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簡介
根據《中共台州市委辦公室、台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三門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台市委辦〔2011〕77號),組建三門縣經濟和信息化局,對外掛三門縣中小企業局牌子,三門縣商務局與其合署辦公。三門縣經濟和信息化局(三門縣商務局)是負責調節全縣近期國民經濟運行、推進工業和信息化,主管國內外貿易、外商投資、對外經濟合作工作的縣政府工作部門。職責調整
(一)三門縣經濟和信息化局職責調整1.劃入原縣經濟貿易局的經濟運行調節、工業行業管理和煤電油運等要素保障職責。
2.劃入原縣發展和改革局的有關信息化管理職責。
3.劃入原縣發展和改革局有關指導新型牆體材料改革的管理職責。
4.劃入原縣經濟貿易局有關煤炭經營企業資質和煤炭運行秩序管理的職責。
5.劃入原縣經濟貿易局有關民爆器材行業管理的職責。
6.承接擴權強縣中省、市經濟和信息化部門規定應交由縣經濟和信息化局具體實施的事項。
7.加強的職責:推進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加快信息化對經濟、社會和現代化建設的帶動作用,加快推進我縣信息化建設,推進生產性服務業功能區和公共服務平台建設,加強中小企業融資性擔保業務的指導和監管;推進制造業和服務業融合發展,推進高新技術與傳統工業改造結合,推進軍民結合,加快建設現代產業體系;推進新能源推廣套用與產業發展,綜合協調和監管節能降耗工作;加快培育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改造提升傳統產業。
8.取消已由國務院和省、市、縣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三門縣商務局職責調整
1.劃入原縣對外貿易經濟合作局的職責。
2.劃入原縣經濟貿易局負責的內貿管理職責。
3.劃入原縣經濟貿易局負責的成品油倉儲及加油站(點)規劃工作、指導散裝水泥管理工作、產業損害調查工作等職責。
4.劃入原縣經濟貿易局管理的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職責。
5.劃入原縣人事勞動社會保障局負責的有關公民境外就業管理的職責。
6.承擔組織實施重要工業品、原材料和重要農產品(糧食除外)進出口總量計畫的職責。
7.承接擴權強縣中省、市商務部門規定應交由縣商務局具體實施的事項。
8.加強內外貿融合,搞好市場運行和商品供求狀況監測,深化流通體制改革,大力發展現代流通;加強商品市場規劃引導及提升發展,規劃城鄉商業網點,建立和完善農村市場體系。
9.加強全縣經濟對外開放戰略與對外開放布局研究,促進全縣國際服務貿易發展,推進國際服務貿易平台建設。。
10.取消已由國務院和省、市、縣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主要職責
(一)三門縣經濟和信息化局主要職責1.貫徹執行國家、省有關經濟運行調節和信息化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和規章;組織編制並監督實施工業和信息化的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行業規範和政策、措施。
2.監測分析全縣經濟運行態勢,進行預測預警、信息引導和運行調節;負責工業、信息化應急管理和產業安全有關工作。
3.負責推進工業產業結構戰略性調整,協調推進工業園區、塊狀經濟和產業集群發展,組織培育區域品牌。
4.負責全縣企業技術改造投資管理工作,督查管理有關專項資金項目;指導、監督企業技術改造項目招投標活動;參與制定投資體制改革方案和重大工業建設項目投資的有關工作。
5.指導企業技術創新和技術進步,推進企業技術創新體系和能力建設,組織實施有關重大技術攻關項目、重大裝備國產化和重大技術裝備、應對技術壁壘專項;參與指導企業智慧財產權工作。
