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靖38年(公元1559年)步入禮部貢院考場,三月初五殿試,內容是撰寫時務策一篇,經讀卷官評判試卷,選出上乘佳作十篇,送當朝天子世宗皇帝裁決。世宗皇御覽到丁世美的卷子,見開卷便道:“帝王之致治也,必君臣交儆而後可以底德業之成,必人臣自靖而後可以盡代理之責。”世宗大為欣賞,用朱筆圈了“君臣交儆”“人臣自靖”八個字,在卷首朱筆批“第一甲第一名”六個字。就這樣,丁世美成了明朝第61位狀元,這一年,他39歲。
丁世美大魁天下,京師有個貴族想把女兒許配給他,請人說合,這可是新科狀元求之不得的好事,但被丁世美婉言謝絕,他的名聲也因此更響。中狀元後,丁世美入翰林院為修撰,掌修國史,後官至吏部左侍郎兼侍讀學士,去世後被朝廷追贈禮部尚書,諡號“文恪”(見《中國歷代狀元傳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