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點
事業單位主管部門或上級單位用自身組織的收入和集中下級單位的收入撥入的非財政補助資金。用於補助事業單位的日常業務,若是指定用於專項用途並須單獨報賬,則稱為撥入的事業經費,只能作為財政補助收入,不能作為上級補助收入。在某些行業的會計制度中,上級補助收入與財政補助收入合併稱為業務補助。
確認與核算
設定“上級補助收入”科目。收到上級補助收入時,貸記本科目,年終借記本科目,將本科目餘額全數轉入“事業結餘”科目。掂終結賬後,本科目無餘額。
上級補助收入科目核算實際收到上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給予補助的失業保險基金。收到上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下撥的失業保險基金時,借記“銀行存款——收入 戶”科目,貸記“上級補助收入”科目。會計期末,應將上級補助收入轉入失業保 險基金帳戶,借記“上級補助收入”科目,貸記“失業保險基金”科目。
例:12月23日某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收到其上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撥付的失業保險基金15萬元,期末結轉失業保險基金帳戶。
(1)收到上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下撥的失業保險基金時
借:銀行存款——收入戶 150000
貸:下級補助收入 150000
(2)期末結轉時
借:上級補助收入 150000
貸:失業保險基金 15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