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表法

三表法

三表法是墨子在認識論方面提出的判斷是非真假的一種標準。三表分別是:第一表,“本之於古者聖王之事”;第二表,“原察百姓耳目之實”;第三表,“廢(發)以為刑政,觀其中國家百姓人民之利”。三表法的出發點是唯物主義的,主張根據前人的間接經驗、民眾的直接經驗和實際效果來判斷是非,在認識發展史上是一個很大的進步。

基本信息

名詞出處

《墨子·非命上》:“何謂三表?子墨子言曰:有本之者,有原之者,有用之者。於何本之?上本之古者聖王之事。於何原之?下原察百姓耳目之實。於何用之?廢(發)以為刑政,觀其中國家百姓人民之利。此所謂言有三表也。”所謂“本之”,主要是根據前人的經驗教訓,其依據是求之於古代的典籍;所謂“原之”,是“訴諸百姓耳目之實”,也就是從普通百姓的感覺經驗中尋求立論的根據。“本之”是間接經驗,“原之”是直接經驗,都是屬於歸納法的範圍。所謂“用之”,是將言論套用於實際政治,看其是否符合國家百姓人民的利益,來判斷真假和決定取捨。

內容介紹

第一表,“本之於古者聖王之事”;第二表,“原察百姓耳目之實”;第三表,“廢(發)以為刑政,觀其中國家百姓人民之利”。三表法的出發點是唯物主義的,主張根據前人的間接經驗、民眾的直接經驗和實際效果來判斷是非,在認識發展史上是一個很大的進步。但他過分誇大了感覺的作用,忽視了理性認識的重要性,因而不能分辨古書記載和眾人見聞的真偽,也不能區別不同階級對事物的不同態度,在實際運用中不能不陷入經驗論的錯誤。

第三表解釋為何思

這裡,第三表實際上是解答“為何思”的問題的,對此,墨子的回答是:為“刑政”之中“國家百姓人民之利”而思。第一表、第二表則是解答“怎么思”的問題的,墨子的回答是:思必有所本,必有所原,即思想一定要有根據,思維一定要合乎邏輯。所謂“古者聖王之事”和“百姓耳目之實”,便是墨子為人的思維所確定的兩個邏輯前提,凡離開這兩個前提而進行的思維,即被視為不合邏輯的思維,是無效思維。後期墨家繼承和發展了墨子的學術思想,更圍繞“思是什麼”的問題進行了深入細緻的探討,認為思維(“慮”)是主體憑藉其認識能力而向外的一種求知活動,而要獲得知識,則必“以五路知”,並依靠“心”(思維器官)對由“五路”(感覺器官)所獲得的經驗知識進行考察、辨別、推理,方能形成深切著明的理性認識。後期墨家還按其來源將知識區分為“親知”(直接經驗知識)、“聞知”(間接經驗知識)和“說知”(由推理得來的知識)三類。

科學歸納法

培根在他的《新工具》第二卷詳細地闡述了他的“科學歸納法”,這種方法的目的就是從若干個別事例中發現普遍的因果規律。科學歸納法的首要步驟就是三表:a.“本質或具有表”,b.“差異表”或“接近中的缺乏表”,c.“程度表”或“比較表”。19世紀英國邏輯學家穆勒據此提出一種系統地尋求事物因果聯繫的“穆勒五法”:a.求同法(契合法),b.求異法,c.同異並用法,d.剩餘法,e.共變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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