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撤併事件
丁集中學學生分流意見的通知
有關鄉鎮人民政府,區直有關部門:經2009年7月13日區政府第16次常務會議研究決定,原則同意區教育局《關於丁集中學停止招生和老師學生合理分流的意見》。現將該《意見》轉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二○○九年七月二十四日
丁集中學學生合理分流的意見
關於丁集中學停止招生和教師學生合理分流的意見
近年來,丁集中學生源逐年銳減,已造成教育資源、人力資源浪費。結合全區普通高中布局調整規劃,經局長辦公會議研究決定,丁集中學今年秋學期停止招生,教職工和學生進行合理分流。具體意見如下:
一、丁集中學的在職國中教師根據工作需要原則上分流到丁集鎮的三所國中,在職高中教師根據學科需要分流到新安中學、城南中學、徐集中學和獨山中學,在職職工分流到區內有關國中和高中學校。離退休教職工分流到徐集中學、新安中學、城南中學和獨山中學。
二、丁集中學從今年秋學期開始停止招生,市教育局下達的今年秋學期高中招生計畫轉由新安中學、城南中學、獨山中學、徐集中學、蘇埠中學執行。現有的國中在校學生根據所在學區和個人志願分流到丁集鎮的三所國中,現有的高中學生原則上分流到徐集中學。
三、丁集中學校園和現有固定資產暫由徐集中學託管,債權債務隨資產劃入徐集中學。
四、保留丁集中學建制。
五、丁集中學現有資產經過清理登記後,作為教育資源整體轉讓或租賃,發揮資產效益。轉讓或租賃嚴格按照國有資產管理和處理的有關規定進行。
六、區教育局將成立專門組織,安排專職人員,認真做好現有固定資產的清查、登記和債權債務清理工作,嚴禁因教師和學生分流造成國有資產流失。紮實做好教職工的思想穩定和學生的思想教育工作,確保停招分流工作不受任何影響。
七、丁集鎮中心學校和有關高中要積極配合,認真做好接收分流教師、學生和資產的各項準備工作。
主題詞:教育學校停招分流通知
抄送:區委辦公室,區人大、政協辦公室。六安市裕安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09年7月24日印發共印15份
校訓
學校以“嚴、誠、活、毅”為校訓;以“全面推進素質教育,全面提高辦學效益”為總體目標;沿著“建設人文型校園,技術先進型教師,培養發展型人才”的辦學思路;根據目前學生整體素質下降的實際,貫徹因材施教原則,實施分層次教學的課堂教學策略。堅持以人為本、注重發展的育人觀。堅持進得來、留得住、學得好的質量觀。努力建設人文型校園,技術先進學習型教師,培養發展型人才。通過全體師生的共同努力,教育教學質量穩居全區前列,受到社會各界的普遍讚譽。
學校雖已撤併,但丁集中學的精神永駐學子心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