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起眼

不起眼

不起眼,指不引人注目;不值得重視。沒有什麼特別之處;形容某個人、某個事物或某件事情很普通,不能引起人們的關注,存在感低。

基本信息

基本資料

【詞目 :不起眼

【拼音 :bù qǐ yǎn

【注音】:ㄅㄨˋ ㄑㄧˇ ㄧㄢˇ

【英文】:unremarkable

【用法】:作謂語、定語;用於人。起到修飾作用,有時也用作物。可以作為褒義詞用,但有時候也用於貶義。

【反義詞】:耀眼、奪目、引人注目、卓越超群、才華出眾、才華橫溢、凸現、凸顯、炫目等。

【近義詞】:普通、相貌平平、貌不驚人、一般般、庸碌、平凡等。

基本解釋

(1)[not worthy to be thought highly]∶不突出或不顯著的,不引人注目的。

大紅的又犯了色,黃的又不起眼,黑的又過暗。——《紅樓夢》

(2)[seemly unimportant]∶看上去似乎不重要。

別看這活不起眼。

姐姐昨天丟失的錢包是在一個 不起眼的地方找到的。

小燕通過她的努力,從一個 不起眼的底層職工逐漸成為一家公司的老闆。

我呀,就像一顆沙子,世上最 不起眼的東西,但往往最寶貴的東西——金子就在它裡面。

如此 不起眼的一個小東西在整個任務里起到了至關重要的作用。

基本含義

不起眼不僅可以用於形容一個人,也可以形容一件事。日常生活中我們往往會用到:這個人不起眼。下面基本上會有一個轉折,比如“但是很有能力”或者“但是很討人喜歡”等。又或是“這件事不起眼,但是處理不好會有很大的影響”等。有時候還帶有貶義詞的自嘲,比如“雖然我不起眼,但是好歹也是公司中的一員”。一般很少單獨運用。

不起眼在形容人的時候,可以形容人的外貌,也可以指某人的性格或者處事方式,不易引起人注意,某些場合可以表達出用者對於被用對象的情感傾向,或褒或貶。在形容物體的時候,指的物體表象給人的印象,可帶不同情感色彩。

引證解釋

方言。不引人注目;不值得重視。

《紅樓夢》第三十五回:“大紅的又犯了色,黃的又不起眼,黑的又過暗。”

《三千里江山》第十五段:“別看咱這活不起眼,也是跟敵人一刀一槍拼啊。”(——楊朔)

相關詞條

相關搜尋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