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簡介
奉賢縣人民法院於1950年8月成立。2001年10月因撤縣建區改名為上海市奉賢區人民法院。本院現有幹警242名(其中輔助文員42名),設有刑事、民一、民二、民三、執行、行政、立案、審監8個審判庭和奉城人民法庭以及政治部、辦公室、研究室、監察室、法警大隊總計14個部門。
機構設定
審判業務部門:
立案庭負責立案審查、信訪接待及審判輔助事務。
刑庭負責審理刑事犯罪案件。
民一庭負責審理婚姻家庭、人身權利、醫療、交通事故賠償等糾紛案件。
民二庭負責審理經濟糾紛、破產等商事案件。
民三庭負責審理勞動爭議、房地產等案件。
行政庭負責審理行政案件。
審監庭負責申訴審查、再審案件。
執行庭負責執行生效裁判文書和其它法律文書。
奉城法庭負責審理被告住所地在奉城鎮、四團鎮、海灣鎮及上海海港綜合經濟開發區等轄區內的普通民事案件、標的額人民幣100萬元以下的買賣契約及加工承攬契約糾紛等商事糾紛案件,以及事故發生在轄區內的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糾紛案件、不動產所在地在轄區內訴訟標的額人民幣100萬元以下的房地產類糾紛案件了,並辦理法庭審結的案件的執行工作。
綜合部門:
由辦公室、政治部、研究室、監察室、法警支隊等5個部門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