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宣城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是直屬宣城市人民政府不以營利為目的的獨立的正縣級財政全額撥款事業單位。住房公積金的管理實行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決策、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運作、銀行專戶存儲、財政監督原則。內設營業部、資金管理科、稽核科、綜合科、業務科五個職能科室。轄廣德縣分中心、,郎溪縣、寧國市、涇縣、績溪縣、旌德縣五個管理部。中心主要職責是:履行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賦予的職責,執行宣城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決策,負責宣城市行政區域內住房公積金的歸集、使用和管理工作,依法接受省和市政府有關職能部門的監督管理及社會監督。

機構簡介

近年來,在宣城市委、市政府的領導下,在縣市區及市直有關職能部門的支持配合下,全市住房公積金事業得到持續健康發展。截止2007年12月31日,全市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已達7.91萬人,住房公積金餘額已達8.85億元,發放個人住房貸款1.49萬戶,貸款餘額6.6億元,資金運用率達75.8%。2004年-2005年,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連續兩年被省建設廳、財政廳評為“住房公積金管理先進單位”。

主要職責

宣城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主要職責:

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住房公積金管理的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

(二)編制、執行住房公積金的歸集、使用計畫;

(三)負責記載職工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提取、使用等情況;

(四)負責住房公積金的核算;

(五)審批住房公積金提取、使用;

(六)負責住房公積金的保值和歸還;

(七)負責落實管委會的決策和決定。

管理部是宣城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派出機構,依據中心法定代表人授權,負責所在縣市行政區域內住房公積金歸集、使用和管理工作。主要職責:

1、落實住房公積金的歸集和使用計畫;

2、負責職工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提取的審批;

3、負責職工個人住房貸款的審批和回收;

4、按照統一的財務和會計制度,對所轄範圍內的住房公積金管理業務進行會計處理和核算;

5、負責住房公積金的催建和催繳;

6、辦理住房公積金的對賬、查詢和有效憑證發放、打卡;

7、提供住房公積金政策諮詢。

二、住房公積金業務銀行前台職責

1、開設單位和職工繳存住房公積金帳戶;

2、依據繳存和變更清冊錄入或調整繳存比例、金額等信息;

3、依據有效資料調整單位和職工個人信息;

2、負責財政代發工資單位職工住房公積金代扣和開具收款收據;

5、憑銀行繳款單開具住房公積金繳存收款收據;

6、依據中心要求調整或變更單位、職工個人帳目;

7、負責列印和分發匯繳單位及個人住房公積金利息對帳單;

8、負責單位和職工匯繳、提取信息的查詢和職工帳卡的列印;

9、依據中心貸款委託通知書開設個人住房貸款帳戶;

10、負責通過繳存劃轉還貸等方式回收個人住房貸款本金和利息;

11、依法向借款人催收逾期貸款;

12、負責辦理住房公積金支取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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