織女與牛朗
織女下凡遊玩,因故與人間的牛郎譜出戀曲,卻又因故分離。牛郎為愛情設法抵達天界與織女團聚,被西王母(或其他神)發現後,王母用髮簪一划,變出了一條天河(即銀河)將兩人分開。後西王母被兩人真情感動,律定每年舊曆七夕兩人可以在鵲橋(喜鵲搭建的橋)上相會,此即為著名的牛郎織女故事。
根據台灣台北市艋舺龍山寺簡介牌介紹:台灣民間信仰,每年七夕,七星娘娘會把人世間未婚的成年男女製成名冊,向天庭呈報。月老神收到名冊後,按照個性、善惡、興趣與條件抄寫成一本配偶名冊,然後用紅線綁牢男女二人之足,使合適的男女配成一對佳偶。
閩南、台灣常尊稱織女為“七娘媽”,認為她是婦女、兒童的保護神,故在閩南人、台灣人16歲當年的七夕之日,會集合眾多滿十六歲者,為七星娘娘舉辦大型祭典,感謝“七娘媽”十六年來的庇佑,稱作“作十六歲”,如今台灣台南仍盛此俗。廣東、港澳則暱稱織女為七姐、七姊姊。
七娘媽生
七娘媽的生日,指農曆7月7日。七娘媽的信仰來源,有人認為是“七星娘娘”,就是北斗七星的配偶神;但大多數人都認為是源自於織女神。民間相傳7月7日這晚,天上的牛郎星和織女星會渡河相會。織女神受到崇敬,可溯源到《史記·天官書》:“織女,天女孫也。”而後代的《緯書》:“織女,主瓜菓絲帛珍寶。”已為織女神增添豐富的形象。隨著七夕觀星、乞巧、祈求姻緣的風俗流傳,織女神在民間具有重要的地位,特別是成為女性的信仰對象。
現代民俗學者婁子匡認為隨著牛郎織女故事的轉變,織女的身分變成七仙女中最小的一個,她下凡和孝子董永結婚,後來又把孩子送還給董永,因此成為人們心中的七娘媽,掌管保護幼兒的神職。台灣民間信仰中,七娘媽專門保佑16歲以下的幼童。通常在幼兒周歲前後,往寺廟向七娘媽(或註生娘娘、觀音、媽祖等)祈願,請求保佑,直到16歲成年,才在七娘媽生這一天取下古錢紅線,舉行“做十六歲”的成年禮。
在七娘媽生辰這天,凡是家中有幼童者大多會在黃昏時,在家門口擺供桌拜七娘媽,供品包含軟粿(湯圓,中心以指壓凹)、圓仔花、雞冠花(為求多子多孫),或供茉莉花、指甲花(鳳仙花)等香花;另供生果、白粉、胭脂、香水、鏡子、針線、雞酒油飯(糯米飯、胡麻油、酒、雞合煮者)、牲醴等;家有成年者,另須以粽類、面線、七娘媽亭(色紙制,二尺多高亭座,擬為七娘媽神居)盛祭。祭後燒金紙、七娘媽衣(五色紙制的紙錢),同時將七娘媽亭焚燒獻祭,稱為“出婆姐間”,代表兒童已成年。“婆姐”通常是十二個女神,也就是七娘媽的侍神,和七娘媽共同保育幼童。
在七娘媽生這天,也有另備雞酒油飯在幼童的寢室供祭,稱為拜“床母”;“床母”也是保護兒童的神只。
七娘媽,意即天帝的七位女兒,包括幼女織女在內。「做十六歲」即為俗稱的「成年禮」。然而為什麼「做十六歲」與「七娘媽」有關呢?廟方人員吳師姐表示:「在台灣的民間信仰裡,小孩子從出生到滿十六歲這段期間,均受七娘媽的照顧庇護。由於以前台灣醫療衛生不發達,居民特別鹹信七娘媽對於嬰幼兒的照顧。所以小孩子滿十六歲的成年禮,不但是代表長大成人的儀式,也是對於七娘媽的一種感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