中,糧庫主任和財務人員占九成;二是犯罪主要環節是在“托市糧”收儲和儲備糧輪換銷售、建庫收庫、虧庫漲庫過程中貪污、挪用糧食資金;三是作案隱蔽、專業性強,糧庫主任與財務人員直接操作,不通過專業化偵查手段很難查獲;四是窩案串案居多,幾乎全都是家族犯罪、關聯犯罪的窩案串案;五是涉案金額巨大,5人涉案金額超過1000萬元,10人超過500萬元。
國庫成家天下
按照2000年中儲糧總公司組建時國務院的批覆意見,省級分公司作為中儲糧總公司的派出機構對下屬糧庫的人、財、物實施管理。剖析這一系列案件可見,這種相對獨立、缺少外部地方橫向監督的“垂直管理”,一旦“一把手”出問題,上行下效,造成的管理混亂極其嚴重。
從2000年9月中儲糧河南分公司組建,到2012年12月9日被檢察機關查處,李長軒擔任河南分公司總經理長達12年,河南分公司已經成為李長軒的“家天下”。據檢察機關查證,李長軒受賄貪污1407.9萬元,巨額財產來源不明893.6萬元。其妻子及一名情婦也成為其同案犯,分別被判處七年和八年有期徒刑。其另一名情婦中儲糧河南分公司原副總經理楊宏傑因涉嫌貪污、受賄上千萬元正等待審判。
判決書中列舉了李長軒收受65人賄賂的事實,其中最醒目的是,25個行賄人是中儲糧河南分公司下屬的各市、縣直屬糧庫的負責人,逢年過節,他們以公款行賄,行賄總額超過300萬元。
如漯河、信陽、南陽、周口、濮陽、鄧州、延津、夏邑等直屬庫負責人行賄都在6次以上;最多的沈丘直屬庫原主任張懷君23次向李行賄190.3萬元。一個十餘次向李長軒行賄的糧庫主任說:“人事提拔、調動,資金劃撥等大權都在他手上。為了得到關照,送‘過節費’已是家常便飯。前些年是一次三五千,這幾年都是一次一萬元。”
接受“過節費”習以為常的李長軒,從下屬糧庫“借”錢也如同拿自家的錢。卷宗顯示,2002年、2007年,李長軒兩次個人用錢向張懷君借80萬元。李長軒只還了20萬元,其餘60萬元都由張懷君從下屬公司走賬報銷。
上樑不正下樑歪。上行下效,各糧庫主任紛紛效仿李長軒,並有過之而無不及,糧庫基本上都成了糧庫主任的“家天下”。已有16名糧庫主任落馬。漯河直屬庫原主任李某涉嫌貪污700多萬元、受賄1000多萬元、挪用上億元;許昌直屬庫原主任何某,兩年內,僅其個人用公款開支消費就達2000萬元,日均超過3萬元,造成糧庫巨額虧損; 沈丘直屬庫原主任張懷君貪污受賄數百萬元……
“制度就像一個籠子,但是拿鑰匙的人不管事,再好的籠子也形同虛設。”一位涉嫌貪污的糧庫主任在接受調查時這樣反思和供述。
河南省檢察院檢察長蔡寧指出,對中儲糧河南分公司系統“一把手”缺乏監督,制度不健全,是導致領導層蛻化變質,形成窩案串案的重要原因。
騙取糧食資金
案件偵辦中,河南省檢察院組織了24名專業審計人員,對中儲糧河南分公司部分直屬庫的賬目進行了長達3個月的審計,一舉揭開了利用“轉圈糧”騙取國家巨額糧食資金的內幕。
從2006年起,為保護農民種糧積極性,國家出台了“托市糧”收購政策,即在市場糧價偏低時,國家以高於市場價的“托市價”收購農民手中的糧食。
肩負國家糧食戰略儲備和平抑糧價穩定市場兩項重任的中儲糧系統,承擔托市糧收購任務,同時也享有國家專項的政策優惠。即每收購一噸“托市糧”可獲得收購手續費50元、保管費86元,陳糧輪換銷售手續費30元,還有差價補貼。中儲糧河南分公司一些人把這種優惠政策當成了個人謀利的工具。
