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門峽系列腐敗案

2000年2月,單被任命為三門峽市交通局長,一直連任至案發落馬。 2002年2月7日,張被任命為三門峽市人民政府副市長。 2009年7月,調三門峽市委任副秘書長,9月被雙規。

英文名稱

三門峽系列腐敗案(Sanmenxia series of corruption cases;Sanmen Straits series corruption case)。

概念

三門峽系列腐敗案,又叫河南三門峽賣官窩案,是指河南三門峽市所發生的、至今已1年多時間還在引起社會廣泛反響且持續關注的反腐敗系列案件。

概要

在這場反腐風暴中,三門峽原副市長張君貴、原市交通局局長單向東、原市房管局局長黃國華等8名官員,相繼因受賄落馬。其中單向東、原盧氏縣交通局局長揣予蘇、原澠池縣委書記仝孟蛟,均有賣官情節。仝孟蛟受賄近千萬,絕大部分與賣官有關。2010年8月27日,安陽市委副書記李衛民被河南省檢察院反貪局立案偵查。河南省紀委初步查明,李衛民在擔任三門峽市委組織部長期間,利用幹部選拔任用之機,收受他人賄賂。
李衛民現已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他成為三門峽系列反腐案中,又一名落馬官員。
8月27日,河南省檢察院反貪局以“涉嫌受賄罪”對安陽市委副書記李衛民進行立案偵查。
而李衛民在被立案之前就已失蹤。
2010年5月19日,身為河南省安陽市委副書記的他,參加完原海南省常務副省長方曉宇在北京的遺體告別儀式後,乘車返回安陽途中,於石家莊市一家賓館內失蹤。
李衛民是2009年8月從三門峽市調任至安陽,此前是三門峽市委組織部長。
在他調任期間,三門峽市掀起一場反腐風暴,包括一名副市長在內的多名處級以上官員落馬。

案情

7官員落馬1官員出逃

李衛民調任安陽只工作了9個月。在其出走之前,他周圍的一些同事朋友已感到其“不對勁”。一名知情者說,當時好多工作需要他參加,他都沒參加。
在李衛民調離三門峽市之際,河南紀檢部門業已陸續披露當地的腐敗案有5起。
它們分別是:三門峽市原副市長張君貴(副廳級)涉嫌受賄;三門峽市交通局原局長、黨委書記單向東涉嫌受賄;三門峽市房管局原局長、黨組書記黃國華涉嫌受賄;三門峽市交通局原助理調研員田成亮涉嫌受賄,以及盧氏縣交通局原局長揣予蘇涉嫌受賄。
此外,據記者調查,三門峽官方尚未披露但坊間流傳著的另2起案件業已進入司法程式。它們分別是:三門峽市財政局原局長呂萬松案和澠池縣委書記仝孟蛟涉嫌受賄案。
其中,據三門峽市原交通局局長單向東的法院判決書顯示,他被認定的受賄事實總共9起,其中4起與用人提拔有關。每次,單向東為他人職務提拔提供幫助,就會收受數萬不等的賄賂,最低3萬元,最高10萬元。
如2008年下半年,單向東接受薛某某的請託,為其職務提拔提供幫助,收了對方3萬元;2001年至2009年,單向東接受林某的請託,為其職務提拔幫忙,先後分九次收了對方總共10萬元。
判決書未透露這些被提拔者的身份和級別。
目前無證據顯示,這些被提拔者和李衛民存在利益關係。只是他們被提拔的時期均是在李衛民任三門峽市委組織部部長期間。
調查還發現,上述涉案人中,原三門峽市房產管理局長黃國華、原三門峽市財政局長呂萬松、原澠池縣委書記仝孟蛟的職務調整和晉升,也是在李衛民任三門峽市委組織部部長期間。
而據官員任免規定,市直部門正處級官員調整、任命,縣長和縣委書記的調整、任命,都必須先由市委組織部給初步意見,才能進入隨後的程式。
三門峽市一名知情者稱,李衛民的意見對初級官員晉升很重要。