6.負責建立煤電油運等要素保障機制;負責煤炭經營企業資質和煤炭運行秩序、煤炭應急儲備的管理;負責成品油成品油市場供應調度和清潔油品的生產、使用、推廣工作;組織重點物資的儲備、緊急調運和綜合運輸協調工作,負責協調全縣春運工作。
7.負責全縣電力運行管理,協調電力供需、電網運行中的有關問題,牽頭處置大面積停電事故;負責資源綜合利用和新能源發電項目管理工作;負責熱電聯產、集中供熱的改造建設,指導新農村電氣化建設;參與全縣電力重大建設項目的相關工作,參與電力價格制定。
8.負責全縣節能降耗和資源綜合利用的綜合協調工作,指導工業循環經濟、清潔生產、新能源推廣套用工作;負責能源利用監察(監測)和執法工作,指導新型牆體材料改革工作。
9.牽頭協調指導工業和信息化企業發展生產性服務業工作,指導企業積極發展科技服務業、現代物流業、國際貿易、文化創意產業和售後服務業等,指導總部經濟、樓宇經濟發展。
10.指導工業和信息化企業市場拓展和合作交流,協調和指導工業和信息化引進內資工作,參與開展區域產業協作。
11.負責工業和信息化行業管理工作;負責縣級醫藥儲備管理工作,協調全縣繭絲綢工作;指導相關行業協會工作;。
12.指導各種經濟成分的工業信息化企業的培育與發展工作;指導企業管理創新和現代企業制度建設。
13. 負責信息化建設的市場監管和服務能力建設,統籌推進全縣信息化工作,指導協調電子政務發展。
14.按照規定許可權,負責信息安全管理,協調信息安全和信息安全保障體系建設。
15.按照規定許可權,負責全縣信息網路設施建設,指導推進全縣政務和社會公共服務信息資源開發利用工作。
16.負責國防科技工業的綜合協調和管理,監督管理軍品市場,指導軍民結合產業基地發展工作,負責民爆器材行業管理和生產經銷環節的安全監管工作。
17.綜合協調和指導中小企業發展和創業創新工作,指導和推進支持中小企業發展的投融資服務體系、公共服務平台和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指導、監管中小企業融資性擔保業務,指導促進中小企業產權交易與流轉、合作交流和市場拓展。
18.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三門縣商務局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省和市有關國內外貿易、外商投資、對外投資與經濟合作、招商引資等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組織編制並監督實施相關的行業規範和政策、措施。
2.研究國內外經濟發展趨勢,監測分析商務運行狀況,擬訂並實施全縣國內外貿易、國際經濟合作的發展戰略和中長期規劃,協調經濟對外開放布局。
3.負責按規定承擔國內外貿易、外商投資、對外投資與經濟合作、招商引資等各類專項資金的申報和組織實施。
4.負責推動內外貿融合,推進國內外市場的開拓,促進市場信息平台和行銷網路建設。
5.負責全縣流通產業促進體系建設,指導流通體制改革;負責成品油倉儲和加油站行業發展規劃的管理工作,負責成品油經營許可及市場運行和經營活動的監督管理;推進水泥散裝化;推進再生資源回收體系建設。
6.負責商品市場的規劃引導及提升發展;指導大宗產品批發市場規劃和城鄉商業網點規劃、商業體系建設工作,組織實施農村現代流通網路工程;按有關規定對特殊流通行業進行監督管理。
7.負責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管理機制,按照分工負責重要消費品儲備管理,承擔組織實施重要消費品市場調控和重要生產資料流通管理的責任。
8.負責牽頭協調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的相關工作,承擔商務領域行政綜合執法工作;負責生豬定點屠宰管理和酒類流通、藥品流通的相關工作;負責市場誠信公共服務平台建設;推進中小商貿企業融資擔保工作。
9.負責對外貿易促進體系建設,推動我縣出口品牌體系建設;負責對外貿易經營者和國際貨代企業的備案登記;管理進出口商品許可證;參與大通關建設和對外經貿便利化工作。
