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沿革
世界上絕大多數國家都設此銜,有的國家還將上士區分為若干級,如秘魯分為兩級,義大利、阿根廷分為三級,波蘭分為四級。
清末
1905年12月經清政府批准,陸軍軍官開始按新官制評定等級,從而形成了我國最早的軍銜等級。1909年11月,軍咨處奏請朝廷設立軍士銜三級,即上士、中士、下士。
南京臨時政府
1912年,南京臨時政府沿用晚清軍銜制,並做了一些調整,其中軍士原分為兩級:一等目兵、二等目兵。不久之後,又對軍銜等級和稱謂做了修改,軍士改為三級:上士、中士、下士。
北洋政府
1912年8月,北洋政府在臨時政府軍銜制基礎上重新制定了軍銜制,軍士設定為:上士、中士、下士。
國民政府
1931年4月,國民政府頒布《陸軍軍官佐及士兵等級表》,沿用袁軍的軍銜制,軍士設定為:上士、中士、下士。
中華人民共和國
中國人民解放軍的上士軍銜,歷經設立、取消、重新設立3個階段。
發展歷程
1955年中國人民解放軍在實行徵兵制、軍官薪金制的同時實行了軍銜制,軍士設上士、中士、下士三級,上士是軍士的最高級別。
1988年7月1日,七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次會議通過《中國人民解放軍軍官軍銜條例》,軍士設上士、中士、下士三級,上士是軍士的最高軍銜。規定,服現役第四年的班長、第五年的副班長,都可晉升為上士軍銜。
1998年12月,發布《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取消軍士和士官軍銜,新的士官軍銜改為一至六級士官。
2009年7月13日,中央軍委頒發《深化士官制度改革方案》,全軍和武警部隊年底前將全面施行新的士官制度。士官軍銜從原先一至六級士官6個級別調整為下士、中士、上士、四級軍士長、三級軍士長、二級軍士長、一級軍士長7個級別。
軍銜標識
88式上士肩章
陸軍上士的主要標識為,墨綠色絨面肩章外端,綴有金黃色的一條粗槓和三條細槓。
海軍上士的主要標識為,黑色絨面肩章外端,綴有金黃色的一條粗槓和三條細槓。
空軍上士的主要標識為,天藍色絨面肩章外端,綴有金黃色的一條粗槓和三條細槓。
09式上士肩章
根據《深化士官制度改革方案》規定:“各銜級士官按照授予軍銜級別佩帶相應的軍銜標誌。其中,下士、中士、上士、四級軍士長、三級軍士長、二級軍士長對應佩帶原一級士官至六級士官的軍銜標識。”故,“09式”上士肩章同“07式”三級士官肩章。
陸軍上士的主要標識為,松枝綠色肩章底版上,綴有金色半環繞麥穗的交叉步槍和一條粗折槓加一條細折槓。
海軍上士的主要標識為,深藏青色肩章底版上,綴有金色半環繞麥穗的交叉步槍和一條粗折槓加一條細折槓。
空軍上士的主要標識為,深藍灰色肩章底版上,綴有金色半環繞麥穗的交叉步槍和一條粗折槓加一條細折槓。
武警上士的主要標識為,紅色肩章底版上,綴有金色半環繞麥穗的交叉步槍和一條粗折槓加一條細折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