為方便農民售糧,中儲糧總公司允許有資質的民營糧食企業參與“托市糧”收購。為了進入“托市糧收儲企業名單”,賺取國家的補貼和糧食保管費,很多民營糧商不惜重金向李長軒及各直屬庫主任等關鍵人物行賄。李長軒受賄金額中就有300多萬元來自幾十名各類糧商。最多時,河南小麥托市收購的企業糧庫庫點增加到4200多個。
而糧庫負責人與糧商勾結,玩起“轉圈糧”遊戲,騙取國家糧食資金。手段之隱蔽,數額之大,更令人震驚。
按慣例,每年收購新糧前,糧庫要進行陳糧輪換,賣出陳糧,騰出庫容收儲新糧。一些糧庫負責人與糧商串通,由糧商辦理購買陳糧手續,實質上並非真正買;“托市糧”收購時,糧庫偽造收購農民糧食的單據。檢察機關偵查中發現,有的糧庫存有成箱的農民身份證複印件,專門用來偽造收購憑證。這樣,賬目報表上一出一進,糧庫賺到了國家每噸166元的手續費和巨額糧食差價補貼,而實際上,在這樣的虛假交易中,糧庫的陳糧原地未動,“托市糧”也沒有收購。
據河南省檢察機關調查,中儲糧河南分公司51個下屬糧庫,至少有35個存在“轉圈糧”。最多的寧陵縣直屬庫4年“轉圈糧”3.6億斤,鄧州和滑縣直屬庫3年各“轉”了2億多斤。已查出河南各直屬糧庫“轉圈糧”28億斤,總價值28億多元,直接騙取的國家糧食資金超過7億元。
更深層的隱患是,“轉圈糧”使國家糧食儲備的家底變得撲朔迷離,直接危害國家糧食安全。按照中儲糧河南分公司2009年、2010年賬面顯示,當年從農民手中收購了全省80%以上的糧食,而實際收購量不到50%。據中儲糧河南分公司業內人士估計,中儲糧河南分公司每年存儲的糧食至少有1/6是“轉圈糧”。
慣用伎倆
中儲糧河南分公司此前的糧食存儲點70%是租用企業和民營糧商的庫房。一些糧商大肆行賄,使自己的糧庫能參與“托市糧”收購代儲業務,賺取國家的糧食收儲補貼。張懷君從直屬庫挪用公款230萬元作為他和李長軒建倉庫的個人入股資金,每年分紅20萬元。至案發時,兩人各獲紅利120萬元。
比賺取國家糧食保管費更快的賺“黑錢”的辦法,則是在建糧庫和收購糧庫等環節上“啃”國家一口。調查發現,有的糧庫在自建糧庫過程中,偷工減料,虛報庫容,甚至虛報根本不存在的糧庫,騙取國家建庫資金。周口一家企業自建一座糧庫,後來高價賣給中儲糧。在這個“收庫”過程中,李長軒從這一企業獲得賄賂400多萬元。其中的漏洞有多大,可想而知。
調查中,不少糧庫還通過虧庫和漲庫,蠶食國家糧食資金。河南中儲糧系統曾有4200多個企業代儲糧庫,由於監管不嚴,有的糧庫糧食收購入庫時缺斤短兩,存儲中被盜賣等導致的虧庫非常普遍。如漯河直屬庫下屬的一個代儲庫,2010年就被偷賣掉3萬噸價值6000萬元的小麥。據河南省檢察院反貪局掌握的情況,2011年,中儲糧河南分公司下屬各糧庫虧庫總數達26萬噸。
更有甚者,通過往庫存糧食中加沙土等雜質,製造漲庫,從中謀利。臨潁縣一個代儲庫點為彌補盜賣糧食形成的虧庫,向庫存糧食中摻雜使假,因摻沙數量過多,形成“漲庫”,即出庫數量超過了入庫數量。臨潁分庫原主任竟將多出的400噸變賣80萬元,據為己有。這樣的案例,在中儲糧河南分公司下屬糧庫並非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