10.指導機電和高新技術產品進出口、成套設備出口;負責機電和高新技術產品貿易促進工作,規範機電產品出口秩序。
11.指導國際服務貿易發展和服務貿易領域的對外開放,指導國際服務外包工作。
12.指導、管理外商投資工作;指導和組織對外招商工作;負責外商投資統計和分析工作;牽頭外商投資企業聯合年檢。
13.負責編制全縣招商引資的總體規劃、年度計畫和外來投資導向目錄;負責全縣招商網路、招商項目庫和客商資源庫的建設工作;牽頭組織全縣性各類招商活動,指導、協調全縣各縣塊、各鄉鎮招商引資工作。
14.指導、管理對外投資和經濟合作工作,負責外派勞務和本縣公民境外就業人員的權益保護工作;負責多雙邊援助和對外援助工作。
15.負責綜合協調有關世界貿易組織事務的具體工作;負責指導國際貿易壁壘的應對和對外貿易的智慧財產權工作;指導企業做好反壟斷應訴及多雙邊交流與合作工作。
16.推進我縣與其他國家和地區多雙邊經貿往來與合作,促進經貿聯繫;牽頭組織赴國(境)外重大經貿交流活動;聯繫境外三門商會。
17.負責協調檢驗檢疫、海關、質量技術監督、銀行、外匯、貿促會、出口信用保險、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門與商務工作有關的事項;指導國內貿易和對外經貿中介機構及相關社會團體工作。
18.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根據上述職責,三門縣經濟和信息化局設7個職能科室。1.辦公室
綜合協調、管理局機關行政事務;牽頭負責綜合性材料和檔案擬訂工作;負責文秘、會務、機要、檔案、信訪、統計、宣傳、信息、電子政務、綜合治理、計畫生育、財務和黨務、紀檢、監察、機構編制、人事、勞動、離退休人員服務管理及後勤保障等工作;參與相關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工作;負責依法行政及普法工作;牽頭負責組織責任制考核和績效評估工作;負責組織黨代表、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的辦理工作;牽頭負責防汛防台、扶貧救災等工作;指導行業協會等社團組織工作。
2.綜合科
負責監測、分析經濟和信息化發展的重大問題,提出發展戰略、政策和措施;負責起草全縣性經濟和信息化工作報告、經濟形勢報告,提出調節近期經濟運行的對策措施;負責組織編制經濟和信息化相關行業規劃;負責、指導企業體制改革和發展工作,協調指導工業和信息化企業分離和發展生產性服務業工作;組織和承擔重大課題研究,對經濟和信息化領域調控政策的實施效果進行評估;負責縣對鄉鎮有關經濟目標責任制考核的制訂、督查、考核工作;負責局對外新聞宣傳和信息報導工作;負責監測、分析煤電油運的運行態勢和市場狀況,組織實施煤電油運等要素保障的政策措施,做好煤炭、成品油(含燃料油)等要素保障;負責制定並監督實施成品油生產、供應、儲備,協調成品油市場供應調度,組織推廣清潔油品的生產和使用;承擔煤炭應急儲備的管理工作;組織重點物資的緊急調運和各種交通運輸方式綜合協調,提出動用國家儲備物資的建議;負責監測、分析重點產品市場供求狀況;指導市場行銷體系和公共服務平台建設;指導企業積極發展科技服務業、現代物流業、國際貿易、工業設計、創意產業和售後服務業等;牽頭做好大企業大集團、行業龍頭和重點骨幹企業培育工作;培育和指導新興產業、產業集群的發展;指導、培育區域品牌工作;負責國民經濟動員有關工作;負責對外合作交流工作,組織協調各類展銷會活動;負責協調全縣春運工作。
3.企業科
綜合協調和指導服務中小企業發展,組織開展對中小企業改革和發展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提出並組織實施中小企業中長期發展規劃、年度計畫和個私經濟發展政策;指導現代企業制度建設,指導、推進企業管理創新和制度創新;指導企業科技創新和技術改造的相關工作;指導農民創業和農產品加工業發展工作;指導和服務農村家庭工業提高發展工作;負責、指導企業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工作,牽頭做好突發性自然災害抗防工作;負責全縣融資性擔保機