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根據市委辦公廳、市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上饒市信州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饒辦字[2010]12號)精神,將上饒市信州區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辦公室(以下簡稱區國資辦)由區政府直屬特設機構調整為區政府工作部門。
職責範圍
區政府授權區國資辦代表區政府履行國有資產出資人的職責。主要監管範圍是:區屬行政事業單位的經營性國有資產;區屬企業的國有資產。
主要職責
(一)根據區政府授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國有資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等法律、法規,代表區政府履行國有資產出資人職責;指導、推進國有企業的改革和重組;對所出資企業國有資產進行監管,負責監繳企業國有資本金收益。
(二)負責對區屬國有資產的存量、增量的調查清核,建立和完善國有資產年度報告制度。
(三)負責國有資產所有權界定和產權登記。對區屬國有經營性資產實施統一規範管理,規範資產的經營行為,負責實施非經營性資產轉經營性資產的申報審批。
(四)負責有關資產占用權糾紛的調處和仲裁,審批國有資產的報損、沖減和核銷。
(五)通過統計、評估、稽核等方式對所出資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情況進行監管;建立和完善國有資產保值增值指標體系,擬訂考核標準,維護國有資產出資人的權益。
(六)依法對區屬行政事業單位、企業的國有資產產權轉讓和產權交易實行監管。培育和發展資產交易和閒置資產調劑處理市場。以兼併、拍賣、轉讓等形式,推動國有資產存量的合理流動和最佳化配置,促進閒置資產的有效利用,實現資產增值。
(七)最佳化國有資產管理,參與企業改制活動,查處和防止國有資產和產權收益流失。
(八)建立規範化的產權管理和收益分配製度,對股份制、中外合資、租賃企業中的國有資產實行監管,維護國有資產權益不受損害。
(九)起草區屬行政事業單位經營性資產及企業國有資產管理的規範性檔案,制定有關制度並組織實施。
(十)承辦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區國資辦內設3個職能科(室)。
(一)黨政辦公室
負責本機關公文起草、公文處理、檔案、議案提案辦理、會議培訓、接待、安全、機要保密、信息、電子網路、信訪工作;負責機關財務、後勤保障工作;負責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政策法規的收集、查閱、宣傳和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工作;負責黨組會和主任辦公會議決定事項的督查督辦工作;負責協調紀檢、監察、工會、青年、婦女工作;負責機構人事、編制、工資工作;負責機關組織、宣傳和民眾團體工作、老幹部工作。
(二)產權管理科
研究提出改革國有資產管理辦法和管理制度的意見;擬定資產產權界定、登記、劃轉、處置及產權糾紛調處等方面的規章制度和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所監管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經營性資產評估項目的核准和備案;對國有資源性資產進行監管;負責監督、規範全區國有(集體)產權交易和資產經營行為;開展對所監管企業國有資產專項審計和審計調查,提出依法查處國有資產流失案件的意見;組織有關政策法規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工作。
(三)綜合科
負責國有資產的統計工作,建立國有資產統計信息網路,根據有關規定對外發布統計信息;擬訂國有(控股)企業清產核資的方案並組織實施,按有關規定負責企業資產損失核銷工作,承辦所監管企業財務預決算的有關工作;建立和完善企業績效評價體系,制定和考核所監管企業的年度經營目標;研究並提出重大資產損失責任追究的意見和措施;擬定國有(控股)企業收入分配製度,組織所監管企業上交國有資本收益;協調解決企業改制中的重大問題,協調解決企業改制後有關後續遺留問題,負責維護改制企業職工合法權益,負責所監管企業維護穩定方面的工作;審核監管單位和企業重大投資、重要子公司的設立和對外合作項目;負責國有經濟改革發展重大課題的調研工作,研究、起草區屬行政事業單位、區屬國有企業的國有資產管理和監督的實施意見;負責組織有關政策法規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工作。
地址
上饒市中山路工商大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