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士[上士軍銜]

上士[上士軍銜]

上士源於德文“野戰”和“差役”兩詞組合而成,“差役”由動詞“不停地運動”演變而來,表示那些為跑腿兒的人。早在歐洲的僱傭軍中,差役是連隊最高長官上尉和士兵的中間人,負責上下聯繫。差役分為普通差役和野戰差役兩種,普通差役每月從士兵中推選,野戰差役則由軍官指定。由於野戰差役都是被軍官器重的優秀士兵,所以除了上下聯絡以外,逐步地負責連隊的文字工作、教官工作,參與對士兵的管理,成為連隊的重要人物。以後野戰差役(上士)被作為士兵軍銜中最高級別的稱號來使用。

基本信息

歷史沿革

世界上絕大多數國家都設此銜,有的國家還將上士區分為若干級,如秘魯分為兩級,義大利、阿根廷分為三級,波蘭分為四級。

清末

1905年12月經清政府批准,陸軍軍官開始按新官制評定等級,從而形成了我國最早的軍銜等級。1909年11月,軍咨處奏請朝廷設立軍士銜三級,即上士、中士、下士。

南京臨時政府

1912年,南京臨時政府沿用晚清軍銜制,並做了一些調整,其中軍士原分為兩級:一等目兵、二等目兵。不久之後,又對軍銜等級和稱謂做了修改,軍士改為三級:上士、中士、下士。

北洋政府

1912年8月,北洋政府在臨時政府軍銜制基礎上重新制定了軍銜制,軍士設定為:上士、中士、下士。

國民政府

1931年4月,國民政府頒布《陸軍軍官佐及士兵等級表》,沿用袁軍的軍銜制,軍士設定為:上士、中士、下士。

中華人民共和國

中國人民解放軍的上士軍銜,歷經設立、取消、重新設立3個階段。

發展歷程

1955年中國人民解放軍在實行徵兵制、軍官薪金制的同時實行了軍銜制,軍士設上士、中士、下士三級,上士是軍士的最高級別。

1988年7月1日,七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次會議通過《中國人民解放軍軍官軍銜條例》,軍士設上士、中士、下士三級,上士是軍士的最高軍銜。規定,服現役第四年的班長、第五年的副班長,都可晉升為上士軍銜。

1998年12月,發布《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取消軍士和士官軍銜,新的士官軍銜改為一至六級士官。

2009年7月13日,中央軍委頒發《深化士官制度改革方案》,全軍和武警部隊年底前將全面施行新的士官制度。士官軍銜從原先一至六級士官6個級別調整為下士、中士、上士、四級軍士長、三級軍士長、二級軍士長、一級軍士長7個級別。

軍銜標識

88式上士肩章

陸海空軍上士軍銜肩章(1988—1994) 陸海空軍上士軍銜肩章(1988—1994)

陸軍上士的主要標識為,墨綠色絨面肩章外端,綴有金黃色的一條粗槓和三條細槓。

海軍上士的主要標識為,黑色絨面肩章外端,綴有金黃色的一條粗槓和三條細槓。

空軍上士的主要標識為,天藍色絨面肩章外端,綴有金黃色的一條粗槓和三條細槓。

09式上士肩章

陸海空軍上士軍銜肩章(2009—) 陸海空軍上士軍銜肩章(2009—)

根據《深化士官制度改革方案》規定:“各銜級士官按照授予軍銜級別佩帶相應的軍銜標誌。其中,下士、中士、上士、四級軍士長、三級軍士長、二級軍士長對應佩帶原一級士官至六級士官的軍銜標識。”故,“09式”上士肩章同“07式”三級士官肩章。

陸軍上士的主要標識為,松枝綠色肩章底版上,綴有金色半環繞麥穗的交叉步槍和一條粗折槓加一條細折槓。

海軍上士的主要標識為,深藏青色肩章底版上,綴有金色半環繞麥穗的交叉步槍和一條粗折槓加一條細折槓。

空軍上士的主要標識為,深藍灰色肩章底版上,綴有金色半環繞麥穗的交叉步槍和一條粗折槓加一條細折槓。

武警上士的主要標識為,紅色肩章底版上,綴有金色半環繞麥穗的交叉步槍和一條粗折槓加一條細折槓。

中國解放軍士官制度

軍銜等級下士中士上士四級軍士長三級軍士長二級軍士長一級軍士長
服役等級初級士官(最高6年)、中級士官(最高8年),高級士官(14年以上)

相關詞條

相關搜尋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