構監督管理工作;負責中小企業發展專項扶持資金、擔保及再擔保資金的管理工作;推進中小企業信用制度和信用體系建設,完善信用徵集與評價體系;指導中小企業開展產權交易工作;負責中小企業培育信息庫和社會化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指導和推進支持中小企業發展的投融資服務體系建設,指導、協調和落實有關扶持中小企業融資擔保的相關政策措施;指導和培育企業管理諮詢等中介服務機構;負責企業管理諮詢資質的管理工作;負責制定並組織實施企業經營管理人員素質提升工程;指導企業智力引進工作;指導和組織中小企業、企業經營管理人員的對外合作與交流工作;組織中小企業參加國際、國內大型展會及市場拓展活動;承擔中小企業(鄉鎮企業)相關統計和發展動態監測分析;開展中小企業法律諮詢和維權服務。
4.投資與技術進步科(行政審批科)
擬訂並組織實施工業和信息化產業發展專項規劃、投資規模、結構調控目標和政策、措施;負責全縣戰略性新興產業、高新技術企業的培育工作;參與制定企業投資體制改革方案和重大工業建設項目投資的有關工作;指導、推進企業技術創新體系和能力建設,推動企業實施技術創新、技術引進、新產品開發和高新技術產業化項目;組織實施重大技術攻關項目、重點工業投資項目;組織實施重大裝備國產化和重大技術裝備、應對技術壁壘專項;參與工業園區布局規劃,協助做好工業園區的日常管理;參與指導企業智慧財產權工作;組織協調產學研合作創新工作,推進以產業和行業關鍵和共性技術為主要內容的新技術推廣套用工作;負責工業用地準入的管理;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工業用地招拍掛工作,指導企業技術改造項目招投標活動的監督管理工作;牽頭提出財政用於工業轉型升級專項資金的安排意見,並監督實施;承擔技改投資項目進口設備和國產設備抵免稅工作;承擔民用爆炸物品銷售許可和銷售環節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管理;承擔民用爆炸物品生產、安全生產許可和生產環節投資項目、產品質量、生產計畫的有關管理工作;對口負責國防科技企業和產品管理的工作;監督管理軍品市場,做好民用部門軍品配套工作;承擔軍品科研生產計畫、質量、計量、統計、契約確認等工作,做好軍工投資項目和軍品出口監督管理工作;承擔軍工電子行業管理;指導、組織實施國防科技工業的軍轉民、軍民兩用技術雙向轉移、軍民通用標準體系建設等軍民結合發展工作;指導軍民結合產業基地發展工作;負責核能利用、衛星資源利用等軍民結合產業市場準入管理工作;承擔民口配套和協調整機科研工作;組織和協調企業對外技術合作交流與招商引資工作;指導、協調處理產業發展、區域發展中的重大問題;承擔法律法規賦予縣級經濟和信息化部門行政許可事項、非行政許可事項的審核、審批或確認、備案工作;承擔縣“企業服務年”和“項目推進年”活動辦公室及台州市“南北協作”的日常工作。
5.能源與資源科
承擔全縣節能降耗和資源綜合利用綜合協調的有關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節能、工業節水、資源節約綜合利用、清潔生產、環保產業的政策措施;指導工業循環經濟、清潔生產、新能源推廣套用和項目示範工作;承擔全縣資源綜合管理工作,組織申報資源綜合利用項目;協調規範全縣專用廢舊器材定點處置企業的審核備案工作;負責高耗能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的節能審查和節能產品認定工作;負責全縣電力運行管理,協調電力供需、電網運行中的有關問題;負責全縣電力電量綜合平衡和電力年度計畫編制及管理,監督指導電力調度;承擔電力需求側管理和有序用電,指導節約用電,牽頭處置大面積停電事故;負責資源綜合利用和新能源發電項目管理工作,指導熱電聯產、集中供熱的改造建設;負責供電營業區的劃分和管理報工作,指導新農村電氣化建設;參與全縣電力重大建設項目的相關工作;參與電力價格的制定;牽頭建立落後生產能力退出機制;負責三電辦工作;指導新型牆體材料的生產及推廣套用;指導能源利用監察(監測)和執法工作;承擔三門縣有序用電工作協調小組辦公室和三門縣應對氣候變化及節能減排工作領導小組節能降耗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6.信息化科
