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上海市閘北區科學技術委員會主要職責:(一)貫徹執行國家和本市有關科技、信息化和智慧財產權工作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結合本區實際,制定配套措施,編制區科技、信息化和智慧財產權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區科技、信息化和智慧財產權年度工作計畫,並具體組織實施。
(二)負責本區各類科技創新扶持政策的制訂、完善和實施工作。
(三)負責建立和健全全區科技創新服務管理體系,為本行政區域的科技型企業做好指導、協調、服務工作,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科技創新工作的綜合組織協調。
(四)負責本區高新技術企業和軟體企業的申報、初審、推薦工作;負責申報國家和市級科技產業化計畫、重點新產品、火炬計畫、科技小巨人、科技進步獎和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等各類科技創新項目。
(五)負責本區科技研發公共服務平台、創新孵化平台和技術轉化平台建設的總體布局,綜合協調和組織推進工作。
(六)負責區政府專家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組織專家對本區經濟、社會發展重大項目進行諮詢、評估、論證,為區領導和有關部門決策提供服務,會同有關部門開展市、區“科技領軍人才”、“優秀拔尖人才”和 “優秀青年人才”等的評選工作。
(七)管理區科技發展扶持資金。
(八)負責全區科普工作的規劃、部署和督促檢查。
(九)負責本區信息技術提升傳統產業的推進,負責本區軟體產業基地、信息產業基地和信息服務外包產業園區的建設、管理和服務工作。
(十)組織本區信息產業重大建設工程,負責本區各領域的信息化套用推進工作,組織和指導各類信息資源的開發;負責制訂本區信息化建設的組織、協調、管理工作制度。
(十一)負責本區市民服務信息系統相關建設、管理和協調工作;負責社區信息化和企業信息化的組織推進工作。
(十二)負責本區信息安全的組織協調、宣傳指導和督促檢查工作;建立本區信息安全責任體系,開展計算機病毒防範工作,監督管理和查處計算機設備、產品、網路和信息的相關安全問題;組織實施本區信息化宣傳、培訓、引進人才、合作交流等工作。
(十三)配合做好市信息化重大工程、實事項目和各條線信息化套用系統在本區的銜接和落實工作,完成市信息化辦公室交辦的管理職能及相關工作。
(十四)組織開展智慧財產權的宣傳、教育工作,對本區專利工作人員進行培訓。負責本區的專利管理,組織指導企業申請專利和實施專利;組織開展企業專利技術貿易,促進專利成果產業化,指導企業制訂專利戰略;建立專利信息庫,利用專利文獻信息為本區的經濟發展服務。
(十五)負責對本區專利管理工作的考核工作,協助市知識產權局進行專利糾紛的處理和專利違法行為的查處,組織開展本區的專利評獎和申報工作。
(十六)編制、修訂、維護本區的地震應急預案工作,組織對本區的地震應急工作實施檢查,負責有感地震的應急處置,在區政府領導下,參與破壞性地震的抗震救災指揮;協助和參與有關善後重建工作。
(十七)依據地震法規、政府規章、規範性檔案中的有關規定對本區的建設工程進行地震安全性評價的監管和建設工程抗震設防管理;負責地震監測預報工作;開展防震減災科普宣傳教育工作。
(十八)承辦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二)科技企業管理科
(三)科技園區管理科
(四)智慧財產權管理科
(五)防震減災管理科
(六)信息化綜合管理科(信息化套用推進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