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職
指根據1867年(慶應3年)《王政復古大號令》設定的總裁、議定、參與三職。1868年1月17日定為三職七科制,2月3日改為三職八局制。閏4月21日因頒布《政體書》而撤銷。總裁,最初由有栖川宮熾仁親王擔任。1868年1月9日設副總裁,任命議定三條實美和岩倉具視擔任。七科制規定,總裁由親王擔任,總攬民政,裁決一切事務。2月的八局制規定總裁為總裁局長官,下設副總裁、輔弼、顧問、辦事等職。
職位設定
議定一職,起初由小松宮嘉彰親王以及皇族、公卿、諸侯十人擔任。翌年三職分科,進而改為八局制以後,議定兼任各局的督、輔之職。繼而組成議政官上局。根據1869年(明治2年)7月8日的新官制,議定即予廢除。
參與一職,主要任命討幕派方面的公家、諸侯和強藩的藩士擔任,使之參與朝政。按照翌年1月的三職七科制和2月的三職八局制的規定,參與配置於各科、局,分管事務。同年閏4月《政體書》制定的官制規定,參與與議定同屬於議政官上局。翌年7月改革官制,參與改為參議,成為維新政權的中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