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議院

下議院

下議院是兩院制國家的議院之一。一般下議院的權力要比上議院大,在歷史上出現下議院都是為了節制上議院的權力,目前世界各國的下議院一般議員數要比上議院多,基本都是全民直選,國家的財政和稅收問題都是由下議院決定,大部分國家的政府內閣組成也是由下議院決定。

由來

英國下議院英國下議院

下議院(英語:HouseofCommons,一譯平民院或庶民院),始自英國的平民院(後改稱“下議院”)。之後為許多資本主義國家效仿,但名稱各不相同,如美國、日本稱“眾議院”,法國稱“國民議會”,荷蘭稱“第二院”等。

選舉

下議院通常按人口比例由選民分選區選舉產生,定期改選。

權利

下議院一般都享有立法和監督政府、監督財政等權力。尤其在議會制(內閣制)國家,下議院被賦予更多權力。內閣的組成、條約的締結、財政預算的制定等,均須先經下議院審查和通過。

在下議院否決財政預算,或通過對內閣的“不信任案”時,除非解散議會,內閣必須總辭職。

各國下議院

英國下議院

英國下議院議長約翰·伯考和妻子莎莉·伯考英國下議院議長約翰·伯考和妻子莎莉·伯考

英國國會由三大部份組成,它們分別是君主、作為上院的上議院,以及下議院,當中又以下議院最具影響力。下議院是一個透過民主選舉產生的機構,內面共有650名成員,稱為國會議員,常用的英文簡寫則是“MP”(MembersofParliament)。下院議員是經由‘得票最多者當選投票制’選出,國會每屆不可長於5年,每5年之內就要宣布解散,而國會解散之時,也就是下院議員任期的終結。每一位下院議員都是由一個選區的選民選出,議員當選後,也就在議會代表該選區。現今英國政府的內閣閣臣,絕大部份皆來自下院,而自1902年起,歷任的英國首相也同樣是下院議員。惟在1963年的時候,來自上院的休姆伯爵獲任命為英國首相,不過,他在任命後不久,即放棄了貴族爵位,並成功以亞歷克·道格拉斯-休姆爵士之身份選入下院。

下議院大約在14世紀出現,並且一直延續至今。在歷史上,下議院的權力曾遠遜於上議院,但時至今日,下議院卻在兩院中占上了主導地位。現時下議院的立法權力能夠超越上議院,而根據《1911年國會法案》,上院駁回大部份議案的權力被削減為僅僅拖延議案通過。此外,英國政府亦需要向下議院負責,首相若果失去了下院的支持,就要下野。

下議院之官式全稱為“尊貴的與會大不列顛及北愛爾蘭聯合王國下議院議員”。坊間一直以為,下議院的英文“HouseofCommons”中,“Commons”一字乃來自英文“commoners”(解庶民),反映下院議員盡皆庶民出身,以區別由貴族所掌的上議院(HouseofLords)。不過,這種解釋背後沒有史實支持,其實“Commons”一字語出諾曼法語的“communes”,意指議員們所代表的社區,具地理意味。上、下兩院皆設於倫敦的西敏宮內,而每次會議時,議事廳內必置有一權杖,以彰皇權。

加拿大國會下議院

加拿大國會下議院,亦可稱為眾議院(英語:CanadianHouseofCommons,法語:ChambredescommunesduCanada)是國家立法機關的一部分,並與上議院及君主組成整個立法機關。下議院是整個立法機關唯一由民主產生的部分,現有308個議席。

加拿大國會是仿效英國國會的西敏模式,於1867年7月1日成立。下議院於國會擁有最大的權力及最高的問責權。上議院通常不會駁回下議院的法案,所有政府機構只需要向下議院問責,而內閣亦只需要獲得下議院的信任。

俄羅斯國家杜馬俄羅斯國家杜馬

下議院的任期為大選後至總督宣布解散,但是憲法列明不可超過五年。但是,因為戰略上的考慮,政府通常會於四年宣布大選,來給予執政黨充分時間準備。

俄羅斯國家杜馬

俄羅斯國家杜馬(俄語:Госуда́рственнаяДу́ма)是俄羅斯聯邦會議的下議院,有450個議席。國家杜馬是俄羅斯的常設立法機構,主要負責起草和制定國家法律。參加議員的資格為最少21歲以上的公民,任期五年。

相關詞條

相關搜尋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