指導全縣信息化體系建設,組織制定並實施電子信息行業產業政策、發展規劃,做好行業經濟運行分析和產業信息發布,協調行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和事項;擬訂並組織實施軟體、系統集成及服務的技術規範和標準;負責信息化建設市場監督管理、信息安全保障體系建設和信息安全應急協調工作,協調信息化建設中的重大問題;組織指導和管理信息安全等級保護、風險評估、測評等工作;協調重要信息系統災備工作;指導協調電子政務發展,推進電子商務和網路經濟發展及信息技術公共服務平台建設等工作;負責信息化基礎設施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的前置管理工作;負責各類台站、管網等信息基礎設施建設布局和站址的管理工作;組織實施重大信息化項目的績效評估;協調推進全縣各大信息運營商健康有序發展,促進通信網、廣播電視網和計算機網路等“多網”融合發展;指導監督政府部門、重點行業的重要信息系統與基礎信息網路的安全保障和安全檢查等工作;參與信息系統集成和工程監理等資質認證的相關工作;參與積體電路設計企業及產品認定審核工作;組織實施電子信息行業準入;監督管理電子認證服務機構,協調推進數字認證體系建設;指導電子信息行業發展,協同培育本行業大企業大集團、行業龍頭和重點骨幹企業;組織推進電子信息產業基地、園區和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承擔信息化產業統計等基礎工作;承擔三門縣信息化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7.行業科
組織擬訂並監督實施機電、橡膠、船舶、汽摩配、新興能源等行業的產業政策、發展規劃和技術規範;負責上述行業的行業管理,做好行業經濟運行分析和產業信息發布,指導行業的改革和結構調整,協調行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和事項;負責民用航空、航天、核工業的行業管理;負責船舶行業管理和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公告管理;負責醫藥行業管理,承擔藥品、藥械儲備及緊急調度;參與全縣農藥(含衛生殺蟲劑)企業資格審查及上報工作;協同培育行業大企業大集團、行業龍頭和重點骨幹企業;承擔傳統工藝美術保護和發展工作;負責煤炭生產、經營企業資質管理;參與相關行業品牌培育工作;組織實施行業準入;指導和規範相關行業協會工作;承擔履行《禁止化學武器公約》的組織協調工作;承擔民爆器材生產、銷售環節的安全監管工作。
(二)根據上述職責,三門縣商務局設4個職能科室。
1.辦公室
綜合協調、管理局機關行政事務;牽頭負責綜合性材料和檔案擬訂工作;牽頭組織國際、國內商務形勢和發展趨勢的研究分析,擬訂全縣商務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政策、措施;負責文秘、會務、機要、檔案、信訪、統計、宣傳、信息、電子政務、綜合治理、計畫生育、財務和黨務、紀檢、監察、機構編制、人事、勞動、離退休人員服務管理及後勤保障等工作;參與相關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工作;負責依法行政及普法工作;牽頭負責組織責任制考核和績效評估工作;負責組織黨代表、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的辦理工作;牽頭負責防汛防台、扶貧救災等工作;指導行業協會等社團組織工作。
2. 商貿發展科(市場建設調節科)
