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司都理欠司

三司都理欠司

三司都理欠司,古代官職名,為宋三司所屬機構。掌清理京城及各地欠負官物帳籍,立定際期催收。判司官一人,以朝官充任。元豐改制後,並歸尚書戶部。

簡介

三司都理欠司宋三司所屬機構。掌清理京城及各地欠負官物帳籍,立定際期催收。判司官一人,以朝官充任。元豐改制後,並歸尚書戶部。

詳情

都理欠司。設判官一人,負責清理在京及天下欠負官物的來往賬籍,立限催收。這是一個專門負責清理債務的機構,其前身為三司勾簿司。據《宋史·職官志》:雍熙二年(公元985年),三司各置理欠(即理欠司)。鹹平元年(公元998年),設勾簿司,掌勾銷、整理文簿。景德四年(公元1007年)廢。元豐改制後,都理欠司職掌劃歸比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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