土地案牽出系列腐敗

一塊交通用地開發中,市國土局土儲中心主任被查出受賄100餘萬元,牽出原市交通局局長
對於此次反腐風暴的源頭,在三門峽市存在著這樣一個說法,它是由一名叫代躍進的副處級官員引發的。
代躍進原是三門峽市國土局土地儲備中心主任。此前,他是三門峽陝縣國土資源局的黨組書記和局長。
因為陝縣一起土地問題被舉報,而牽出了代躍進。
代躍進於今年4月,被三門峽市中院認定,在2003年10月至2007年底其任陝縣國土局長期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或房地產公司牟取利益,先後收受“好處費”144萬元,獲刑12年。
據了解,代躍進所涉案中,其中一筆受賄款涉及交通用地,也由此牽出了包括三門峽市交通局長單向東,以及曾分管交通工作的三門峽副市長張君貴。
調查中,也有受訪者稱,單向東於去年早已被河南省紀委關注。
公開資料顯示,單向東,三門峽人,生於1955年,上世紀90年代,曾任三門峽市湖濱區檢察院副檢察長兼反貪局局長,偵破過三門峽當地領導幹部受賄案,後調三門峽市政府任法制科科長,歷任三門峽市國土局副局長、三門峽市信訪局局長。
2000年2月,單被任命為三門峽市交通局長,一直連任至案發落馬。
三門峽市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人大代表說,單向東的東窗事發,或與內部舉報有關。
“人代會上,曾通報過單向東的兩個問題,一是被指蓋房、修路過程中收受承包商上百萬賄賂,再個是幫助提拔一名幹部收受賄賂10萬元。”上述人大代表說。
單向東的法院判決書顯示,早在2009年3月,單向東就已經得到了省紀檢委正在查他的信息。單先後籌集資金260萬元,欲通過朋友找關係行賄,以阻止對其查處。後行賄未果,贓款被追回。
2009年7月2日,單向東被羈押。同年8月20日,單被三門峽市人大常委會免去交通局局長職務。
2009年12月,單案指定在安陽市北關區法院異地審理。法院認定,2001年至2009年期間,單利用擔任三門峽市交通局黨委書記、局長的職務便利,為有關單位、個人牟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賄賂款總計人民幣264萬元、美元1萬元、港幣5萬元,獲刑13年。

副市長牽連落馬

原市交通局長主動交代向副市長張君貴行賄,張被查出利用職務之便受賄400餘萬元
單向東落馬後,三門峽市副市長張君貴也被調查。
據單向東的判決書顯示,單向東法庭受審時稱,他主動交代向副市長張君貴行賄,應屬立功行為,這點後被法院認定屬實。
張君貴升任副市長期間,主抓三門峽全市交通工作,與身為三門峽市交通局長的單向東來往較多,關係密切。
據了解,2009年6月15日,張君貴尚出現在督查“三夏”和防汛工作現場,直到那年10月21日,三門峽市五屆人大常委會十七次會議上,才出現檢察機關對張君貴採取強制措施的訊息。
張君貴,河南靈寶人,與單向東同年,生於1955年,畢業於河南電大財政專業。
1986年7月,張君貴進入三門峽市財政局工作,歷任預算科科長、市國資局局長,1996年2月至2002年1月任三門峽市財政局局長、黨組書記。2002年2月7日,張被任命為三門峽市人民政府副市長。
“這個老財政局長為人豪爽,講義氣,在三門峽的口碑不錯。”一位熟識張君貴的知情人說,在任財政局長期間,張曾牽涉經濟問題,其愛人還被檢察院帶走調查過,後來風波得以平息。
2010年初,河南省紀委常委、監察廳副廳長郭鎝昌通報:張君貴利用其曾擔任三門峽市副市長的職務之便,為他人牟取利益,涉嫌收受賄賂折合人民幣260.8萬元,接受禮金218萬元。張君貴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據張君貴案代理人介紹,張案已於去年下半年移交檢察機關,目前已進入司法程式,但尚未開庭。對於案情及異地審理等信息,張案代理人以敏感為由未予透露。
張君貴受賄案,成為去年河南省35起商業賄賂和工程建設領域典型案件之一。張也因此成為河南省2009年因受賄落馬的18名廳級幹部當中的一員。