擬訂並組織實施商貿流通產業發展、市場體系建設的戰略、規劃和政策、措施;負責、指導流通體制改革和流通產業結構調整,指導商業發展和商貿品牌建設,指導、推進流通體系、市場體系、再生資源回收體系建設;負責全縣成品油倉儲和和加油站(點)規劃布局;負責成品油市場運行和經營活動的監督管理;負責成品油零售經營資格審查;推廣使用甲醇汽油等替代燃油;推進水泥散裝化;負責百貨業等傳統流通業態行業管理;負責商貿服務業(含餐飲業、住宿業)的行業管理;負責國內會展行業管理;監督管理拍賣、典當、租賃、內資直銷、汽車、舊貨等特殊流通行業;負責監測、分析全縣市場運行和商品供求狀況,調查分析商品價格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組織實施重要消費品市場調控;負責縣級商品豬基地建設和生豬、肉類、食糖等重要生活必需品縣級國家儲備工作;負責全縣突發公共事件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管理的有關工作;負責商務領域行政綜合執法及安全生產工作,牽頭協調、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的相關工作;負責、指導商務舉報投訴服務網路建設,推動商務領域信用體系和市場誠信公共服務平台建設;負責中小商貿企業融資擔保費用補助項目審核上報;參與打擊侵犯智慧財產權、商業欺詐工作;負責生豬定點屠宰廠(場)管理工作;參與生豬定點屠宰廠(場)設立審查、酒類流通備案登記、拍賣企業設立審查和典當行設立初審推薦工作。
3.外貿科
擬訂並實施全縣對外貿易的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負責、指導外貿促進體系和出口品牌體系建設;負責國際服務貿易促進工作;指導出口企業體制改革和技術改造工作;組織實施重要工業品、原材料和重要農產品進出口工作,協調大宗進出口商品;協調、管理企業加工貿易和對台小額貿易業務;協調、管理大型和成套設備出口項目;管理機電產品進出口目錄;協調、管理機電產品進出口配額及其招標;負責進出口配額、許可證、機電產品進口許可證、技術進出口許可證書的管理;負責重點舊機電產品進口許可證的管理;做好易製毒化學品和兩用物項的進出口管理;協助做好對外貿易經營者、國際貨代企業備案登記工作;負責各類外貿扶持資金的管理;參與大通關建設和對外經貿便利化工作;指導出口基地建設,承擔三門縣膠帶出口基地辦公室日常工作;負責國際會展業的行業管理, 指導和組織企業參加商務系統外貿洽談會、展銷會、交易會等;負責“科技興貿”戰略的貫徹實施,指導全縣服務貿易領域的對外開放;指導、推進科技興貿基地和服務外包基地建設及技術進出口、文化產品與服務出口,協調外貿儲運工作;負責綜合協調有關世界貿易組織事務的具體工作;負責指導國際貿易壁壘的應對和對外貿易的智慧財產權工作;負責貿易壁壘信息、產業損害預警網路和機制的建立和完善;負責我縣經營者集中的調查和行為監督;協助處理國際貿易糾紛,依法調查對外貿易中的壟斷行為;指導企業做好反壟斷應訴及多雙邊交流與合作工作;負責對外貿易的統計分析。
4.投資合作科(行政審批科)
負責牽頭擬訂並組織實施外商投資、招商引資、對外投資、對外經濟合作的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負責編制外來投資導向目錄;負責、指導全縣利用外資、招商引資、對外投資、對外經濟合作工作;牽頭組織、指導、協調全縣性各類招商活動;負責全縣招商引資年度指導目標的分解、檢查和考核工作;負責全縣招商引資信息發布工作;牽頭組織開展招商引資優惠政策的兌現工作;督促檢查外商投資企業執行有關法律法規和契約章程情況;承擔全縣外商投資項目工作聯席會議的有關工作;負責全縣招商網路、招商項目庫和客商資源庫的建設工作;負責本縣公民出境就業管理,牽頭做好外派勞務和境外就業人員的權益保護工作;協助處理境外經貿類糾紛、外商投資糾紛,負責外資管理相關工作;負責全縣招商引資、對外投資和對外經濟合作的統計和分析工作;承擔法律法規賦予縣級商務部門行政許可事項、非行政許可事項的審核、審批或確認、備案工作。
人員編制
三門縣經濟和信息化局機關行政編制19名(含縣商務局7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4名;股級領導職數11名。後勤服務人員編制4名(含縣商務局1名)。紀檢、監察機構的設定、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按有關檔案規定執行。
