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從重

一般從重是“特別從重”的對稱。“法定從重”的一種。刑法總則規定的對各種犯罪共同適用的從重。與“特別從重”不同。後者是刑法分則和其他刑事法規條文特別規定的,只適用於某些特定犯罪主體或特定犯罪的從重。中國刑法規定的一般從重主要有:(1)主犯(2)教唆不滿14歲的人犯罪的(3)累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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