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簡介
1988年,七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次會議通過了《中國人民解放軍軍官軍銜條例》,予以公布施行。士兵軍銜制度同時立法。其中軍士長軍銜授予經過軍隊院校培訓,被任命擔任基層行政或者專業技術領導職務的士兵。
1993年4月國務院、中央軍委發布修改《中國人民解放軍現役士兵服役條例》的決定起,軍士長劃分為四個級別,即:一級軍士長、二級軍士長、三級軍士長、四級軍士長。一級軍士長為軍士長軍銜的最高級別。(2009年7月13日,中央軍委頒發《深化士官制度改革方案》,全軍和武警部隊自2009年12月1日起施行新的士官制度。士官軍銜分為初級士官、中級士官、高級士官三個等級,初級士官:下士、中士,中級士官:上士、四級軍士長,高級士官:三級軍士長、二級軍士長、一級軍士長。)經過軍事院校或士官訓練機構培訓畢業,準備任命擔任基層行政或專業技術領導管理職務的軍士長學員,由院校授予一級軍士長軍銜。學員分配到部隊,由團或相當於團的單位主官簽署任職命令,並轉為志願兵役制士兵。
1998年12月公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規定,義務兵服役時間為2年,並且不再超期服役。根據兵役法,自1999年後,士兵軍銜等級和專業軍士、軍士長的稱謂自行取消。士兵軍銜改為一級至六級士官軍銜。
2009年7月13日,中央軍委頒發《深化士官制度改革方案》,全軍和武警部隊自2009年12月1日起施行新的士官制度。士官軍銜從原先一級至六級士官的6個銜級調整為7個銜級。分為初級士官、中級士官、高級士官三個等級,初級士官:下士、中士,中級士官:上士、四級軍士長,高級士官:三級軍士長、二級軍士長、一級軍士長。一級軍士長為士官軍銜中的最高級別。
軍銜劃分
軍官軍銜
將官(金色松葉,加金星)
一級上將(設而未授,1994年取消);
上將(中央軍委副主席,委員,中國人民解放軍總參謀長,總政治部主任,大軍區正職); 三顆金星
中將(大軍區正職,大軍區副職,正軍職); 二顆金星
少將(大軍區副職,正軍職,副軍職,正師職);一顆金星
校官(兩槓)
大校(副軍職,正師職,副師職/正旅職);兩槓四星
上校(副師職/正旅職,正團職/副旅職); 兩槓三星
中校(正團職/副旅職,副團職,正營職); 兩槓二星
少校(副團職,正營職,副營職);兩槓一星
尉官(一槓)
上尉(副營職,正連職,副連職); 一槓三星
中尉(正連職,副連職,排職);一槓二星
少尉(排職)。一槓一星
學員
學員(義務兵待遇)
士兵軍銜
士官
一級軍士長
二級軍士長
三級軍士長
四級軍士長
上士
中士
下士
兵
上等兵
列兵
軍銜標識
“93式”一級軍士長肩章
陸軍一級軍士長的主要標識為,墨綠色絨面肩章上,綴有二條金黃色細槓和一條折槓。
海軍一級軍士長的主要標識為,黑色絨面肩章上,綴有二條金黃色細槓和一條折槓。
空軍一級軍士長的主要標識為,天藍色絨面肩章上,綴有二條金黃色細槓和一條折槓。
“09式”一級軍士長肩章
陸軍一級軍士長的主要標識為,松枝綠色肩章底版上,綴有金色半環繞麥穗的交叉步槍和三條粗折槓加一條細折槓。
海軍一級軍士長的主要標識為,深藏青色肩章底版上,綴有金色半環繞麥穗的交叉步槍和三條粗折槓加一條細折槓。
空軍一級軍士長的主要標識為,深藍灰色肩章底版上,綴有金色半環繞麥穗的交叉步槍和三條粗折槓加一條細折槓。
武警一級軍士長的主要標識為,紅色肩章底版上,綴有金色半環繞麥穗的交叉步槍和三條粗折槓加一條細折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