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念
會計師事務所違反法律法規、中國註冊會計師協會依法擬定並經國務院財政部門批准後施行的執業準則和規則以及誠信公允的原則,出具的具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的審計業務報告,應認定為不實報告。界定
不實報告的界定:
在界定“不實報告”時,關鍵依據會計師事務所執業行為過程中是否違反下列法律法規:
(1)法律法規,比如《註冊會計師法》;
(2)執業準則,註冊會計師執業準則是一個完整的體系;
(3)誠信公允原則。
在界定“不實報告”時,主要判斷註冊會計師出具的審計業務報告是否存在以下“瑕疵”:
(1)虛假記載;
(2)誤導性陳述;
(3)重大遺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