下屬單位
三門縣能源監察大隊。為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其主要職責如下:受委託負責對用能單位執行有關節能法律、法規、規章情況進行執法監督、檢查;負責組織對全縣能源生產,經營及利用狀況進行指令性和周期性監察、監測;承擔大型用能項目投產竣工驗收中能耗指標的達標監督;受理違法、違規用能案件舉報,受委託依法查處違法、違規用能等行為;承擔節能產品與節能服務市場的監管工作,組織全縣家電市場能效標識使用監督抽查,查處虛假節能產品,違規使用家電能效標識行為;負責能源消費狀況、節能技術產品信息匯集發布及節能產品推廣;重點用能企業“能管員”專業培訓、考核工作;承辦上級節能監察機構及縣經濟和信息化局交辦的其他工作事項。其他事項
(一)縣經濟和信息化局作為工業和信息化的主管部門,主要是管規劃、管政策、管標準,指導行業發展,堅持政企分開的原則,不干預企業生產經營活動。充分發揮行業協會和社會中介組織的作用。(二)礦井關閉監管職責分工。縣國土資源局負責對無採礦許可證和超層越界開採、資源接近枯竭、不符合礦產資源規劃和礦業權設定方案等礦井關閉工作及關閉是否到位情況進行監督和指導。縣發展和改革局負責對不符合有關礦區總體規劃等礦井關閉及關閉是否到位情況進行監督和指導。縣經濟和信息化局負責對不符合有關礦山工業發展規劃、不符合產業政策、布局不合理等礦井關閉及關閉是否到位情況進行監督指導。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負責對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礦井關閉及關閉是否到位情況進行監督和指導。縣環境保護局負責對破壞生態環境、污染嚴重、未進行環境影響評價的礦井關閉及關閉是否到位情況進行監督和指導。縣發展和改革局、縣經濟和信息化局、縣環境保護局、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等相關部門要將相關礦井關閉與監督情況及時抄送縣國土資源局。縣國土資源局牽頭,會同縣發展和改革局、縣經濟和信息化局、縣環境保護局、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等相關部門組織指導並監督檢查全縣廢棄礦井的治理工作。各部門要按照上述職責分工,認真履行職能,強化監管措施,加強協調配合,做好落實工作。
(三)經濟和信息及商務部門具體負責本行業領域內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同時承擔相應的行政監管責任,並接受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指導、協調和監督。
(四)節約用水工作的職責分工。縣水利局制定節約用水政策,編制節約用水規劃,按照國家、省、市有關標準,指導全縣節約用水工作。縣住房與城鄉建設局負責指導城市供水和管網輸水、用戶用水中的節約用水工作。縣經濟和信息化局負責指導、協調、監管全縣工業節約用水工作。
六、事業單位
(一)三門縣工業企業諮詢服務中心,為公益二類事業單位,全額撥款事業編制8名,差額撥款事業編制11名,股級職數3名。
(二)三門縣能源監察大隊,為承擔行政職能事業單位,全額撥款事業編制3名,股級職數1名。
(三)三門縣牆體材料改革辦公室,全額撥款事業編制2名,股級職數1名。
(四)三門縣散裝水泥辦公室,為承擔行政職能事業單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全額撥款事業編制 2名,股級職數1名。
(五)三門縣出口基地服務辦公室,為公益一類事業單位,全額撥款事業編制2名,股級職數1名。
(六)三門縣市場開發服務中心,為公益二類事業單位,集體事業編制12名,股級職數3名。
(七)三門縣生豬定點屠宰管理辦公室,全額撥款事業編制3名,股級職數1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