縣交通局長助人買官

揣予蘇和原市交通局長單向東案有著高度相似,均有提拔他人收取好處費;揣受賄128萬元
張君貴、單向東、代躍進於2009年12月22日,被終止市人大代表資格。那天,同被終止人大代表資格的還有一人:揣予蘇。
目前沒有證據顯示,揣予蘇案與上述3人的關係。但三門峽當地一名知情人稱,他們幾人有一個共同點,都是交通系統的。
揣予蘇原是三門峽盧氏縣交通局長,現已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2009年11月,三門峽義馬市法院對其作出一審判決,揣予蘇利用職務之便,收受賄賂128.3萬元,另有217萬元不能說明合法來源,被判有期徒刑12年。
在揣予蘇案被公開的受賄案情節中,能發現其與單向東案有著高度相似。
法院判決書顯示,揣予蘇的多起受賄事實中,2002年春節至2009年春節期間,揣通過幫助或提拔他人工作職務,每年都會收取數額不等的“感謝費”,少則1萬元,多則10萬元。
調查中,記者發現,在單向東案辦理的同時,三門峽交通系統還曝出這樣一起腐敗案,三門峽市交通局原助理調研員田成亮利用曾擔任臨(臨汾)三(三門峽)高速公路項目辦公室副主任職務之便,用欺騙手段,違規報銷63720元。
據了解,目前田成亮已被開除黨籍,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市財政局長被抓

副市長落馬後,原市房產管理局長被查出受賄94.8萬元;市財政局長也被移送檢察機關
三門峽當地有這樣一種說法,副市長張君貴落馬後,牽出了原市房產管理局局長黃國華。“張君貴早先向組織交代,黃國華曾向其行賄。而在開庭時,張又稱自己記錯了。”
黃國華的代理律師對此予以否認。
黃國華今年54歲,2000年1月至2008年10月任三門峽市司法局黨委書記、局長,2008年10月任三門峽市房產管理局黨組書記、局長至案發。
2010年4月6日,黃國華受賄案在許昌縣法院審結。
法院審理查明,黃在任三門峽市司法局黨委書記、局長和三門峽市房產管理局黨組書記、局長期間,先後收受16人20次財物,受賄94.8萬元,獲刑7年。
黃國華被抓之後,去年8月,河南本地論壇出現這樣的訊息,“三門峽‘財神爺’呂萬松被河南省紀委雙規。”
呂萬松原是三門峽市財政局長。
他的仕途從澠池縣財政局副局長起步,歷任澠池縣財政局長、三門峽市信託投資公司經理、三門峽市城市信用社理事長(三門峽商業銀行前身)。
2010年1月12日,三門峽市五屆人大常委會召開第二十次會議,免去呂萬松三門峽市財政局長職務。
2010年4月20日,三門峽市五屆人大常委會召開第二十二次會議,審議表決通過許可檢察機關對呂萬松採取強制措施的決定。
據三門峽市檢察院一知情人介紹,呂萬松現已被移送檢察機關,據說涉及一筆50萬元的案子,但具體案情不清楚。關於何地審理、是否已開庭等信息均不詳。

澠池縣委書記受賄千萬

三門峽系列腐敗案中,仝孟蛟為涉案金額最大處級官員,很大一部分受賄與賣官有關
三門峽系列腐敗案到此並未結束。就在三門峽市五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二次會議,同意通過對呂萬松採取強制措施決定時,會議還審議通過了“關於停止澠池原縣委書記仝孟蛟人大代表資格”的報告。
仝孟蛟生於1962年,在職研究生學歷,曾任三門峽市水利局長,2007年任澠池縣委書記。2009年7月,調三門峽市委任副秘書長,9月被雙規。
當地知情人稱,仝的落馬,與當地企業舉報有關。
澠池縣一國有企業改制,契約約定由河南天瑞集團參與重組,而隨後該國企又被“賣”給一上海企業。河南省最佳化辦會同三門峽市紀委,來澠池縣調查,發現仝孟蛟有違規行為,隨後查出仝一系列受賄問題。
網上訊息稱,仝孟蛟涉嫌受賄金額高達2000多萬元,是已經披露三門峽腐敗案中涉案金額最大的一個處級官員。
對此,仝孟蛟代理人透露,仝確實主要被控涉嫌收受賄賂,但檢方指控的金額不及網路傳言,總計不到1000萬元。
仝孟蛟的代理人還透露,仝孟蛟被控受賄金額中,確實有很大一部分,來自仝孟蛟為幫助他人安排工作及提拔升遷後,收到的感謝費。
記者還了解到,2010年8月6日,河南汝州市法院受理的一起正縣級領導幹部行賄案,行賄對象即為仝孟蛟。
據檢方指控:2007年4月,時任澠池縣城關鎮黨委書記的王河渠,在時任澠池縣委書記仝孟蛟的推薦和幫助下,被提拔為三門峽市醫藥總公司(管理局)副總經理(副局長)、黨委委員。為表感謝,王河渠於2007年4月向仝孟蛟行賄10萬元。
三門峽一政府官員告訴記者,仝孟蛟落馬後,澠池縣副縣長毋世芳也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
2010年6月,毋世芳在蘇州考察學習期間,被三門峽市檢察院帶走,“他沒有走雙規程式”。
這名知情者稱,澠池縣政協副主席周年生也已被澠池縣檢察院立案偵查。

