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上海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上海市公積金管理中心是直屬市政府的不以營利為目的的獨立的事業單位。

下設11個職能處室:黨委辦公室(組織人事處)、綜合秘書處、政策法規處、計畫財務處、貸款管理處、歸集管理處、審計稽核處、信息管理處、技術開發處、事務受理辦公室、網站管理辦公室。下設11個區(縣)管理部:市區、寶山區、嘉定區、浦東新區、青浦區、閔行區、南匯區、松江區、奉賢區、金山區、崇明縣。

上海市公積金管理中心主要職責:

1 、貫徹執行有關住房公積金管理的法規、規章和政策;結合本市實際,擬訂住房公積金具體管理辦法和措施,經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審議通過後實施。

2 、編制住房公積金的歸集、使用計畫,經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批准後組織執行;編制住房公積金歸集、使用計畫執行情況的報告。

3 、負責記載職工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提取、使用等情況,建立職工住房公積金個人明細賬,向職工發放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有效憑證。

4、 編制住房公積金的預算、決算,經市財政局審核,報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審議後組織執行。

5 、負責住房公積金的統一核算;負責住房公積金的保值、增值和歸還,提出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經市財政局審核,報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審議後執行;申請並辦理住房公積金呆壞帳的核銷。

6 、負責住房公積金的歸集;經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批准,審核、辦理單位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或者緩繳的申請;審批住房公積金的提取和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的發放。

7 、提出本市住房公積金的具體繳存比例,經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審議後,報市政府批准,並負責組織實施繳存比例和基數的調整。

8 、對區縣公積金中心、受託銀行的住房公積金委託業務進行指導、監督和考核。

9 、擬定住房公積金年度財務報告,報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審議通過後,向社會公布。

10 、監督單位住房公積金的建立、繳存情況,對違反住房公積金管理規定的行為實施行政處罰。

11 、負責住房專項維修資金、住房補貼等房改資金的管理。

12 、承辦市人民政府以及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決定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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