迴避制能否遏制賣官

仝孟蛟被指藉助制度漏洞、有本地為官嫌疑;有人質疑市委組織部為何不嚴把關
2010年9月1日上午,仝孟蛟案代理律師對記者介紹仝孟蛟案的最新進展。他說,三門峽市紀委找仝談話,仝主動退贓。此案8月份已在平頂山中院開庭。目前在等待法院判決。
澠池一知情人反映,2007年,仝孟蛟升任縣委書記後,連續三次調整科級幹部,人數達二百餘人,並傳仝孟蛟在提拔他人過程中大肆收取賄賂。
對於仝孟蛟案中最大的疑問是仝被提拔的程式。有人認為仝是澠池縣本地人,2002年為何能調澠池任縣長?
根據《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和《中共中央辦公廳黨政領導幹部任職迴避暫行規定》,黨政領導幹部任職實行迴避制度,擔任縣(市)委書記、縣(市)長職務以及縣(市)紀檢機關、組織部門、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部門主要領導職務的,一般不得在本人成長地任職。
一名熟悉仝孟蛟的知情人說,當初確實有過關於迴避任職的爭論,但支持者一方的觀點是,仝孟蛟雖是澠池人,但成長地不在澠池,而在附近的義馬。
義馬和澠池存在這樣一種微妙的關係。
上世紀70年代,義馬只是澠池縣轄區的一個鄉鎮,直到1981年,隨著義馬礦區的發展壯大,義馬才脫離澠池縣成立縣級市。
“仝父在義馬市人大主任位子上退休,仝很小的時候就舉家遷往義馬。”前述知情人說,但是,在澠池,仝孟蛟還有很多親戚和朋友。
“仝孟蛟1962年出生,義馬1981年建市,也就是說,仝孟蛟20歲之前,都算是在澠池縣,你說澠池到底是不是他的成長地?”三門峽的一位處級幹部說。
由於縣委書記、縣長任命需要市委組織部給於初步意見,所以當仝孟蛟落馬、前市委組織部部長李衛民出逃之後,三門峽當地有人產生疑問,李衛民和仝孟蛟是否存在某種利益關係。
記者從仝孟蛟的代理人處獲知,檢察機關的卷宗內,並不涉及仝孟蛟與李衛民之間的關係。
在李衛民老家——安陽青春村,記者見到其堂弟李食堂。他說,村里在今年六七月份就已知道李衛民出事。但具體什麼事,他們一直不得而知。他已有多年未見李衛民,即便去年冬天李衛民回鄉祭祖,他們也未謀面。
對於李衛民的出逃,李食堂感到可惜,他說,李衛民是他們村里出的最大的一名官員。

涉嫌賣官的官員

李衛民
河南省紀委初步查明,李衛民在擔任三門峽市委組織部長期間,利用幹部選拔任用之機,收受他人賄賂。
單向東
被認定的受賄事實共9起,其中4起與用人提拔有關。單每次會收受數萬元不等的賄賂,最低3萬,最高10萬。
揣予蘇
被認定於2002年至2009年期間,通過幫助或提拔他人工作職務,每年收取“感謝費”,少則1萬元,多則10萬元。
仝孟蛟
仝孟蛟代理人透露,仝被控受賄金額中,有很大一部分來自其為幫助他人安排工作及提拔升遷後,收到的感謝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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